标题: [建议]俺特有信心的一贴 [打印本页]
作者: 迷途书童 时间: 2005-10-9 11:31 标题: [建议]俺特有信心的一贴
既然有会员觉得对违规会员处罚草率,那不妨就正式点。法治社会嘛。建议鱼站长考虑以下措施:
1、实名制,绝对的实名制。注册必须填写本人真实姓名、住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履历、爱好,不满18周岁必须出具监护人的同意书,输入监护人真实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用户名必须为本人真实姓名,同一人不得注册一个以上的ID。麻烦?靠,为了蓉儿、为了心爱这点麻烦都不能忍,是翁迷吗?怕泄露隐私?再靠,爱阿翁还有啥抹不开的。已注册会员限期全部重新注册,否则原ID失效。
2、发贴要求。每次发贴必须说明发贴之理由、心路历程,否则作为无效贴删除。如觉得太麻烦,可在签名档内详细描述自己以往经历、心灵所受过最大创伤、平生之最大喜悦,并附持有效资格证书之心理医生鉴定结论。
3、编辑帖子的要求。会员如要编辑本人帖子,须提前至少24小时通知网站管理人员,并附申请书详述编辑之理由,管理人员不同意编辑的,双方提交心爱专门设立之委员会调处。
4、争议处理。一般会员发生争议,必须提交心爱专门设立之委员会调处,不得擅自发言。管理人员欲删除会员帖子或处罚会员,必须告知该会员如对处分不服,可在3日内向心爱专门设立之委员会申诉,管理人员应将相关帖子及处罚决定呈交该委员会。其余程序参照行政处罚之听政程序执行。
5、站长、管理人员之改选。站长每一年一次,一般管理人员每季度一次,全体会员公投,超过1/2投票人数赞成的当选,投票人数少于注册会员总数1/3的,应重新进行投票。俺觉得这挺好,站长、斑竹居然满受青睐,这下大家有平等的机会了。
6、为了防止总有人拿心爱、蓉儿、翁美玲这些本身不会言语需要别人代表的“大词”说事,凡发贴需要以以上词语的名义论述,必须向站长提出申请。站长不同意而会员坚持要用,必须提交心爱专门设立之委员会裁决。
其他建议俺想到再说,如果不实行站长必须给我解释,不解释和你没完。To be continued
作者: yihen 时间: 2005-10-9 11:44 标题: 俺抡着擀面杖先拍你一下
什么法治社会啊?我愣没看出来!我倒是看到喳喳呼呼说:
“如果我们把心爱都当成自己在网络上的一个家,就记住家是讲爱,不是讲理的地方!爱!爱!爱!爱!”(详情请看http://www.wengmeiling.com/home/dispbbs.asp?boardID=15&ID=16731&star=2&page=1)
有爱不就得了?不就不用分是非曲直了?理都不用讲了,大家泛爱去吧。咱们不能拿政治说事儿,不过空前灾难的文化大革命中,人人都是把毛主席当神一样爱戴的,人人也都是不讲理的。
不过,在这样的泛爱大家庭里,律师是最没前途的了,为了避免迷律廉颇老矣无人问津的惨淡状况,俺还是先把你拍晕了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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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云海天下 时间: 2005-10-9 12:16
这是不是笑话贴
作者: 云海天下 时间: 2005-10-9 12:26
如果不是,本人第一个支持,但总得给我点特权,让我自由发贴,自由编辑,自由争议,自由不注册,自由用“大词”说事吧。
否则就强烈反对。
作者: 在水一方 时间: 2005-10-9 13:07
说句实话,楼主的苦心我很明白。但有一些事情,怎么说呢,我也想维持心爱的一片净土(给心爱的一封公开信),但有些事情很难做到尽善尽美,不论你采取何种措施,最重要的是要确定所有会员对心爱的真心。
你的一号措施我觉得可以,保留信息可以增进翁迷之间的交流,但是不要太过于详细了吧,否则会适得其反,造成信息的无端流失;
二三号还是不必了吧,因为这样以来,我敢说心爱的帖有可能要减少呢;……发帖可以有限制,就是要对无关话题严正处理,并且以儆效尤:(未完待续)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0-9 13:08:56编辑过]
作者: 我是鱼易水 时间: 2005-10-9 14:38
迷途斑竹的这贴我已看到,
如此睿智的教训,让我受益。
心领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0-9 23:28:35编辑过]
作者: 蓉心 时间: 2005-10-9 16:27
不要吧!这样一来,干什么都有那多约束,还有谁想发帖啊!
作者: zrj0421jie 时间: 2005-10-9 16:32
如果真的还有那么多无聊的人来捣乱,这样做未尝不是个上策了。我是无所谓了,我的一切大家都了如指掌了。
作者: 栀子花 时间: 2005-10-9 18:15
呵呵,这如果变成现实,我就不得不跟心爱say goodbye了
乍看真以为楼主昏头了吧......细想后不得不佩服感激楼主一片苦心[em17]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0-11 12:57:49编辑过]
作者: joanna506 时间: 2005-10-9 21:21
迷途是说笑吧!!!
作者: xushidong57 时间: 2005-10-10 00:08
迷途的话倒是深得我心,崇拜你!
抛开特有的迷氏幽默,迷途的建议不失为一个治本的法子。
当然所有人都明白这些建议的可行性很差,但是以“不惮以最坏的恶意去揣测别人”作为出发点的制度往往是最好的,最行之有效,最能诱使公众弃恶从善。
相反,以好心/良心为出发点的想法,往往引诱公众弃善从恶。比如,若没有强制排队的制度,所有人都会有挤到前面的冲动,首先是素质低下的人如此,而后群起效尤,最后连“素质高尚”的人为了生存也不得不加入拥挤的行列。
心爱的包容性是她的特点,有她的优点,也有她的弊端。需要承认,心爱的包容肯定不是无穷大,更不可能包容盗取其他会员帐户的行为。
作者: 卓凡 时间: 2005-10-10 21:32
我个人不同意。
作者: 潇影 时间: 2005-10-11 01:18
唉,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迷兄,别怪我,只能说这么一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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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0-11 1:19:12编辑过]
作者: 嘉宝 时间: 2005-10-11 08:54
潇然最解味。
世上能得一知己,迷途死也足矣。
作者: 逢凶化 时间: 2005-10-13 17:54
说起来容易啊!~~~~~~~~~~~~~~~~~~~~~~~~~~~
作者: GingerAle 时间: 2005-10-16 06:36
太严了吧,我看还不至于。
作者: ahaliwei 时间: 2005-10-17 17:18
kao 我支持你
作者: 小貂 时间: 2005-10-20 23:34
我无语。。
至今我还没看到哪个论坛能做成这样的。。
作者: 霍襄蓉 时间: 2005-10-26 21:16
一人一个ID,用身份证号为依据倒是同意.
但发帖的限制是否太严了?
作者: 就这样等你 时间: 2005-10-26 22:28
怎么可能?
作者: 慕容慕蓉 时间: 2005-10-31 09:36
我完全明白迷途的苦心,
不管怎么样,既然大家爱阿翁,就应该爱护心爱这个家,
话说回来,那个“发帖要求”还真是很……[em01]
作者: xushidong57 时间: 2005-11-1 10:14
楼上的小妹子回来了,欢迎咯![em23]
作者: 一天到晚游泳的猫18 时间: 2005-11-2 16:11
真是这样会好闷的
有人要捣乱,好办,斑竹直接把帖子锁了即可。
作者: 刘 时间: 2005-11-11 08:17
发贴要求太严了吧………………
作者: piaopiao 时间: 2005-11-17 14:27
造反有理!
斑竹带头造更加应该支持!!!![em01]
作者: david_day 时间: 2005-11-18 09:35
汗喏,斑竹?是大律师吗?
迷律什么时候提得的职称啊?
他要是当了斑竹,那个版就变成Jack·周星星版了。
作者: 迷途书童 时间: 2005-11-18 11:46
大家伙儿都问:LZ,你撞猪上了吗?
我要问砖伯:神仙?妖怪?
作者: david_day 时间: 2005-11-19 21:47
以下是引用[I]迷途书童[/I]在2005-11-18 11:46:21的发言:[BR]大家伙儿都问:LZ,你撞猪上了吗?
我要问砖伯:神仙?妖怪?
不知道唐僧算是神仙还是妖怪,还是当当当当当当
作者: 迷途书童 时间: 2005-11-20 10:19
砖伯有女朋友还能做到唐僧,这也是一种境界啊
作者: 我翁不渝 时间: 2005-11-21 20:58
谁去过翁母在英国开的餐馆的呢。还有阿翁的安息之所。
作者: 诹访湖衣 时间: 2005-11-23 19:54
以下是引用[I]迷途书童[/I]在2005-10-9 11:31:22的发言:
1、实名制,绝对的实名制。
(很多人都不希望把真实的资料暴露人前,虽然是为了蓉儿。不过设立个档案库,里面包含这些也不错,当然是保密的最好)
2、发贴要求。(这个似乎可行性不大)
3、编辑帖子的要求。
(可以设定个编辑帖子的理由,动网好象没有这个功能,不过视个人自愿。)
4、争议处理。
(这个可行,实现起来的难度很大)
5、站长、管理人员之改选。
(志愿,这工作吃力不讨好,我自己深有体会,不说了)
6、为了防止总有人拿心爱、蓉儿、翁美玲这些本身不会言语需要别人代表的“大词”说事,凡发贴需要以以上词语的名义论述,必须向站长提出申请。站长不同意而会员坚持要用,必须提交心爱专门设立之委员会裁决。
(权且当做笑话)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1-23 19:58:53编辑过]
作者: 我是鱼易水 时间: 2005-11-23 22:13
唉……迷律师这个玩笑开的太邪乎,以至于好多朋友到今天还没看明白,他是在反讽他提出来的那些“傻帽主意”,从而让人实际体会一下——明白那样严苛的论坛管理要求是不理智也是不现实的。
他的那些建议是反语,
大家就不用“好心劝他”了。[em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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