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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梦旅人!!!!!!》与《念蓉儿》事件的思考和要说的话! [打印本页]

作者: 不值得,但还是值得    时间: 2009-8-7 14:02     标题: 关于《梦旅人!!!!!!》与《念蓉儿》事件的思考和要说的话!

近两三天,美文版出现《梦旅人!!!!!!》与《念蓉儿》事件!刚才看了水哥在《念蓉儿》中的回复,既然水哥最后说可以讨论,所以才有此贴!

 

首先申明,此为讨论帖,希望本帖有一个平静的气氛!当然也欢迎事件当事人“侠骨柔情君莫笑”,但如果“侠”是抱着进来骂人和污蔑人(我在短信中领教过)的话,请勿参与!谢谢!

 

好了!首先此次事件经过,我不想多说,因为这不是我说的重点!

 

我想说说由此次事件所折射出的一些深层次的东西!一是关于心态!二是关于作态!

 

此次事件的发生,不瞒大家说,我早在几个月前就知道迟早有这么一天,迟早会有这么一个人!

 

为什么?一句话:“人之常情”!

 

大家都是地球人,人的心态就那么几种,我虽不能成为这个人,但这个人的心态、心理,我还是知道的!

 

有这样的心理,不怪此人,因为既然是凡人有点阴暗点的,有点适当扭曲的,我觉得只要不影响其它人,都没什么!

 

模糊记得刘少奇曾经说过:“论绩不论心,论心世上无完人”!这句话说透了人性!

 

所以,如果只是心里想想,没什么!但如果把这种想法变成一种行动,且说话极不负责,这种作态,唉!

 

网络也是社会,人与人之间难免有点这或那的看法、意见!

 

心爱里有沟通渠道,但此次事件中,这个渠道没起到作用,错不在心爱,而在当事人做事的方式方法!

 

既然有合法合理的渠道,为什么要用恶意“转贴”(权当称为转贴,其实此贴不符合转贴的标准)的形式,如果对我有什么意见,可以短信告知,犯不着用此等损人不利己的做法!如果对我及文章有什么疑问,犯不着动辄血口喷人,肆意污蔑,这样的作态,其实客观上是自己损自己、骂自己!

 

我来到心爱快一年了,觉得这里气氛很好,愿意在此呆一辈子!

 

我力量有限,但也在尽自己的力量为心爱的发展添砖加瓦!

 

真不希望心爱里出现如此次事件这样的不愉快!更不愿看到此事背后的用心和用意!

 

另外,我啰嗦一句,“侠骨柔情君莫笑”朋友说我的文章非原创!水哥的回帖由于职责原因说得有些含糊!我作为原文作者,我必须站出来说一句话!

 

我,“不值得,但还是值得”,凡在心爱标明【原创】的文章,均系本人原创!

 

如果不是原创,我将公开我的相片,我的身份证号码,我的电话,我的履历,我的住址!

 

以示谢罪!

 

但如果有谁无端指责,血口喷人,在心爱之外,我·································!!!!!!!!!!!!!!!!!!!!!!!!!!!!!!!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8-21 20:08:36编辑过]


作者: tigerson    时间: 2009-8-7 14:18

[em103]最后那几句,你动气了。
这已不是平静的帖子。

作者: 不值得,但还是值得    时间: 2009-8-7 14:25

QUOTE:
以下是引用tigerson在2009-8-7 14:18:13的发言: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最后那几句,你动气了。
这已不是平静的帖子。

 

老虎的情绪···呵呵······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8-21 20:09:49编辑过]


作者: ruoshui    时间: 2009-8-7 14:51

呵呵,我很想看照片也,但我知你原创。
 
我申明,我不是因为所谓的职责原因说得有些含糊,最近再看《仙3》,其中有句歌词是“分开之后才更勇敢”,以我性子,其实与火差不多。哪里是水哟。之所以说是因为我个人觉得没有讨论这个是不是你原创、或者参与别人讨论是不是你原创的必要。因为这个也没有深层次的讨论哪些文字为哪人所创的必要。我顺带说一下自己的立场嘛。
 
楼主别激动,送你[em23]一朵,或者我的处理并非你满意。不过希望你与“侠骨柔情君莫笑”可以理解。
 
我对于我说的去交流版交流这话,深感抱歉,或者我的用词不确当,不能使大家理解我。天啊,我说的去交流版交流,是真心的希望“侠骨柔情君莫笑”遇这样的情况,如果为“不值得”因为好的帖子没有人看,而重复发帖的话,没有必要,完全可以来交流版发哥帖子推荐嘛。是这样的交流。
 
而关于此贴,我觉得以示一个说明,或者是一个声明。如果可以,我转向站务版面。如果可以,是否可以不做下列讨论,因为我知道,大家想说的话,很多。只要想起来,时不时就上来说几句,当然,不是不行。对于此人我已经短信通知,以示警告。只是大家都不要太执着。

作者: 紫气东来    时间: 2009-8-7 15:25

楼主,既然水总统已经发话了,你就应该相信组织,相信领导,他们可以把这事处理好!

另外美文版版规说的很明白,支持“正版”,“维护知识产权”,打击“盗版”。


作者: 不值得,但还是值得    时间: 2009-8-7 15:54

既然水哥发话!就请把此贴搬到站务版!

 

是我理解水哥的话有误!

 

啰嗦一句,对于处理,就像我在短信中说的那样,只要按照版规就行!不存在满意不满意!

 

水哥此话说得像我很贪心呢!呵呵!


作者: cod6    时间: 2009-8-8 01:35

大约看过楼主的一些贴,觉得楼主很有才,楼主捍卫自己原创资格的行动值得尊重,好象见过楼主有时候引用一些佛经里的词汇,不知楼主是信佛的么,那么您这贴里的一些言语是不是嗔心重了点,当然我是不信佛的,不过觉得楼主还是心平气和地讨论问题较好,水哥上面也说希望大家都不要太执着

 

个人认为心爱不能说是气氛很好,至少在楼主来之前不能说是气氛一直都很好,但是希望现在可以好并且能一直好下去,更希望楼主可以常驻这里


作者: 不值得,但还是值得    时间: 2009-8-8 01:45

QUOTE:
以下是引用cod6在2009-8-8 1:35:01的发言:

大约看过楼主的一些贴,觉得楼主很有才,楼主捍卫自己原创资格的行动值得尊重,好象见过楼主有时候引用一些佛经里的词汇,不知楼主是信佛的么,那么您这贴里的一些言语是不是嗔心重了点,当然我是不信佛的,不过觉得楼主还是心平气和地讨论问题较好,水哥上面也说希望大家都不要太执着

 

个人认为心爱不能说是气氛很好,至少在楼主来之前不能说是气氛一直都很好,但是希望现在可以好并且能一直好下去,更希望楼主可以常驻这里

 

呵呵!说得对,我就是嗔心重,太过执着!我这人用一位现实中朋友的话说就是一面是天使一面是魔鬼!

 

如果犯了执著心的话,有时我也觉得自己有点魔鬼哈!谢谢你的提醒,我一直都想修修我这嗔心!呵呵!

 

说句题外话,貌似你是心爱前辈?


作者: cod6    时间: 2009-8-8 15:56

那祝你修行有成,早得正果哦!

 

呵呵,前什么辈,我只是比你早一两年来到这里,如果这样也可以叫前辈,那前辈这个词就该掉价了。

 


作者: 不值得,但还是值得    时间: 2009-8-21 17:52

本人,很难修成正果!呵呵!

 

前辈嘛,就是尊称嘛!

 

谢谢你对我提出“常驻”这个词,说实话,这句话能在心爱听到,的确够温暖的!

 

不过,经过这个事件前前后后一系列状况以后,特别是“[原创]无题”这篇明显的抄袭帖十数天来居然无管理人员处理,我真不知道该如何评价!评轻了,显得我观察力不够,水平低下!评重了,那后果是很严重的!为了我以后还有说话的权利,只好不评价了!

 

等改天有空,我找一则有关侵犯文学知识产权的权威定义发上来!我想,谁谁谁该补补课了!


作者: 阿狼    时间: 2009-8-22 00:00

两天没来不会有腥风血雨的吧

 

真是累人啊,唉

 

此事不参与演出,偶看看先,^_^


作者: 不值得,但还是值得    时间: 2009-8-22 01:20

呵呵!腥风血雨谈不上!事情也不是这一两天出的!

 

但是,一篇明显恶意抄袭篡改《梦旅人!!!!!!》的文章-《[原创]无题》却能够堂而皇之地存在了十数天,这就不得不让人感到不解了!

 

此抄袭文的由来很简单,如下:

 

首先我原创了《梦旅人!!!!!!》,然后“侠骨柔情君莫笑”在美文版原封不动地“转贴”了《梦旅人!!!!!!》并自行取名为《念蓉儿》,之后“侠骨柔情君莫笑”被封,《念蓉儿》被锁,此时“侠骨柔情君莫笑”居然还把被锁的文章加上了原创,然后“侠骨柔情君莫笑”用了新ID“流水”在美文版抄袭篡改了《梦旅人!!!!!!》而成了至今还很是正常地存在的《[原创]无题》!

 

经过很简单,但是,如果这样一篇抄袭篡改的文章长期堂而皇之地正常存在,那这样是不是在客观上纵容了抄袭?那以后其它翁迷看到这种现象就会误认为可以这样抄袭,可以这样篡改?那以后还会有谁愿意原创?

 

如果《[原创]无题》的长时间存在让管理层能够容忍,那就说明管理层认可了这种做法!那哪天是不是我也可以把美文版里别人的文章拿来抄袭篡改一下,如果张三、李四都来做这种事情,管理层是不是可以如《[原创]无题》那样永远容忍下去?

 

真到泛滥的那一天,如果容忍下去无疑显露出管理的无力,如果那时才来纠正无疑是管理层的自我羞辱!

 

可能有路过的朋友认为我小题大作,那我可以说,说这样话的朋友真是站着说话腰不疼!

 

人是有尊严的,的确,尊严在现在这个浮华尘世里被很多人看得一文不值,其实不然,觉得一文不值那是因为说话的人没被侵犯过,或被侵犯过了自己却浑然不知!

 

最好别用“某某某想多了”来劝别人或麻痹自己,现在的当务之急不是想多了,而是想少了,甚至是缺乏思考!

 

一篇文章被侵犯,的确大可不必如此长篇大论,但,这个事件引发出来的一系列的事情,包括抄袭文正常存在,这些都严重地伤害了原创作者,我!其实我可以有很多个人的方法来解决,有善的方法,也可以有恶的手段,但是,我内心并不喜欢那些方法,尽管以荒唐对荒唐,我在现实中也时常用到!我也并不完全认为以暴制暴是完全错的!但是,这是纪念阿翁的地方,我不愿这样做,但是我的合理诉求不只是关系到我自己,它也关系到整个心爱!因为这个事情折射出了很多问题,它具有普遍性!

 

如果这样就这样不了了之,那我的尊严何在?

 

如果这样纵容错误行为、恶意行为,那心爱的尊严何在?

 

人犯法有法律,人犯规有规章,任何时候不出问题是不可能的,但,重要的是事后补救,亡羊补牢!可是直到现在,我仍然未见补救,未见补牢,未见管理的这双手!

 

抄袭篡改是可耻的,屡教不改后仍旧照做更是可恶的!

 

管理不能缺失,管理不能软弱,管理不能没有标准,管理更不能有其它因素干扰!

 

人在做,天在看,阿翁在看!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8-22 2:09:30编辑过]


作者: 阿狼    时间: 2009-8-24 01:57

请给两篇文章的链接

 

如果属实,绝对是版主的渎职,而不值得也不需要这么生气,因为很多时候也许版主没有来得及看帖子,另外里面那么多帖子,很难把所有帖子都记住,是不是

偶说的这个道理不知道你是否听的进去


作者: 不值得,但还是值得    时间: 2009-8-24 11:20

http://www.wengmeiling.com/home/viewthread.php?tid=32176

 

 

http://www.wengmeiling.com/home/viewthread.php?tid=32424

 

 

以上是链接,此君“流水”就是被封号的“侠骨柔情君莫笑”,

 

全文有很多处是原封不动照搬《梦旅人!!!!!!》中的原句,而且抄袭水平太差,因为凡是抄袭的地方前后文牛头不对马嘴!更重要的是作为散文诗,意象群是起码要求,但经过此君抄袭篡改后文句背后的意义总是那么的风马牛不相及!

 

此君的故意抄袭篡改,背后的动机,我的感受最真切,因为此君不但一次非法转贴,一次故意抄袭篡改,而且给我的多条短信里充满了污言秽语,此君回帖是说话光鲜冠冕堂皇,而背地里发来的短信却恶言满满,真是两张脸啊!我没有把此君短信里的言语放出来,就是为了心爱的环境不被污染!

 

这些其实我都不想再提,但此君行动背后的动机我还是很清楚的,因为动机险恶,所以《[原创]无题》应该严惩!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6-12 23:05:14编辑过]


作者: 阿狼    时间: 2009-8-25 02:32

两篇文章偶都看了,偶觉得问题既然已经提上来了,文区的版主最近可能是忙没有时间上来

 

但恐怕得麻烦依稀版主帮忙通知一下文区的版主了

 

而类似于这样的情况文区版规好像里面没有处理意见

 

偶建议有了这种情况发生

 

版规必须作出新的更新修改,还有偶个人觉得类似于翻版盗取别人的劳动果实的行为是可耻的

 

应该从严处理

 

但要封号什么的偶觉得量刑过重,但必须从严


作者: 阿狼    时间: 2009-8-25 02:52

蒋强的试行版规

 

[公告]美文版版规(试行)  发帖心情 Post By:2008-5-17 22:07:09

非常感谢大家对美文版的支持。

为了美文版能有序健康发展,在isle 良好建议的基础上(在此特别感谢isle)结合本版实际情况,暂定本版版规如下:

1.本版主题帖必须为感怀阿翁的文章文章内允许插图,但必须以文章内容为主,图片为辅!简单的祝福与感慨请发至交流区

此外,本版谢绝发表只有网址链接而没有具体文字内容的主题帖。

2.请一定在主题帖的标题前写上[原创],[转帖]等字样允许转贴别处关于阿翁的好文章,但转帖之前最好先搜索一下有没有重复。如果是转帖的话,请一定在帖子的标题前加上[转帖]二字,加上这两个字不会花费您几秒钟,但却是对原作者最起码的尊重。转帖的请尽量写明原地址以及原作者。

附:修改标题类型的方法如下: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此主题相关图片如下:编辑2.bmp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3.您能打对的字,就尽量不要打错。

4.请对文章给出中肯的意见,起码是客观的意见,如果没有认真看人家的文章就不要乱回复。与作者就文章内容展开交流是最好的回复方式。坚决杜绝相互谩骂,人身攻击等,违者严惩!

5. 若作者不遵守以上规定(特别是第2条)而产生版权等纠纷的话,本论坛不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大家有什么好的建议,欢迎跟帖说明,谢谢。


作者: 阿狼    时间: 2009-8-25 02:53

01、禁止灌水、政治问题、刷版刷版的定义)。

02、请按分类发表帖子(如:[原创]、[转载]、[分享]等等),严禁盗用、修改他人作品。
03、翁剧热评,深刻缅怀、随笔随感,原创首发心爱可以获得1-10金币,加精可再获得50魅力、20金钱、10积分、1-5金币。
04、推荐文章(转帖)可根据文章的质量奖励1-5金币。
05、无非文章必要,请勿乱帖图!

06、每ID,美文版原创文章满5精华帖,可获“心爱原创美文小将”勋章一枚。

07、凡是以本论坛举办的各类活动征文,在此活动期间,文章不得在其它论坛发表。

08、转贴请注明转贴出处、作者。禁止转贴其它论坛或是网站注明“禁止转贴”的原创。

09、精华标准:原创质优优先、心爱首发、独家优先,回复好评优先。

10、请大家对自己发的主题帖负责,参与到自己发的帖子中来。


作者: 阿狼    时间: 2009-8-25 03:00

首页里面的版规第二条有注明严禁盗用,修改他人作品

 

但没有注明了处罚规定

 

既然已经有了注明了不可以修改他人作品

 

那么绝对是可以进行处罚,而并非象若水所说的已经短信通知了

 

若水这样说偶觉得有失公允,如果仅仅只是短信警告而已,版规何用?

 

但前任版主蒋强没有写明如何处罚,所以怎么处罚版主看着办

 

但版规一定得修改一下如何处罚才是

 

偶记得若水在没有当管理员之前在交流区做版主

 

那个时候偶有跟她闹过一场的就是因为处罚规定的事情,那时候她不知道扣偶多少偶忘记了,反正偶钱多的很

 

但致命的一点偶跟她吵的就是你为什么要处理偶这么多,这个就是版规漏洞

 

这些以上都是对于版规的还有这次梦旅人事件的交流意见

 

但还有一个疑点就是不值得,如何证明梦旅人就是你的原创呢?

 

仅仅是单凭你的发誓???

 

这样好像很难服大众吧,过两天要是另外一个耍其狠来他也来发誓诅咒一下不就什么都乱了

 

那时候版主或者管理员应该信谁?


作者: 不值得,但还是值得    时间: 2009-8-25 13:48

呵呵!首先谢谢阿狼!至于君说到的版规等等,我是普通会员,所以我就不作评价了!

 

至于阿狼说的疑点,你说得对,发誓对于现在很多人来说如同放屁!

 

到底是不是我原创,我想我已经说过了,我也不想一天到晚像一怨妇那样,这吵闹,那发誓!

 

但有一个事实我要说,自从08年12月我的第一篇正式的怀翁文章《曦阳·枝头》开始,如果仔细读都可以读出文章是专为阿翁而写的!至今《梦旅人!!!!!!》已经是第八篇,如果有朋友都认真读过这八篇文章,就会感觉这是一个人写的,不急,因为我还会写,直到十万字,甚至十万字之后我还会写得更多,那这么多文章,我可以先就说,无论是一万字的几篇文章也好还是十万字的几十篇文章也好,到时候读者一定都会感觉到这是一个人写的!呵呵!翁迷的范围不大,如果我是抄袭也许我早就被拉出来示众了!那退一万步,假设我是抄非翁迷的文章,那说实话抄袭的难度是相当大的!

 

难度大的原因也很简单,我写的文章其实都很封闭,甚至文中第一人称是我,第二人称就是阿翁,别无他人!意境、环境相当特定、相当特殊,文句有很多个人特色,这都是我独有的东西,说句有勇气的话,那是因为我对阿翁有完全不同于别人的理解和情感,这些都可以从我的众多文章中感受到!有一定文学知识并认真写过几篇文章的人都知道,越是封闭的文章,越是不容易抄别人的,同时也不容易被别人抄!

 

说实话,我虽是年轻人,但我承认我相当信迷信,信天上有神,也相信阿翁就在另一个世界,至于为什么我这么肯定,我不想多说,那是我的秘密!

 

但,我还是那句话:“人在做,天在看,阿翁在看!”在阿翁面前,我不敢撒谎!

 

我的话说完了,不知能否解答阿狼的疑问!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8-25 14:25:09编辑过]


作者: 阿狼    时间: 2009-8-28 03:08

偶开天眼见红尘,方知身是眼中人

 

剩下的事情交由版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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