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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严重提醒lj005 同志! [打印本页]

作者: jessica    时间: 2003-9-14 08:48     标题: 严重提醒lj005 同志!

作为心爱的一员,很欢迎你来到心爱和我们分享这里点点滴滴。
作为这里的斑竹,很欢迎你来灌水版里无拘无束地和大伙调侃。

这里是灌水版,但不同于其他网站的灌水版,所以,请你尊重一下这里的版规 !说句冒犯的话,你发得尽是些平庸之极的帖子。我在你的短消息中不止一次地提醒,为了顾及你的面子,也不伤了和气。可你还是依然故我的态度,使我不得不在这里给你提醒,希望你能够合作!

如果你能接受我的建议,我还是很欢迎你来;如果反之,一切按照规定来办,绝不留情!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9-14 8:49:58编辑过]


作者: lj005    时间: 2003-9-14 20:07

够了,够了!你是老大,你说了算,以后我不会再在这里发表任何言论了,我知道你和仔仔都是不能融纳别人意见心胸狭窄之人,以后我只有做个看客,看你们这些老大跳梁小丑般的表演,不要总拿自以为是所谓正宗翁迷来压别人,孰对孰错,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惹不起,躲我还躲得起吧!
作者: 迷途书童    时间: 2003-9-14 20:10

送客。。。。
作者: jessica    时间: 2003-9-15 13:44

以下是引用lj005在2003-9-14 20:07:13的发言:
够了,够了!你是老大,你说了算,以后我不会再在这里发表任何言论了,我知道你和仔仔都是不能融纳别人意见心胸狭窄之人,以后我只有做个看客,看你们这些老大跳梁小丑般的表演,不要总拿自以为是所谓正宗翁迷来压别人,孰对孰错,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惹不起,躲我还躲得起吧!


你要是这样认为,我也是没办法的。要走要留是你是自由,不过你要是过几天再换个小号进来捣乱,我也能认得出,所以请你还是收敛一些为好!
作者: xushidong57    时间: 2003-9-15 14:36

斑竹太仁慈了!希望再狠一点:)
作者: xushidong57    时间: 2003-9-15 15:08

R5wee2MA.jpg
送把刀给小J,价格不菲哦!

图片附件: [严重提醒lj005 同志!] R5wee2MA.jpg (2003-9-15 15:07, 8.72 KB) / 下载次数 0
http://203649.dejk3u78.asia/home/attachment.php?aid=3820&k=920fe3f9516661e5252d4873c530e3c2&t=1732834486&sid=13uN44


作者: jessica    时间: 2003-9-15 21:05

好!插在腰间,该出手时就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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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j005    时间: 2003-9-15 22:29

j,你给我听着,我做事向来光明磊落,才不象你说的那样去换个小号,这等龉龊之事我是不屑于做的,你不要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还有,你凭什么说我来社区是来捣乱的,我只不过发表了几篇不同于你意见的贴子而已,我又做了什么罪大恶及的事了?你就来针对我,想制造一种让大家误会我的氛围,你虽然是老大,但也不能一手遮天吧!我说过不想再在这里发表言,并不是怕你,而是觉得这里不是让人说真话的地方,再说下去也没什么意思,还有,我善意的顺便提醒各位翁迷一句,以后大家发言一定要顺着老大的意思,因为这是他的地盘,不然也会象我一样被他赶尽杀绝的!
再见了!心爱的蓉儿,我本来并不想离开你,但这里有野蛮的人,我只好去别的空间去追寻你了!
作者: tonybell    时间: 2003-9-16 00:02

喂喂,8楼的强人,有那么大的心胸,怎么这么两句话都受不了?你也忒差劲了吧。
你值得别人去针对吗?好好看看你自己发的贴子,都是什么内容?乱七八糟的一大堆,不好意思说你,你还真觉得你自己很受欢迎么?
这里每个人都在说真话,偏偏你就爱说些胡话…

还有,介绍你去四维空间吧,或者五维、六维的也行,阿翁在那儿呢,去跟她诉苦吧…不送了,我等没有车票,你就自己走吧。
作者: jessica    时间: 2003-9-16 00:38

(望着lj005 渐渐消失的背影,jessica心中才算松了口气)

终于走了!

放鞭炮~~~~~~~
作者: yihen    时间: 2003-9-16 14:04

这是我第二次破例在灌水版说话,就当是出尔反尔吧,实在是有些话不吐不快!
我不知道这位lj005在灌水版究竟发了哪些无聊的帖子,引发斑竹如此冲冲大怒,和下面跟帖朋友如此敌忾同仇。我只是看到他在射雕版发的请仔仔这位朋友进来的帖子,个人觉得虽然观点不同,但是他的措辞方面也比较客气,至少没有失了礼仪。或许他的很多话都很偏激(我不是赞成这种偏激),但是弄到对待“敌我矛盾”那样,把他逐出心爱而后快,实在觉得过分了一点!
总觉得现在社区好像有一种很不好的风气,一声讨某人,要么是蜂拥而上的跟着踩上几脚,要么就是跟着跟帖里比较有“威望”的人对楼主的帖子大加鞭挞。夏天的时候在站务版有“我的初恋蓉儿”发的关于声讨这里某位斑竹的帖子,措辞是激烈了一点,可是也并非全无道理吧。结果跟帖的人一致把楼主批得体无完肤,说实话看着我就想到文革时期。斑竹也是人,斑竹也有犯错的时候,只要提意见言之有理,就应该采纳。比如斑竹公然说自己的斑竹无条件转让,不管是负气还是玩笑,我同样不觉得是一个斑竹所为!可惜现在好像凡是斑竹决定的,都一定是正确的。都由不得会员申诉半点!这样的风气我觉得不是很好,尤其对新进的会员来说,根本就感受不到家的温暖!
曾经交流版和灌水版都是我最喜欢来的地方,海阔天空,可以谈很多。可惜现在自己给自己设了禁区,不是我无聊发闷自己跟自己过不去玩儿!设了禁区的也不只是我一个人!斑竹的确要有宽广的心胸,斑竹的言行举动的确很多眼睛看着,很可能一错,伤害的是会员真诚的感情!
我对孤星说过其实我根本不适合当斑竹,因为我比较偏心。确实我当射雕版的板斧也并不是很称职。平时我看事情都是用普通会员的角度来看的。斑竹也好,普通会员也好,来到这里(除了刻意捣乱的),都是出于同一个原因——爱翁。无非是一个先来后到的顺序罢了。如果对着同样爱翁的人,不产生惺惺相惜的感觉,反而动不动就“义正词严”地打倒对方。实在不能让我不联想到人家说中国人的弊病——窝里斗!这个时候心里总是很悲哀!!
作者: xushidong57    时间: 2003-9-16 14:32

[em05][em05][em05]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9-16 14:56:07编辑过]


作者: yihen    时间: 2003-9-16 14:39

楼上的:我说了对灌水版这里的事情我不了解,算不上有发言权。我只是根据这件事想到社区存在的一些不好的现象,也并没有发火,谈不上消气。你还是仔细看了我说话的意思再跟帖吧……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9-16 14:49:24编辑过]


作者: 逸枫    时间: 2003-9-16 14:48

我不清楚这位lj005同志发表了什么帖子,我好象很少看他的帖子,所以也迟迟没有回复这份帖子。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9-16 18:39:29编辑过]


作者: 迷途书童    时间: 2003-9-16 14:52

欢迎yihen大小姐回灌水版,让我想起叫花子和地主说话的笑话来。。。
作者: xushidong57    时间: 2003-9-16 14:53

这件事我早就听anny说了的,可惜我现在帮不了她:(
好了,听宝玉的
作者: xushidong57    时间: 2003-9-16 15:00

[em09][em09]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9-16 17:34:58编辑过]


作者: lj005    时间: 2003-9-16 18:23

原来社区里还有主持公道的好人,谢谢!
作者: 迷途书童    时间: 2003-9-16 18:44

以下是引用lj005在2003-9-16 18:23:49的发言:
原来社区里还有主持公道的好人,谢谢!


谢谢楼上夸我,我当然是支持斑竹、主持公道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9-16 18:47:39编辑过]


作者: xushidong57    时间: 2003-9-16 19:00

以下是引用迷途书童在2003-9-16 18:44:45的发言:
[quote]以下是引用lj005在2003-9-16 18:23:49的发言:
原来社区里还有主持公道的好人,谢谢!


谢谢楼上夸我,我当然是支持斑竹、主持公道的
[/quote]
迷途,你也太无耻了!我都替你[em08],你虽然是个过去的公证员,但是你没看见我和搂主的回帖最近吗?
搂主当然是支持我的。[em10][em10]
作者: 迷途书童    时间: 2003-9-16 19:11

以下是引用xushidong57在2003-9-16 19:00:35的发言:
迷途,你也太无耻了!我都替你[em08],你虽然是个过去的公证员,但是你没看见我和搂主的回帖最近吗?
搂主当然是支持我的。[em10][em10]


啊呸,这个也算啊?!那么JESSICA的帖子和楼上的楼上的帖子还在一块呢,岂不是楼上的楼上也支持J斑竹的?天下大同了,还有什么好争的?来,J斑竹先把这个叫xushidong57的拉出去毙了,扰乱视听,罪莫大焉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9-16 19:13:52编辑过]


作者: lj005    时间: 2003-9-16 19:17

19楼的,你太过份了吧,好象我从来没惹过你吧,有一句话叫帮理不帮亲,你何必为了讨好班竹而来踩我,使这里的气氛越来越紧张,我希望这里是个家,而不是战场.
最后,真诚的谢谢11楼的朋友,只因你说了公道话!
作者: lj005    时间: 2003-9-16 19:26

各位大侠都别吵了,没有必要为我这个无名小辈争论不休,我去死,去死!行了吧!
作者: 迷途书童    时间: 2003-9-16 19:29

我觉得这里气氛很好啊,根本没人吵架,哪里紧张了?再说我和板斧除了同姓,实在找不出任何沾亲带故的迹象,讨好她有什么好处?给我念叨念叨

11楼的帖子我一如既往地没看懂,不发表评论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9-16 19:30:44编辑过]


作者: 龙在天涯    时间: 2003-9-17 11:18

好久没来这里了,一来就看到这贴了,我看了lj005兄的几篇水贴,虽然是平庸之极,但也不用如此吧。其他板块不能随便发贴,但这灌水板应该要放宽些吧。我本人觉得发那样的文章也不是不行,只是太多都是网络上面摘录的,最好要标明出处。我刚才看了一下版规,浏览的人只有73人,我们这社区可是有五千多的注册会员啊,可想而知大家对这发贴规则有多了解。
  我是心爱的一员,我热爱心爱。但我在这里却很少发言,更多的只是浏览与观观。当然偶尔也会发发唠叨。我希望版主能够发起讨论,定个更加具体的规则。让大家出谋划策,最后再做选择,这样应该会让大部分人都能认可吧。
  心爱是我们的家,希望大家能够共同维护,创造出一个温馨的,让人留恋的,温暖的家。
作者: 雷欧    时间: 2003-9-17 12:53

这是我第二次在灌水发言,
和第一次一样都是直接打开帖子链接。

其实平庸之极的帖子又怎么样呢
普通人的论坛,不能要求每个人都是思想深刻的文学家和写手吧?
怎么也犯不着动这样的肝火之怒啊??
发平庸之极帖子的会员不在少数,不如lj005的更是多之又多。
记得jessica来时候的发的帖子也是平庸而且无聊之极(现在的帖子我不予置评)
那又该怎么说呢??

我总记得别人说过的这样一句话,并且不止一次引用:
  大凡同道中人,互相都不大肯深责。。(同yihen说的惺惺相惜应是同意)
只有什么样的人才能明白其中道理呢??

看起来真是好玩,
达到了现在这样赶人家走,竟然还要放鞭炮来庆祝的真是少见了。
作者: 迷途书童    时间: 2003-9-17 13:51

灌水版新版规:宽容为怀,平庸为本

斑竹、板斧信条: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无为而治,眼开眼闭

灌水版学名:回收站

以上版权归迷途书童所有,欲转贴者请拨心爱蓉儿热线转二当家的,欢迎来函来电来人洽谈
作者: yihen    时间: 2003-9-17 15:36

楼上的要偏激起来也毫不逊色!

只是希望对于同样爱翁的人,不要苛责到批了还不够,甚至放鞭炮庆祝的地步!要公正的话,这样的“赶尽杀绝”,未免逼人太甚!

看不懂我的帖子没关系,我想说的是人都有犯错的时候,斑竹也不能免俗。不要动不动就把投诉斑竹的帖子看成洪水猛兽一样置之死地而后快!现在的风气好象是只要对斑竹的作为有了异议就是犯了大忌;这样的斑竹,我想本身就很“脆弱”吧?

另外提一句:lj005后来的几个跟帖确实也不怎么样。“去死”这样的赌气话说出来,未免不怎么上台面吧?
作者: 迷途书童    时间: 2003-9-17 15:58

我什么时候放过鞭炮了?我苛责过谁什么了?看看我推荐的新版规,不至于要改成低劣为本吧[em03][em03]冤啊。。。[em00][em00]

放炮仗的罪证都在板斧那里,跟我不搭界的,我从来都是拿鞭炮让人家放的[em02][em02]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9-17 16:30:16编辑过]


作者: taohuadao    时间: 2003-9-17 17:54

大家千万不要生气,生气会患了嗔戒的!
作者: taohuadao    时间: 2003-9-17 18:00

以下是引用迷途书童在2003-9-17 15:58:08的发言:
我什么时候放过鞭炮了?我苛责过谁什么了?看看我推荐的新版规,不至于要改成低劣为本吧[em03][em03]冤啊。。。[em00][em00]

放炮仗的罪证都在板斧那里,跟我不搭界的,我从来都是拿鞭炮让人家放的[em02][em02]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9-17 16:30:16编辑过]




迷途你也真调皮,我刚刚睡醒牙齿还没刷,你怎麽就成了心爱蓉儿热线的二当家啦,哎呀,还有那个世栋哥哥居然做起板斧来啦!真给我们"黄浦四鬼"长脸啊!迷途哥哥你做了二当家也要低调一点嘛,虽然你和仪衡狼豺女冒相得益脏打起架来一定可以学个一招半式,可是常言说好男不跟女斗打狗也要看主人!不要说兄弟没有提醒你,据老纳刚刚收到新华社不确定的小道消息,这个仪衡师太她表哥刚刚做了浙西大峡谷的谷主,她师兄乃是千岛湖漂流派的前任帮主,听说她师妹跟丐帮污衣派的长老还很熟....我可不希望你为了一个女人毁了自己的仕途啊!嘻嘻哈哈呵呵咯咯当然啦最主要的是不希望我们"黄浦四鬼"成了"黄浦死鬼",既然你和世栋的本事比我和易水高一点点,也要给我们一个巴结巴结你们的机会嘛,请你们吃冰淇淋好不好!先说好超过1块钱要自己买单!
作者: 迷途书童    时间: 2003-9-17 18:18

我昏~~~~~~~~~

老妖发起飙来确实不同凡响,谁能借我个耳塞、眼罩和苍蝇拍?当然还有痰盂,吐着吐着还能当钢盔。这帖打死我也不回了,多看两眼我现场上吊的心都有。世栋、易水救我。。。
作者: lj005    时间: 2003-9-17 20:05

唉!真是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
作者: taohuadao    时间: 2003-9-17 20:13

以下是引用迷途书童在2003-9-17 18:18:54的发言:
谁能借我个耳塞、眼罩和苍蝇拍?当然还有痰盂,吐着吐着还能当钢盔。


男人吐吧吐吧吐吧吐吧不是罪!
作者: taohuadao    时间: 2003-9-17 20:41

以下是引用迷途书童在2003-9-17 18:18:54的发言: 我昏~~~~~~~~~ 老妖发起飙来确实不同凡响,谁能借我个耳塞、眼罩和苍蝇拍?当然还有痰盂,吐着吐着还能当钢盔。这帖打死我也不回了,多看两眼我现场上吊的心都有。世栋、易水救我。。。
迷途哥哥,这是你的不对啦!我还指望着你哪一天做了1当家我也弄个2当家的干干!现在看来我得一颗红心两种准备!就算你要现场上吊也得早点说嘛,这麽伟大的创举总得先做个宣传嘛,宣传以前总得成立一个上吊委员会嘛,委员自然是世栋,易水,还有洒家我啦,你想想,这门票至少得100块一张吧。东方卫视,中央电视台,半岛电视台,CNN、BBC、NHK、CNBC 、NGC、凤凰卫视、卫视体育、MTV现场直播,现场安排在松江佘山国际教堂,规模不能小于<<大腕的葬礼>>,邀请2003年9月份第三周北京市八大胡同十大杰出青年周迅同志做现场主持!哎呀一切安排妥当我才能稍稍松一口气! 仔细想一想,不对呀,现在已经不流行"自挂东南枝"啦,不能保证收视率这些电视台可不会答应!那就换成最流行最时尚最前卫最刺激最过瘾的安乐死吧,中国首例安乐死现场直播这才是真正的卖点!鼎立推荐以下宫廷安乐宝系列,不是熟人我不说的。请各位看官记下联系方式,我给这个贴子算了一卦,呵呵,反正不乐观! ******************************************************************************** "一日丧命散"是用7种不同的毒虫加上那鹤顶红提炼七七四十九天而成, 无色无味,杀人于无影无踪,吃了"一日丧命散"的朋友,三日之内除非找一个九 月九日子时出身的女(男)子交合,否则一日之内武功全失,筋脉逆流,胡思乱想而致 走火入魔血官炸裂而死。 “三蛳脑神丹“乃是魔教第三代掌门人东方不败所创,服用了“三蛳脑神丹“的朋友, 面色红润有光泽,清新爽洁不紧蹦,真的不紧蹦。而且还可由内而外的保养, 一用就变,地球人都知道。其实这是回光反照! "含笑半步颠"乃是四川唐门用蜂蜜,川贝,秸梗加上天山雪莲配制而成,不须冷 藏,也不用防腐剂,除了毒性猛烈以外,味道还很好吃,吃了"含笑半步颠"的朋 友,顾名思义,绝不会走半步路,或是面露笑容,否则也会全身爆炸而死, 实在是居家旅行,杀人灭口,偷香窃玉,寻欢作乐,欲仙欲死,必备良药!    另外,本座还有刚上市的"九花玉露丸","回阴五龙散"少许,     欢迎拨打定购热线               bp:   191--3241215              mobile: 13916618641              mail & msn: [email protected]              oicq:  241282464 厂址: 二郎山黑木崖 华东总代理:太湖绝情谷陆家庄     如遇忙音,请稍候再拨,也可访问本座网站              http://taohuadao.dipdns.net ********************************************************************************
作者: 揪啾    时间: 2003-9-18 08:36

心爱单是这一点不好。从没见过那一天能够真正和气的起来,我出去走了一圈,视野也开括了一些,对于会员与会员之间的矛盾,其他人没有必要插手;对于会员与社区的冲突,只需要管理员或版主警告即可,又何必咄咄逼人!

网络是大家工作学习之余放松的地方,想找一份清闲,心爱就是为翁迷所设的!新会员难免犯错,小错叫他改,大错封ID,不必大家联手吵吵得没完没了,当时者不烦,旁观者都烦了。

还有一点,我冒着砖淋蛋雨提出:也许我以前也是犯过这样的错误,但是,咳,我思前想后也明白了——其实一些人是到这里认识阿翁,有些人是刚刚认识阿翁,有些人是稍微喜欢阿翁,有些人是很喜欢阿翁,有些人是爱阿翁的,有些人是极爱阿翁的!“翁迷”没有限定范围对吧?这样,那些“顶级翁迷”在对待“初级翁迷”所因为不太了解阿翁所作出的“外行”的言论,不应该以“你还是不是个翁迷”来刺激他,我们也该想想,我们自己不也是这么过来的?有人天生的,就报道一下!“顶级翁迷”应该帮助“初级翁迷”,使我们的集体更加庞大。

嗯....最后再提出一个:社区里的人,脾气都比较“火”,我也是这样的。这样就很难融洽。我便不信老会员与老会员间没有意见不同的!为什么他们自己便不吵!就冲着新会员开刀?欺负他们刚来吗?欺负他们没有“铁哥们”吗?

好了!说完了!要杀要刮随便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9-18 8:36:58编辑过]


作者: 辉辉    时间: 2003-9-18 09:12

嘿嘿~~~
yihen和雷欧什么时候这样关心过新会员的心情了?!实在令人匪夷所思呀!
那我倒要问了,我怎么没有感受到你们给我家的温暖呢?!我只感受到寒风般的刺骨!!只因为我说了令你们不称心的话,就群起攻击!说到底,这可是你们首创的哟,嘿嘿!

这里不是你们的地方,说话总要注意一下礼貌吧,雷欧的话,实在没什么涵养!
温暖就在你这里被扼杀的!

支持斑竹!嘿嘿
作者: 我是鱼易水    时间: 2003-9-18 09:23

辉辉啊~~~不要赞成用杀过你的刀再去杀别人。

这难道是你愿意看到的?
作者: 辉辉    时间: 2003-9-18 09:37

我不想看.就想某些人说,有些话实在不吐不快!那我也一起吐一下好了.嘿嘿

我没有杀别人,只是说句公道话.如果我说什么话都能引起反对,那yihen,雷欧说都要大家赞成不成?!我看过lj005 发的帖子,觉得斑竹这样做没什么错!况且这里JESSICA是斑竹,说话总要有点分寸.雷欧那个样子,你也赞成?!
作者: yihen    时间: 2003-9-18 09:52

迷途你误会了,我不是说你放鞭炮呀,我只是觉得真的这样赶人走还不够,还要在后面跟着来一句放鞭炮庆祝,实在不怎么是斑竹所为:)怎么说当斑竹都要能受气一点,尽量少逞一时口舌之快:)
再说会员的层次也各有各的分别,发帖的质量不怎么高一开始也可能有的,如果大家都是爱翁的,我觉得不必要如此苛责吧?所以你后来说的要把这里改学名为回收站,我可不同意呀:)论坛有回收站的,不过除了孤星我们大家都看不到罢了。

另外,我对于新会员老会员不能说真正一视同仁,因为我说过我很偏心的。但是我看人一般是根据他在论坛的所作所为,发帖也好,跟帖也好来判断的。有的人虽然没有交往但是却有好感,有的人虽然不曾聊过天但是却惺惺相惜。这位辉辉朋友似乎很见不得我和比较熟悉的朋友在论坛玩儿,可以告诉你的是,论坛本来就是大家交流的,我们在玩儿中间没有说过不准你也参与,其实我们也本没有排斥过什么人,只不过,你接二连三的首先发难挑衅,实在不能让我觉得你是一个好会员。社区温馨的气氛需要大家创造和维持,很多时候看着紫竹、嘉宝、平阳、fairy、a1他们讨论阿翁的服饰或者收集图片的心得,虽然不怎么融入得了,我也觉得很温馨,一个家里的人,各自的兴趣爱好不同很正常,更何况我们这样的大家庭呢?辉辉曾经发过的那些帖我就不说了,各人的心胸如何,看待问题的眼光也不一样吧。对你我真不想多说!


PS:别受taohuadao胡言乱语的蒙蔽,呵呵~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9-18 10:04:45编辑过]


作者: 迷途书童    时间: 2003-9-18 10:04

555555555555555

好感动,忆痕大小姐这么温柔地和我说话,好好象在劝戒学前班的小朋友:“小书童,你跟在斑竹后面调皮,揪LJ005小朋友的小辫子可不对。。。”世栋费了几吨的口水都没换到的温和可亲,我居然。。居然就这么享受到了。。。[em01][em01][em01]

我要象华山顶的锋锋一样,翻着跟头拿着大鼎逢人便说:“你知不知道,忆痕和我说话了。。。”[em05][em05][em05]

心情大靓,大家也别喷了,和偶一起耍子去吧[em10][em10]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9-18 10:04:46编辑过]


作者: 我是鱼易水    时间: 2003-9-18 10:07

以下是引用yihen在2003-9-18 9:52:42的发言:

另外,我对于新会员老会员不能说真正一视同仁,因为我说过我很偏心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9-18 10:04:45编辑过]



哼哼~~~~~你终于承认了啊!~~~~

可别妄想以小卖小哦
作者: yihen    时间: 2003-9-18 10:12

以下是引用迷途书童在2003-9-18 10:04:27的发言:
555555555555555

好感动,忆痕大小姐这么温柔地和我说话,好好象在劝戒学前班的小朋友:“小书童,你跟在斑竹后面调皮,揪LJ005小朋友的小辫子可不对。。。”世栋费了几吨的口水都没换到的温和可亲,我居然。。居然就这么享受到了。。。[em01][em01][em01]

我要象华山顶的锋锋一样,翻着跟头拿着大鼎逢人便说:“你知不知道,忆痕和我说话了。。。”[em05][em05][em05]

心情大靓,大家也别喷了,和偶一起耍子去吧[em10][em10]


这样的口吻让我对小迷途说话我都不怎么敢,何况对迷途大律师?[em07][em07]
或许因为文字不怎么能传达确切的感情波动和口吻,所以有点误会吧。从跟这个帖子开始到现在,我的心态和口气都是比较平和的,所以逸枫说我心情不好所致,是他误会了。我心情不好我去对着我哥哥发小姐脾气,不会带到社区这样的话题里来:)
如果jessica斑竹觉得我说的不怎么对,也可以提出批评,大家探讨。来到这里的时间都不算短了,有矛盾公开说明了就好,外人看到大家在这里唇枪舌剑,火药味实足,不是我们给翁迷不长脸吗?[em08][em08]
要说的最主要是一些跟风的不应该,前面说过就不赘述了。看lj005朋友后来的几个跟贴,大家都是翁迷的话,有矛盾说开了就好,你的气量方面还需要锤炼哦:)
作者: yihen    时间: 2003-9-18 10:14

以下是引用我是鱼易水在2003-9-18 10:07:10的发言:
哼哼~~~~~你终于承认了啊!~~~~

可别妄想以小卖小哦


对鱼我可不管!呵呵,吃了鱼再说![em05][em05]
作者: 我是鱼易水    时间: 2003-9-18 10:28

以下是引用迷途书童在2003-9-18 10:04:27的发言:
555555555555555

好感动,忆痕大小姐这么温柔地和我说话,好好象在劝戒学前班的小朋友:“小书童,你跟在斑竹后面调皮,揪LJ005小朋友的小辫子可不对。。。”世栋费了几吨的口水都没换到的温和可亲,我居然。。居然就这么享受到了。。。[em01][em01][em01]

我要象华山顶的锋锋一样,翻着跟头拿着大鼎逢人便说:“你知不知道,忆痕和我说话了。。。”[em05][em05][em05]

心情大靓,大家也别喷了,和偶一起耍子去吧[em10][em10]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9-18 10:04:46编辑过]

哈哈哈哈~~~~~!!!!

我也太高兴了!

用阿Q哥的话"同去!同去!!~~~~"[em05][em05][em05][em05][em05]
作者: 逸枫    时间: 2003-9-18 10:33

以下是引用我是鱼易水在2003-9-18 10:28:29的发言:
[quote]以下是引用迷途书童在2003-9-18 10:04:27的发言:
555555555555555

  好感动,忆痕大小姐这么温柔地和我说话,好好象在劝戒学前班的小朋友:“小书童,你跟在斑竹后面调皮,揪LJ005小朋友的小辫子可不对。。。”世栋费了几吨的口水都没换到的温和可亲,我居然。。居然就这么享受到了。。。[em01][em01][em01]

  我要象华山顶的锋锋一样,翻着跟头拿着大鼎逢人便说:“你知不知道,忆痕和我说话了。。。”[em05][em05][em05]

  心情大靓,大家也别喷了,和偶一起耍子去吧[em10][em10]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9-18 10:04:46编辑过]


哈哈哈哈~~~~~!!!!

我也太高兴了!

用阿Q哥的话&quot;同去!同去!!~~~~&quot;[em05][em05][em05][em05][em05]


[/quote]

鱼儿,你就知道痕痕让你跟着去啊!!我看不一定哦![em01][em01][em01]
作者: jessica    时间: 2003-9-18 11:33

在2003-8-14 16:11:21,您发送此消息给lj005!  
消息标题:
--------------------------------------------------------------------------------
请以后发贴时看好版规再发,ok?  

在2003-9-2 14:59:30,您发送此消息给lj005!  
消息标题:
--------------------------------------------------------------------------------
虽然是灌水版,也不能老发没什么意义的贴!而且请注意一下你的发贴数量。谢谢合作!  


http://www.wengmeiling.com/home/queryresult.asp?page=1&stype=1&pSearch=1&nSearch=1&keyword=lj005&SearchDate=ALL&boardid=16&stable=bbs2

上面的,大家可以看看。


我只是按照版规来作我应该做的事情,并没有按照我自己的意愿来随意删贴,而且每次删帖都有适当的理由,ljoo5的好贴我也保留。本来这些根本不用这样解释,但现在我是不得不说了。

之所以发这贴子,初衷还是重视每一个来心爱,来灌水版的朋友。如果用心看我的帖子应该能体会我的用心良苦。作斑竹时间不长,已经感到这不是原想的那么风光体面又舒坦的事了,我还很不够,所以我正在努力着。感谢帮助和支持的朋友,才使我不那么感到灰心!

只是雷欧的话实在出口伤人,有时候你实在是需要换位思考一下,并尊重尊重别人的感受!

有意见欢迎之至!我这里有回收站的内存!
[em10]
作者: 逸枫    时间: 2003-9-18 12:04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对事物的看法,谁也不能够强求,谁也无法改变谁!

何来对与错!何来是与非!全都是人定的标准而已!

但是,也正因为有了这些标准,才能够有规范作用。不以规矩,难成方圆。

标准的介定虽然比较不能够精确的表示出来,但是大家还应该去遵循!自己扪心自问吧!

不想再去说些什么,让我们大家给阿翁一个宁静的天空吧!
作者: 溶月    时间: 2003-9-18 12:30

论坛空间有限,太多的水贴总是需要清理的,水贴数量多了会加大斑竹的工作量,如果斑竹在提出不许这样不许那样的种种要求的同时,能够说明原因,我想任谁也会体谅的。或者多找几个人帮忙做斑竹分摊工作量也可。老实说这里对水贴的限制的确比其他很多论坛都严格的多,在其他地方玩习惯的在这里是一时无法适应,衷心希望斑竹说明自己的原因,大家应该互相理解和沟通,单方面的限制对论坛的发展不是很好。

对斑竹的辛勤扫水致以敬礼~!:P
作者: yihen    时间: 2003-9-18 12:35

或许之前的一些理解有偏差,斑竹从来都不是一个风光体面的活计,相反要承受很多的委屈,还要有容人之量。这一点上我很佩服孤星:)
作者: taohuadao    时间: 2003-9-18 13:12

以下是引用迷途书童在2003-9-18 10:04:27的发言:
555555555555555

好感动,忆痕大小姐这么温柔地和我说话,好好象在劝戒学前班的小朋友:“小书童,你跟在斑竹后面调皮,揪LJ005小朋友的小辫子可不对。。。”世栋费了几吨的口水都没换到的温和可亲,我居然。。居然就这么享受到了。。。[em01][em01][em01]

我要象华山顶的锋锋一样,翻着跟头拿着大鼎逢人便说:“你知不知道,忆痕和我说话了。。。”[em05][em05][em05]

心情大靓,大家也别喷了,和偶一起耍子去吧[em10][em10]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9-18 10:04:46编辑过]



迷途哥哥,我有个很好的建议,今晚在东方明珠摆一桌!
作者: 迷途书童    时间: 2003-9-18 14:06

以下是引用taohuadao在2003-9-18 13:12:06的发言:

迷途哥哥,我有个很好的建议,今晚在东方明珠摆一桌!




老规矩,超过1块钱的你买单[em02][em02][em02]
作者: zrj0421jie    时间: 2003-9-18 18:19

以下是引用yihen在2003-9-16 14:04:28的发言:
这是我第二次破例在灌水版说话,就当是出尔反尔吧,实在是有些话不吐不快!
我不知道这位lj005在灌水版究竟发了哪些无聊的帖子,引发斑竹如此冲冲大怒,和下面跟帖朋友如此敌忾同仇。夏天的时候在站务版有“我的初恋蓉儿”发的关于声讨这里某位斑竹的帖子,措辞是激烈了一点,可是也并非全无道理吧。结果跟帖的人一致把楼主批得体无完肤,说实话看着我就想到文革时期。斑竹也是人,斑竹也有犯错的时候,只要提意见言之有理,就应该采纳。

首先,没有看到lj005发的什么帖,那就是说您没有调查,"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所以您实在是不该吐在这里!!!
其次,那位我的初恋蓉儿根本就是来捣乱的,您有看到他发的贴吗?哈,您好歹也是个女性吧,看到那个帖子难道您不觉得您自己脸很红吗?而且,他在同一次发了N次贴,大都无意义,我也没有全删!!!
再次,我想我在社区里一直很低调您也知道,我每删一个帖都会发信息告诉作者,可以说是很谨慎了,我想我做的没有错!!!
最后,我看您也累了,也该休息休息了,我才20出头,记性应该不错,据我所看到的,好象不管哪次吵架都有您的芳影,哈哈,我没说错吧,我知道您的资格很老,可是我好象也不比你逊吧,只不过我不愿哗众取宠、倚老卖老罢了,社区里的老资格的好象也不止您、我两个哦!!!
对不起,我呢,一向是讨厌很人吵架的,因为我是和事老(以前社区有人这样批评过我),这次呢之所以来趟这趟浑水,一是看不怪怎么老是有人喜欢在我这吐啊吐的,我这可不是回收站,所以迷途兄我不会盗你的版的:);二是我不愿看我的版斧四面楚歌(好象也没有这么严重),因为是我把她“拖下水”的,她敢做我不敢或者是不想做的事,我很赞赏她,她删贴定是有她的理由,我支持她!!!
还有,社区上好多人没有参与这次争论,我想他们是敢怒而不敢言罢了,他们用自己的方式来表达:沉默。这年头,敢说句公道话的人是不多了,唉·!!
老会员该自己做好榜样啊,就少吵点吧(我早就劝过大家了)!!免得让人家笑话!!!!
[em11][em09][em07]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9-18 19:17:20编辑过]


作者: zrj0421jie    时间: 2003-9-18 18:27

以下是引用yihen在2003-9-16 14:04:28的发言:
可惜现在好像凡是斑竹决定的,都一定是正确的。都由不得会员申诉半点!这样的风气我觉得不是很好,尤其对新进的会员来说,根本就感受不到家的温暖!
斑竹的确要有宽广的心胸,斑竹的言行举动的确很多眼睛看着,很可能一错,伤害的是会员真诚的感情!
平时我看事情都是用普通会员的角度来看的。斑竹也好,普通会员也好,来到这里(除了刻意捣乱的),都是出于同一个原因——爱翁。无非是一个先来后到的顺序罢了。如果对着同样爱翁的人,不产生惺惺相惜的感觉,反而动不动就“义正词严”地打倒对方。实在不能让我不联想到人家说中国人的弊病——窝里斗!这个时候心里总是很悲哀!!

这是您说的吗?我是不是看错了,您确信您不是在搬石头砸自己的脚?!!!辉辉在您的版里发的什么贴我是不知道,所以我也不好说什么了,但是我知道,他在金陵十二什么里的回复好象是和我意见一样的哦,而且他在我的版里很规矩哦!!!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9-18 19:22:58编辑过]


作者: zrj0421jie    时间: 2003-9-18 18:36

以下是引用yihen在2003-9-16 14:04:28的发言:
夏天的时候在站务版有“我的初恋蓉儿”发的关于声讨这里某位斑竹的帖子,措辞是激烈了一点,可是也并非全无道理吧。结果跟帖的人一致把楼主批得体无完肤,说实话看着我就想到文革时期。斑竹也是人,斑竹也有犯错的时候,只要提意见言之有理,就应该采纳。比如斑竹公然说自己的斑竹无条件转让,不管是负气还是玩笑,我同样不觉得是一个斑竹所为!

不用比如比如了,您这样不觉得累吗?直接说好了,象我这样,多好,何必拐弯抹角呢,那是什么人所为啊??!!!您觉得您最象一个版主是吗?我怎么在你身上看到的是红卫兵头头的影子?我呢,脸皮是厚了一点,您尽管打击我好了,我是不会走的,我走了,岂不正中了想我走的人的下怀吗?我爱阿翁,我是不会为了其他任何外因影响而走的,tonybell ,你可是男生啊,走了干什么?你看,净说些小孩子的话,要打PP的哦。(自语:难道真的是我的脸皮太厚了么??)哈哈!!!:)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9-18 19:13:33编辑过]


作者: taohuadao    时间: 2003-9-18 19:28

佩服楼上,我想记住你的名字,可是你的名字好难记啊,能不能把你的签名改一改?!
作者: zrj0421jie    时间: 2003-9-18 19:35

为什么要改?我改了岂不是有人要说我敢做不敢当了?!!这的大多数人都叫我朱朱,你不认识我也不奇怪,我很少说话的,以后认识我了吧·(看来沉默未必都是金哪,我可是最早的一批会员之一啊,而且一直都是这个版的版主)!!
作者: taohuadao    时间: 2003-9-18 19:48

朱朱,看你的贴子有一种亲切感,好像见到我从前那帮爱疯的哥们!的确沉默未必是金,更何况在我看来蓉儿本来就是因为活蹦乱跳爱打爱闹才可爱,在我的想像中喜欢她的人也应该是活泼开朗的!你没有留qq,icq 和 msn,能不能把她发到我的信箱里?
作者: taohuadao    时间: 2003-9-18 20:01

晕倒,忆痕和朱朱居然都是4月21日出生!!!
作者: lj005    时间: 2003-9-18 21:06

以下是引用jessica在2003-9-16 0:38:45的发言:
(望着lj005 渐渐消失的背影,jessica心中才算松了口气)

终于走了!

放鞭炮~~~~~~~

经过深思熟虑,我决定不走了,就算在我的屁股头上挂一千响的大鞭炮我也不走了,我还要留下来喝酒吃肉.
这里------------------------太好玩了!
这样一走了之,岂不是让某些人得逞了.[em02]
作者: anny    时间: 2003-9-18 22:38

这里所有的话我暂时不发,但是我保留再次发上来的权利!!!!!!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9-19 0:00:02编辑过]


作者: anny    时间: 2003-9-18 23:18

保留再次发言的权利!!!!!!!!!!!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9-19 0:02:54编辑过]


作者: taohuadao    时间: 2003-9-18 23:29

这帮人好像来真的,不好玩!不好玩!不好玩!不好玩!
消防队,开工啦,大家快来灭火呀!
作者: anny    时间: 2003-9-19 00:42

忆痕斑竹在这里的跟贴都只是就事论事,她的话也是站在很公允的立场上说出的。并不是想冒犯和开罪与某个人,相信深明事理的会员都能看明白她的主旨!而且如果忆痕斑竹不是因为看到lj005 在雕版的帖子也一定不会在此跟贴的。她的苦心相信大家都能理解。

zrj0421jie也是出于爱护jessica吧,呵呵,可以理解。只是不知道朱斑竹在发言时有没有注意到有点自毁形象呢?措辞还是多斟酌为好。
作者: tonybell    时间: 2003-9-19 01:00

没什么可说的,只不过是一些索事而已。实在不值得吵来吵去。如果连自家版主和版副都要吵起来,那么,心爱蓉儿离闭门大吉也就不远矣…

通观所有回贴,护犊子型的贴子有之、讲理型有之、大吵大闹有之、跟风有之、胡言乱语有之、甚至还有煽风点火的…包括本人在内,套一句老话:“没一个好东西…”这就是现在心爱蓉儿里的会员状况。
肯定有人会反对的,也肯定会有人不睬的,更可能会有人大喊社区堕落的…只是,版规的推行与发贴的矛盾,就是那么地难解开么?不见得吧…

有时候,我们都会去劝别人站在自己的立场上想一想,那么,又有没有人站在别人的立场上想自己呢?一种信念,在过于自信与骄傲的时候,就会变成一种偏激,最后,变成一种目中无人的傲慢,一如黄老邪如此这般地看不上江南七怪…

天再亮的时候,美丽版会恢复过去一如既往地东西…
作者: yihen    时间: 2003-9-19 08:13

朱斑竹的锋芒一出.谁与争锋?姜还是老的辣哦!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9-19 8:14:26编辑过]


作者: cuicui    时间: 2003-9-19 09:11

好久没有来,看完这样长一篇帖子确实好辛苦,说点个人意见。

jessica删贴我无权说话,因为我没有看过lj005的帖子

但是对于开始一些人先大张旗鼓支持板斧删贴之后又跟风一般诋毁板斧的行为很不以为然

还有社区一些老朋友,在社区确实是老资格了,可是你们确实也倚老卖老,老是“教育”新手们,其实教育也没有什么错,就是既然自己这么做了,为何又来以此批评jessica,认为她这样做是不宽容呢?

朱斑竹说得很对,完全赞同!!!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9-19 10:32:58编辑过]


作者: cuicui    时间: 2003-9-19 09:14

以下是引用我的初恋蓉儿在2003-9-18 20:01:14的发言:
[QUOTE]
zrj0421jie:看来沉默未必都是金哪,我可是最早的一批会员之一啊,而且一直都是这个版的版主)!!

哇!早啊是很早2003-8-20,年纪轻火气还真旺,小心没人要,这样下去还奢望什么一直做版主?kao

[/quote]

初恋蓉儿,请你说话尊重一点
朱斑竹确实是最早的会员之一,注册时间有错误


[em06]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9-19 9:20:23编辑过]


作者: 莫言    时间: 2003-9-19 09:42

怎么没两天就变得很长了,这帖子..

楼主的帖子只看过一个,讨论的社区中你最欣赏谁的那个,不过后来不见了.其他的单看标题就知道没有多大意义,没有点开.当时我说最欣赏的是痕痕,其实欣赏的还有好多啊..男男女女老老少少,数不过来的.

朱朱是出了名的心直口快类型,看朱朱的帖子总是可以看到很多的感叹号!最初,我觉得你有点象严厉的老师.呵呵,可是我知道朱朱其实心地是很好的.乐于助人的说.

社区里面的人是形形色色的,不能强求.我觉得只要新来的人多注意点,不要为凑数,发些没有意义的帖子,就不会有很多的纷争.如果是为了让大家了解你,那更应该发些质量高的贴.而且既然发了帖子,那就是要让人发表意见的啊,怎么就说是老手欺负新手了,如果大家都默不做声,这样的温馨又有何意义?

社区的男生姑且不作评论,很有些活宝的,哈哈.单是女生,我从她们身上都看到或多或少阿翁的影子,不知道是不是只是我一个人的感觉.痕痕,朱朱,盈盈,雷欧,看到她们生气,就觉得象阿翁嘟着小嘴的感觉,哈哈..就连我认为很是大家闺秀的anny也是如此呀! 我欣赏她们的有话直说,不藏在心里,其实在争吵中也不失为增进了解的好机会,只要不是为吵而吵.

p.s.楼主,这里似乎不是喝酒吃肉的地方吧?我的初恋蓉儿好像也用不着唯恐天下不乱吧....我来得不是很早..
作者: yihen    时间: 2003-9-19 10:56

既然都说了是平心静气,朱斑竹的火气好象大了点:)

首先可能你没有看清楚我的意思吧。我没有说jessica 删贴就是不对,就是不宽容,而是觉得都这么说了,还加一句放鞭炮庆祝有点儿过分了。另外我也没有说你当时删初恋蓉儿的帖子就不对,而是觉得他在站务版里投诉你的帖子后一些人跟帖的语气有点跟风的意思,好象不打倒他就不快一样,这样不怎么好吧。“内部矛盾”解决了就好,没必要一定弄得“你死我活”一样啊。

至于说到斑竹,我都说了我不觉得自己是一个称职的斑竹,我一向都没有这样自居过。灌水版在今年4月因为一件事闹的很厉害,您曾经说过,请抬头看看这里是“心爱蓉儿”,与阿翁无关的一律不准发;但是后来的情况并不是这样;所以我也继续在灌水版活跃着:)不过到了6月,鱼易水请anny吃鱼的帖子又引发了斑竹生气,又说了一句和阿翁无关的都不要发到这里来。说实话我不知道应该怎样在灌水版说话了,看看现在有的那些帖子吧,和阿翁全然无关的也多,可是为什么有时候又说不许发?我糊涂了,所以还是暂时保持沉默的好。

辉辉没有在射雕版“捣乱”过,不过心爱既然是大家温馨的家,哪怕斑竹觉得我和几个相契的朋友发的一些帖子是无聊的,但是也不用公然说吧?您不看就是了:)嘉宝在辉辉的那个跟帖后面做了一个很好的比喻,不知道斑竹有没有看到,我觉得是很有道理的:)

要说倚老卖老之类的,我倒还没想到:)我只是觉得自己经常在这里玩儿,呵呵,也没有低调收敛锋芒,更没有请人时时用我的ID上来玩儿——不过这是个好主意,以后我和盈盈可能会这样尝试一下:)我只是凭着自己做事的一贯原则来看来说;如果你觉得每次争吵都有我,那我很不好意思给心爱摸黑了:)只不过比较喜爱这里,来得也很多,看到一些情况就象你说的不“吐”不快,呵呵~

PS:有剑圣执掌的美丽版,感觉应该如旧:)不会是清风带走所有吧?
对真正明白我心意的朋友说句谢谢:)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9-19 11:00:58编辑过]


作者: 揪啾    时间: 2003-9-19 12:21

谁敢说这些不是水!
作者: zrj0421jie    时间: 2003-9-19 14:30

以下是引用yihen在2003-9-19 10:56:08的发言:
至于说到斑竹,我都说了我不觉得自己是一个称职的斑竹,我一向都没有这样自居过。灌水版在今年4月因为一件事闹的很厉害,您曾经说过,请抬头看看这里是“心爱蓉儿”,与阿翁无关的一律不准发;但是后来的情况并不是这样;所以我也继续在灌水版活跃着:)不过到了6月,鱼易水请anny吃鱼的帖子又引发了斑竹生气,又说了一句和阿翁无关的都不要发到这里来。说实话我不知道应该怎样在灌水版说话了,看看现在有的那些帖子吧,和阿翁全然无关的也多,可是为什么有时候又说不许发?我糊涂了,所以还是暂时保持沉默的好。

说实在的,我以前是很佩服您,因为您总是能写出那么美丽的文字来表达自己对阿翁的感情,而我却是满肚子的话却不能表达出来,这您也知道,我们以前在QQ里也有很好的聊过,但是人总是会变的--------当然看人都得一分为二,在这里我还是要说您的文章是这里写的最好的--------
至于您说的4月份,那段时间老是有人捣乱,这您也知道,国家在非典时还采取非常政策呢,那时候只能这样,您也知道后来的情况并非这样,其实我只是吓唬捣蛋的人的,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是不可能那么严厉的,大家熟悉的翁迷还是照发不误,我也没说什么啊,后来我不是解禁了么?您没看到,那就不是我的错了!!!您可以看这里这只是其中一个证明,解禁的已经在上次论坛被黑时弄丢了啊!!)
http://www.wengmeiling.com/home/dispbbs.asp?boardID=16&ID=6897  
作为版主您也该知道,该出手时便出手,您应该多来来我这里的,还是那句话,有调查才有发言权嘛!!!再说了,难道大家发贴时不该看着这是阿翁的网站而慎重发贴吗?这里毕竟不是什么BBS!![em10]
至于鱼兄的那贴,我只是看到上面的图片太多了,以为会很占空间,再者就是实在是没有什么实在的内容,所以便生气了,可是即使是那样了,我还是没有删哪,只是说下不为例警告了一下,哈哈!!!我可是出了名的烂好人啊!!!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9-19 14:42:21编辑过]


作者: yihen    时间: 2003-9-19 14:45

首先要感谢朱斑竹对我说了这么多:)

原来斑竹的功能还有吓唬这一说,我要好好学习了:)论坛那么多人,不可能每一位都和斑竹您熟悉的,所以要解禁的话还是明言比较好。并且,我知道版规确实制定过,(而且第一次制定了以后,应该是被黑了吧,所以好象说没有制定过;在8月初的时候又有一篇“出炉”,因为斑竹不小心被删才不见的。)只不过斑竹接二连三地“吓唬”人有点让人不明所以。再说,请anny吃鱼的帖子不能归于捣乱的行列吧?:)图片也不多,只有一幅GIF的,和灌水版其他的比起来是小巫见大巫了。再说那天斑竹您“警告”的口气似乎不怎么善哦,我可是吓得“噤若寒蝉”啊!看看我的家乡后面的跟帖,也是大家其乐融融地交流,不能说与这样的情况相似的十二钗的帖子就是无聊吧:)

再次感谢斑竹邀请我来到这里,不过一般没有什么事,我暂时还不会活跃:)我答应过盈盈在她回来之前不会活跃在这里。


当然,我还是赞成斑竹严厉一点比较好,还有公正。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9-19 14:48:09编辑过]


作者: zrj0421jie    时间: 2003-9-19 15:48

以下是引用yihen在2003-9-19 10:56:08的发言:
也没有低调收敛锋芒,更没有请人时时用我的ID上来玩儿——不过这是个好主意,以后我和盈盈可能会这样尝试一下:)我只是凭着自己做事的一贯原则来看来说;如果你觉得每次争吵都有我,那我很不好意思给心爱摸黑了:)只不过比较喜爱这里,来得也很多,看到一些情况就象你说的不“吐”不快,呵呵~

强调一下:没有说过不"吐"不快这句话!!我是说我看不怪别人老是喜欢在灌水版上吐啊吐的,这虽说不是阿翁的闺房,但是好歹也是她家的一部分,这么吐阿翁会不舒服的!!!!
至于我的IP是有两个人知道的,一个是我的副版,一个是一个人.给我的副版是因为上次我在图片版发图给嘉宝时,50张全发完了,还有图没发,我第二天就去上学了发不成,于是便麻烦她发了,我想您说的也不是她.再说一个人,他那会整天在网上,正好里面比较乱,我便请他带着看着,至于他用我的IP干了什么不好的事没有我就不知道了,好象也没有人说什么哦.就是有,他还小,是小孩子,您一个大人和他计较什么啊,更不用说出这么孩子气的话来--------"以后我和盈盈可能会这样尝试一下",不过,如果你愿意,这是您的自由,哈哈!!!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9-19 16:43:49编辑过]


作者: yihen    时间: 2003-9-19 16:33

我一向不怎么熟悉网上的调侃,所以对文字的经营还是很上心的.这里的的第一个帖子说的"不吐不快",完全是其本意;不过您在53楼的帖子里用的好像是"吐"字的本意吧,所以才有我上面的那一说.

解释了那么多看帖的人肯定烦了,我要就此歇会儿了.
作者: 逸枫    时间: 2003-9-19 16:37

zrj0421jie斑竹首先上来就对忆痕斑竹反驳了一大通,好象主要是对人而不是对事,真是自毁形象。

本来,我也不愿多说些什么!因为我也不是太清楚lj005发的是什么帖。"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那么你是清楚的知道了吧,那么你为什么不去删帖子,让你的板斧去删,你是斑竹啊!
(以上是我在上午写还没有发表的)

下午看了痕痕和zrj0421jie斑竹的相互回帖,心情好了许多!人无完人,谁都会有错!斑竹自然也不例外,这是正常现象。谁都要学会耐心去听别人的批评!接受与否,当然还是要自己去把握!

至于痕痕说的看到一些情况就象你说的不“吐”不快,其实这也很正常。试想一下,如果,心爱出一些问题,大家都不闻不问,这样好吗?大家之所以会你一言,还不是因为爱这个家。不是么??当然也有成心来捣乱的,这也不是没有发生过。

斑竹之间还发生争吵!唉!!我也早就说过,斑竹是个受累不讨搞好的活,所以,斑竹要大度一些,要有容人之量!当然,有些乱七八糟的帖子,该删的还是要删!

爱这个家吧!!阿翁在天之灵会不安的!给阿翁一个宁静的天空吧!

希望斑竹把此帖锁住!!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9-19 16:47:16编辑过]


作者: zrj0421jie    时间: 2003-9-19 16:51

以下是引用逸枫在2003-9-19 16:37:04的发言:
zrj0421jie斑竹首先上来就对忆痕斑竹反驳了一大通,好象主要是对人而不是对事,真是自毁形象。

本来,我也不愿多说些什么!因为我也不是太清楚lj005发的是什么帖。&quot;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quot;,那么你是清楚的知道了吧,那么你为什么不去删帖子,让你的板斧去删,你是斑竹啊!

为什么对人不对事,是不是自毁形象明白的人自然会知道!!!!有的人已经没有形象可言了!!!我反正脸皮厚,无所谓!!!当然您要这么说我也没意见!!!!我不会做出就此删您的贴什么之类的事来!!!!不过,您最好弄清楚是怎么回事再回帖!!!!
至于我为什么不删是因为我没有看到,(出了事我才接到通知来的,上学期间,我基本上是没事不会来的)没见到yinhen说的我的初恋蓉儿这个人吗,我就删了他的贴!!!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9-19 16:52:57编辑过]


作者: zrj0421jie    时间: 2003-9-19 17:09

以下是引用我的初恋蓉儿在2003-9-18 20:01:14的发言:
[QUOTE]
zrj0421jie:看来沉默未必都是金哪,我可是最早的一批会员之一啊,而且一直都是这个版的版主)!!

哇!早啊是很早2003-8-20,年纪轻火气还真旺,小心没人要,这样下去还奢望什么一直做版主?kao

[/quote]
哈哈,要我的人啊,多着呢,你就不用操这份心了,哈哈!!!!你看来不止是火气旺,还会睁眼说瞎话,要是我说错了,不是一直是这个版的版主,还用的着你来反驳?早有人出来指出了!!!我连"吓唬"这个词用了都有罪了!!!!哈哈,有些人看来不止是四肢不发达,连头脑都---------
作者: 揪啾    时间: 2003-9-19 17:14

连猪猪都被欺负了,下一个谁呢?
作者: 逸枫    时间: 2003-9-19 17:16

zrj0421jie 斑竹没有看明白写什么就回!我不是说了吗?那只是上午当时写的!本来下午也就不打算再把它发表。后来,之所以又发表,只不过是为了对比一下我的变化,来说明你的变化。

我不是说了么?下午看了痕痕和zrj0421jie斑竹的相互回帖,心情好了许多!说明这个对大家都是好的。

zrj0421jie斑竹果然感情强烈,率真。好多的感叹号!我说过,希望我们大家停止都这些争吵。
还原属于阿翁的天空!我们是客,阿翁是主!!
作者: zrj0421jie    时间: 2003-9-19 17:16

以下是引用anny在2003-9-19 0:42:20的发言:
只是不知道朱斑竹在发言时有没有注意到有点自毁形象呢?措辞还是多斟酌为好。  

谢谢提醒,您的苦心我心领了,好象显得您很公道的样子,我想有人比我更用的着这些话!!!!
您是不是希望我和以前一样对有些所作所为保持沉默呢?哈哈!!我在社区这么久了,这两天来说的话比以前加起来都要多的多,可是我觉得我这两天说的话是最有价值的!!!哈哈哈哈!!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9-19 17:52:07编辑过]


作者: 揪啾    时间: 2003-9-19 17:18

偶无原因地帮助猪猪!
作者: zrj0421jie    时间: 2003-9-19 17:19

以下是引用揪啾在2003-9-19 17:14:50的发言:
连猪猪都被欺负了,下一个谁呢?

你说呢?好象就剩我一个没有被欺负了吧!!!!!哈哈哈哈哈!!!!!!我好象很幸运的样子呢!!!!!!!到现在才被那些老资格会员关注-----------
作者: 揪啾    时间: 2003-9-19 17:21

像偶过去太活泼!一下子就引人注意了!现在我自己也生死未卜咯!
作者: 随意    时间: 2003-9-19 17:23

好象大家很不开心的样子哦:(

来来来~~喝一杯我的茶吧
aZcWmGGV.gif

图片附件: [严重提醒lj005&nbsp;同志!] aZcWmGGV.gif (2003-9-19 17:20, 11.83 KB) / 下载次数 0
http://203649.dejk3u78.asia/home/attachment.php?aid=3923&k=5fc67adc8a1f40dab3241533a78f043d&t=1732834486&sid=13uN44


作者: 一个人    时间: 2003-9-19 17:27

帮朱朱是没话说的拉。支持支持,哈哈,朱朱怎么会没有人要啊,不要乱说哦。这么好的女孩子怎么会没有人要,哼。气死我啊。没有人要我要啊。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才几天没有上,没想到社区就吵成这样啊。痕痕看了肯定生气吧,不要生气哦,我说的是事实哦,您老说不来灌水版就不要来了拉,破什么例啊,老破例不好的,哈哈。
作者: 逸枫    时间: 2003-9-19 17:35

这里没有谁欺负谁的问题?只是每个人的对事物的观点有异罢了!何来欺负??
作者: jessica    时间: 2003-9-19 18:46

以下是引用jessica在2003-9-16 0:38:45的发言:
(望着lj005 渐渐消失的背影,jessica心中才算松了口气)

终于走了!

放鞭炮~~~~~~~


对于放鞭炮一说,也只是一时间的调侃罢了。听得懂的朋友自然会宛尔一笑!可惜偏偏有些人听不太懂,还认真地拿这说事!令我实在费解;(


感谢朱朱的仁义之情,令我实在汗颜!我不才,没能让阿翁的“户外运动场”真正的轻松,倒是添了不少沉重:(      惭愧惭愧!

看着这么多的回贴,我心里实在不是滋味。主贴是我发的,却和我的初衷有着天壤之别!其实,这只是一个导火线罢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何况人心这东西呢!我想,是该我们都静下心来,好好地思考一些问题的时候了。

“阳光总在风雨后”--------海阔天空之后,必定会有彩虹!
作者: 逸枫    时间: 2003-9-19 18:50

“阳光总在风雨后”--------海阔天空之后,必定会有彩虹!

jessica 说的好!到这里,我想应该结束了吧!
作者: jessica    时间: 2003-9-19 18:51

以下是引用lj005在2003-9-18 21:06:19的发言:
[quote]以下是引用jessica在2003-9-16 0:38:45的发言:
(望着lj005 渐渐消失的背影,jessica心中才算松了口气)

  终于走了!

  放鞭炮~~~~~~~

经过深思熟虑,我决定不走了,就算在我的屁股头上挂一千响的大鞭炮我也不走了,我还要留下来喝酒吃肉.
这里------------------------太好玩了!
这样一走了之,岂不是让某些人得逞了.[em02]
[/quote]


这里好玩是吧~~~游戏还有规则呢,何况是这里。
要想再继续下去,还得守规则,不然还是一个字:删![em10]
作者: zrj0421jie    时间: 2003-9-19 18:56

lj005:不要老说走了走的,在这里好好的发贴就是了,我们还是欢迎你的,大家都是翁迷嘛!!!
作者: 逸枫    时间: 2003-9-19 19:15

是啊!lj005 ,只要好好发帖,还是真诚欢迎你的!
作者: lj005    时间: 2003-9-19 19:31

以下是引用jessica在2003-9-19 18:51:43的发言:
[quote]以下是引用lj005在2003-9-18 21:06:19的发言:
[quote]以下是引用jessica在2003-9-16 0:38:45的发言:
  (望着lj005 渐渐消失的背影,jessica心中才算松了口气)

   终于走了!

   放鞭炮~~~~~~~
  

  经过深思熟虑,我决定不走了,就算在我的屁股头上挂一千响的大鞭炮我也不走了,我还要留下来喝酒吃肉.
  这里------------------------太好玩了!
  这样一走了之,岂不是让某些人得逞了.[em02]
[/quote]


这里好玩是吧~~~游戏还有规则呢,何况是这里。
要想再继续下去,还得守规则,不然还是一个字:删![em10]
[/quote]不要动不动就想到拿删别人的贴子来威胁,如果是做得不对的,应该是以教育为主,删贴为铺,这才是斑竹应有的胸襟,大家地风范!
不要老是打击新会员的信心,冷了老会员的心![em00]
作者: 逸枫    时间: 2003-9-19 19:35

lj005 ,不要再争了。我说过,还是欢迎你的!
作者: zrj0421jie    时间: 2003-9-19 19:37

我跟逸枫一口话!!!你自己也该反省一下,难道都是jessica的错?!!!
作者: 我是鱼易水    时间: 2003-9-19 19:37

lj005.

其实啊,有一个很深很深的道理你还没弄懂…………………………
作者: zrj0421jie    时间: 2003-9-19 19:42

你又在这卖弄什么?我马上就变成a cat,注意了,你!!!!
作者: 逸枫    时间: 2003-9-19 19:45

鱼儿总是。。。。。漏半句。说完
作者: lj005    时间: 2003-9-19 19:47

算了,退一步海阔天空,忍一时风平浪静!
作者: zrj0421jie    时间: 2003-9-19 19:49

对了,我说怎么这么聪明的人会这么糊涂一回呢,这回好了,又聪明了,大家握个手,讲和了!!我又说错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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