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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06年购《翁美玲1959-1985》绝对全新诚意转赠,玻璃纸外套从未拆过,内详 [打印本页]

作者: 已出坑前翁迷    时间: 2013-7-19 12:07     标题: 06年购《翁美玲1959-1985》绝对全新诚意转赠,玻璃纸外套从未拆过,内详

06年《翁美玲1959-1985》刚出版的时候,心爱蓉儿社区搞了一个活动,当时我也参加了,我的照片就在当时的活动贴子里,具体是哪个城市以及我是谁就不说了

那天的活动内容之一是大家一起去市内最大的书城买这本书,当时我买了两本,我的想法是一本平时翻看,一本永久收藏,买的时候书的外面包着玻璃纸外套,其中的一本前几年已经被我翻旧了,另外的一本,至今连外面的那个玻璃纸外套都没拆过,绝对全新

现在我出坑了,翻旧了的那本前段时间已当废品卖掉了,全新的这本有要的没有,我诚意转赠,谁要的话给我发短信息,留姓名和详细地址和手机(或联系电话),我用到付的方式(你收的时候付快递费给快递员)。从今天起一月为期,一个月后我这个ID也不会再登录,如果没人要,我就放上网卖,估计是不容易卖出去,毕竟淘宝网上很多人卖这本书,反正半年内卖不出去的话,再当废品卖了就是,放家里也是占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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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不值得,但还是值得    时间: 2013-7-19 15:38

原来,在楼主眼里,爱翁是一个坑啊!呵呵![em58]

 

既然出来了千万别忘把坑填平哈!免得同样的人再掉进去![em75]


作者: 雪中月    时间: 2013-7-19 17:41

楼主这几句话听得我心里很不舒服:“反正半年内卖不出去的话,再当废品卖了就是,放家里也是占地方。”楼主既然是以前参加过圈子活动的人,想必当时爱翁的心并不比我们这里任何一个人少吧!虽然楼主现在已经出坑,这是您的自由,我们无权干涉,但请楼主谨慎您的言行,不要在我们心爱这里把我们视若珍宝的物品当做一废品!谢谢您曾经对阿翁的喜爱!


作者: 小貂    时间: 2013-7-21 00:04

很多明星我们由喜欢到不喜欢了,都好正常,不过看语气不但是脱离了,似乎还很讨厌吧,不然一本书放在家里能占多大地方,有多碍眼,才恨不得马上就弄走。。


作者: 阳光翁美玲    时间: 2013-7-21 02:21

联系我,qq531115383手机18193127729


作者: motogs    时间: 2013-7-30 09:47

给我吧我要了天津的 天津空港经济开发区40号 赵越超 18222333650  谢谢了。
作者: 奥奥    时间: 2013-8-3 11:07

楼上的要买啊,不错不错
作者: motogs    时间: 2013-8-6 09:18

必须的 怀念
作者: 潇影    时间: 2013-8-9 23:07

 卖就算了,还在心爱来卖?你也知道这本书是从心爱开始的……
这让我眼前浮现出戏剧性的场景:这好比以前旧社会,生活不了了,要卖孩子,还当着他母亲的面来卖?让人情何以堪?

楼主,你也许以前喜欢阿翁,现在随着年岁增长,慢慢这种情感淡薄了,甚至将会遗忘了。这些都是你的自由权利。你可以悄悄地做这件事。我们尊重任何一位曾经的翁迷的选择。但有一点,你将这些件事公布出来,并且在心爱社区。你就没有想到会伤害到许多对阿翁有深情的朋友?

楼主,或许,我不太了解你的具体情况,但我为你难过:一个一直以自我为中心,不太顾及周围人群情感的人。一个不对周围群体负责的个体。只要你一直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在你身上的存在,或修正过来。迟早有一天你会收获到同样的待遇。





作者: 潇影    时间: 2013-8-27 03:33

 发贴心情 Post By:2013-7-19 12:07:02
水帖,版主请删除!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3-8-27 5:57:08编辑过]


作者: 潇影    时间: 2013-8-27 03:36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3-8-27 5:53:23编辑过]


作者: 潇影    时间: 2013-8-27 06:01

QUOTE:
以下是引用已出坑前翁迷在2013-7-19 12:07:02的发言:
06年《翁美玲1959-1985》刚出版的时候,心爱蓉儿社区搞了一个活动,当时我也参加了,我的照片就在当时的活动贴子里,具体是哪个城市以及我是谁就不说了 那天的活动内容之一是大家一起去市内最大的书城买这本书,当时我买了两本,我的想法是一本平时翻看,一本永久收藏,买的时候书的外面包着玻璃纸外套,其中的一本前几年已经被我翻旧了,另外的一本,至今连外面的那个玻璃纸外套都没拆过,绝对全新 现在我出坑了,翻旧了的那本前段时间已当废品卖掉了,全新的这本有要的没有,我诚意转赠,谁要的话给我发短信息,留姓名和详细地址和手机(或联系电话),我用到付的方式(你收的时候付快递费给快递员)。从今天起一月为期,一个月后我这个ID也不会再登录,如果没人要,我就放上网卖,估计是不容易卖出去,毕竟淘宝网上很多人卖这本书,反正半年内卖不出去的话,再当废品卖了就是,放家里也是占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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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留一份!
作者: 奥奥    时间: 2013-8-27 11:00

QUOTE:
以下是引用潇影在2013-8-27 3:36:08的发言: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3-8-27 5:53:23编辑过]

啥字也没有看到
作者: 東邪黃藥師    时间: 2013-8-30 17:34

我支持萧影说的,完全就是说到我们真心喜欢阿翁的心里,就算是不喜欢了,也没必要说道 什么当垃圾卖什么的,实话一本书能占你家多大的地方哦,我很无语楼主,我的那些不干胶,画片杂志,我爸爸就想给我弄去卖了,我可没答应,这些宝贝,不是要你每天都去看去翻阅的,这也是你人生中一个经历,反正我会好好收藏起来的,无视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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