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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心动的美丽--追忆老剧(若水新增加部分片头MV)


卷首语
  
   银色的经典,银色的怀恋,也许一切旧的发黄,禁不得岁月的一哂。我知道自己其实已经回忆不大起来,如果淘出碟片重温,却只能把那些根深蒂固的感动改头换面。其实不想。有些情愫,远比那载体来的更珍贵。其中,便包括了偶被“修正”“补充”“美化”的回忆。现在,我要说的,不是电视剧,而是感动。如果有错,只是错在记心和解读。于我本真而言,那些都是年少时的梦啊,像朵永远不会凋零的花。
  
  第一篇 友殇——唐太宗李世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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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这是一曲荡气回肠的《爱江山,更爱美人》,偶被换作《爱不释手》,好像那女人美绝人寰。我不喜欢杨吉儿,尽管之前傅艺伟的苏妲己为千古妖女立了丰碑。但在这里,她留给我的印象,依稀只有一双大大的黑眼圈,和弯得像两只饺子的头发帘。
  
   李世民爱她,即使长孙无垢与她的对比明显至令人发指,他还是无缘无故,一往无前,舍生忘死的爱着。听说这就是爱情。君王之恋,适足以倾城倾国。因为“待我拱手河山讨你欢”实在浪浪漫漫。于是以长孙之德才,在李世民那里,也只获得恩情和亲情。太多人为她看不过眼,也包括我。可是在记忆中,曾让我真正爱过痛过的女子,却是阿史那燕。
  
   一个刁蛮的突厥公主,初把李建成当作李世民,还曾那样不齿和不屑。我知道她很高傲,因为一个不让须眉的红颜,她的心本就像雪域高山一样高不可攀,不被征服,便不被俘获。于是当这个男人存在,他必然是那天上地下独一无二的王。心既动,无可回。在她的爱情字典里,只存在一个定理,我爱了你,你就要像我爱你一样的回报于我。霸道之极。
  
   所以太多的人不喜欢阿史那燕。因为她既不能像杨吉儿一样收获李世民的爱情,也不能像长孙无垢一样收获自己的品格。真的很失败,却也沉痛和纯粹。那是每个娇纵的女孩年少时都会犯下的错。只要你爱上一个男人的理由,既不是他成了你的丈夫,也不是他锲而不舍的追求,而是因为你先欣赏和仰慕。
  
   不是李世民,是什么别的人,只要长孙无垢嫁了,她一定会三从四德;不是李世民,是什么别的人,只要给杨吉儿足够浓烈的爱,她也一定会投桃报李。命运的转盘,唯一改变不了的,是阿史那燕,当此之世,令她都仰慕,只有一个李世民。
  
   太喜爱作为李世民“战友”时候的那燕公主。会为了他吸食蛇毒,为他暖身,为他带领突厥骑兵取敌上将首级。他们心有灵犀,不点也通,彼此欣赏彼此军事上超高的天分与勇气。我想,李世民的价值,只在她的眼里,是实现的最充分的吧。但这一部分,却恰恰无关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虽然她并非颗粒无收,至少李世民只是顾忌着爱那燕的兄长才退避三舍。可那哪儿够呢?谁也阻挡不了她爱的凶,要的凶,那是她血液中突厥人的攻击性、侵略性。这必然的,昭示了她的悲剧。
  
   不想非议李建成的不择手段,毕竟选择不相信李世民的人,是阿史那燕自己。她为了伤害李世民而伤害自己,她以为嫁给李建成,看李世民痛苦,她会快意。也许吧,毕竟当时李世民真的痛心。然而自己又是何滋味?李世民总算还有别的女人来安慰,你呢?任性的女子,守着连自己都鄙视的丈夫,哪有一秒不是炼狱?
  
   更为悲哀的是,当她最终改嫁李世民的时候,再没了一丝有人情终成眷属的喜悦,很可笑,生死以之的爱情盟约变换成一宗肮脏的政治交易,为了成全父亲的野心,她要用不洁的心亵渎最纯真的爱,要拥不洁的身体亵渎最宝贵的人。会流血的,里里外外。尤其当她知晓自己所爱的男人,真的愿意为了她而作出那些愧为一代明君的事的时候,徇私的时候,她会为自己当初的冲动怎么悔,怎么恨?不敢想像。只是当阿史那燕再没了锐气,木讷的,安分守己的,甚至小心翼翼的,做李世民的妃,她还是她么?这不是成长的代价。因为老天并没有给她重来一次的机会。她在那儿,好像告诫着我,永远不要抡自己爱人耳光,因为疼到最后疼到死的,会是你自己。
  
   不想和任何人分享一份爱,本没有错。错在那个男人,是皇帝。而当你忽然发现自己非但没有独霸他的爱的权力,甚至连那一小份的恩宠都不配拥有的时候,死亡,或许是唯一的解脱。于是阿史那燕去了,带着一腔憾恨。并最后一次乞求李世民放过她的父亲。这一次,她并不想让李世民痛心,尽管那是无可避免的事,她知道,却无能为力。从梦想破灭,到自我死亡,阿史那燕的悲剧,早该谢幕了。
  
   这就是我记忆当中的《唐太宗李世民》,后来听说阿史那燕的饰演者身染政治风波,臭名昭著。于是讨厌她的人顿时更加众多起来。却并未如何左右于我,毕竟感动的记忆,已经那么根深蒂固的了。和其他一切再无关联。
  
   有关成长,有关友谊,有关爱情,有关宽容。唐太宗李世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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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篇 诗颂——飞燕惊龙
  
   看这部电视剧的时候,我只有10岁,于是格外觉得心仪男主人公的女儿军团壮观。朱若兰,沈霞琳,李瑶红,赵小蝶,玉箫仙子。五朵金花。虽然后来的杨过哥哥轻而易举打败了他的本家杨梦寰,那是后话。当时,这片子狠狠给我上一课——也许女人注定只能做男人的几分之一。
  
   杨梦寰名字很像一个女人,长相也秀气的像一个女人。很久以后,才知道他的饰演者竟然是后面令我魂牵梦绕的尔冬升。我偏非常不待见杨梦寰。因为我实在搞不懂他喜欢的究竟是朱若兰还是沈霞琳。一个是青梅竹马的情分,一个是虚无缥缈的诱惑。连带糟蹋了可怜的李瑶红,惊扰了清静的赵小蝶,还把黑帮大姐玉箫仙子弄的狼狈不堪。他很有本事。这本事武侠小说的男主角普遍拥有——默默叨叨,罗罗嗦嗦,抻着你又不断了你,用不想伤害你换你为他笑着送命。后来的马俊武,张无忌登峰造极。
  
   放在今天来反思飞燕惊龙,脑汁榨干了找感动,模糊的印象是赵小蝶,依稀记得她弹着琵琶背对杨梦寰,情说的最少,武功却最深不可测,淡淡的情愫,我从那么小就开始欣赏了,怀疑自己是不是早熟。当然,我绝不喜爱这部电视剧,之所以能让我至今念念不忘,只是因为那首拥有诗一样歌词的优美的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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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把冰心一片,系上万种缱眷,伴你上穷碧落下黄泉,
  寻访天地间,至善至圆,绵绵密密,岁岁年年;
  我把丹心一片,誓向白云苍天,纵然万水千山走遍,
  寻访天地间,真理泉源,再释亘古儿女情缘。
  只想天上人间世世共婵娟,
  谁知江湖路上多艰险,
  风雨飘摇义薄云天渡难关,
  波涛汹涌,力挽狂澜,
  玉人侠骨柔情,天相柳暗花明,飞燕惊龙剑胆琴心。
  
   那是第一次知道世间还有“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的妙句,徒叹世事奈何奈何,才想人间离别怀恋。初中的时候,兴之所至,重填一份歌词。记录昨日黄花,希图一切感动不会淡去,不会变。
  
  拈指花瓣一枚,轻点朱唇已醉,晚景秋水长天落霞飞,
  仰望天之北,愿许一回,生生世世,同去同归;
  月下煮酒一杯,芬芳扰人心碎,冠盖京华厮人独憔悴,
  仰望天之北,心字成灰,尽在秋风过处枯萎。
  总想多少痴情化作相思泪,
  总想几番年华随流水,
  山茶朝露梨花带雨女儿美,
  白首如新,红颜已褪,
  相见争如不见,往事云烟飘散,此情此际心困难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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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篇 情逝——雪山飞狐
  
   绝不会出乎任何人的意外,我钟爱程灵素。无可否认,龚慈恩美极了。冰雪象牙白的肌肤,清泉不见底的双瞳。如果说原著中的她的名是《灵枢》《素问》,那么这部电视剧中,她却是“素月”和“精灵”。原本金庸想通过她告诉我们,男人在爱情中的症结,那就是一颗玲珑剔透心,远不及倾城倾国貌。可惜龚慈恩却生生破坏了金庸的苦心。她成为众多金迷心目中程姑娘活的模本。尽管她的爱情,再也反衬不出男人的劣根性,只是难以索解到,令人头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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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惆怅。却不再想为二妹树传,因为不只别人,连自己都嫌写的太多了。以下的篇幅,我想说的是另一个我非常疼爱的女子——马春花。即使她真的妩媚如春风中的花朵吧,名叫马春花还是恐怖极了。患文字洁癖的人很多,恐怕少有人谈及她,跟她这个名字也有关联。仔细想想,经典武侠多是一男配数女,像马春花这样,一个女人,串联了胡斐,商宝震,徐铮,福康安四个男人,甚至最后还拉把了陈家洛一下下的,当真少之又少。她还真是一个传奇!
  
   她的故事,像把灰姑娘和白雪公主揉在了一起。一个草莽出身的乡下丫头,除了迟暮的老爹,粗鲁的师兄,无所凭依,真真委屈了她恬静的气质,可贵的善良和出众的美貌。人们看在眼里,都明白,她自己也隐隐的意识到了,懵懂的少女春情,默默等待着播种者,那骑着白马的王子一出现,相互捕捉只是一刹那间。福康安是地地道道的王子,他的亲生父亲本就是当朝乾隆皇帝。灰姑娘不会拒绝王子送来的水晶鞋,童话当中,人们从不使用“攀龙附凤”这样的字眼。何况马春花,当时根本不知道他是谁。一曲《花田错》终,福康安消失的无影无踪,王子,泛滥的不只春情,还有淫欲。马春花不幸。
  
   但在商宝震,徐铮,乃至胡斐的眼里,她便不再是灰姑娘,而是令他们尊敬,仰慕,爱恋的公主,于是徐铮甘娶不贞之妻,商宝震为她送命,胡斐则把她的安危排在了二妹的前面。马春花偏偏还是爱福康安。自始至终,她从没看过别的什么人一眼,也从没给过什么别的人任何机会。这份执拗使他飞蛾投火似的,又回到了福康安的身边。
  
   你始乱终弃,我痴心不改,马春花,傻的可以。然而被温文儒雅的气质,甜如蜜糖的口舌,神乎其技的箫艺,诸如这些华而不实的东西蒙了心的少女,古往今来,还少了?况片中那饰演福康安的男子,的确风神俊朗,光华照人。爱情的阶级性,相对隐讳,一旦凸显,必然是悲剧。所以不想太多的怨怪福康安的母亲。如果她能容得一个身怀武功的江湖女子留在儿子身边,教育自己的孙子,反而奇了怪了。爱情太虚幻,不是一张安全的通行证,有时,甚至是险恶的索命符。马春花表面看来是做了阶级矛盾,民族矛盾的牺牲品,事实上,令她身处福康安身边,并心甘情愿喝下那一壶毒汤的,正是她对福康安永远不曾放弃,永远都在憧憬的爱情。她,幸福的死去。因为有了陈家洛。
  
   那是另外一幕剧。悲喜交加。香香的死亡是被天也嫉妒的高贵美丽披上了神话的外衣,而对于无分美丑贵贱的生命本身,穷困的马春花的死亡,“丑陋”的程灵素的死亡同样也是传说。该被记住。
  
   于是有关雪山飞狐,我最深刻的印象便是:爱情,不听你的,不由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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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篇 空箫——雪花神剑
  
   看了雪花神剑,方知师徒之爱能比神雕侠侣更一塌糊涂,乱七八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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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庸方正,有情无欲。古龙无羁,有欲无情。萧逸折衷,情欲相生相克。所以才有《绛雪玄霜》中罗玄与绝世尤物聂小凤之间那纠纠缠缠,进进退退的诱惑和反诱惑。到得电视剧雪花神剑,冠了妖女的名弦,这里的龚慈恩,终于美的如鱼得水。
  
   之前很欣赏邵氏银幕上的姜大卫,人到中年,驾驭起罗玄这样的角色可说是牛刀小试。世上少有犯了这么丢人的错,仍能坦然,丝毫不心理变态的人,所以罗玄堪为一代宗师,名下无虚。不过我夸他却并不代表我欣赏他,相反,在整部雪花神剑剧集当中,他英勇的排在我所讨厌人物的第二位,仅次于他的女婿方兆南。
  
   没办法,我对那些连自己下半身都管不好的男人天生没好感。若真能就此把聂小凤治的服服帖帖也便罢了,偏偏瓷器活儿揽了,金刚钻却不灵了。昨天还离不开放不掉,今天就想把人关到天荒地老。相见时难别亦难啊。难为罗玄了。关键我不明白他是怎么凭借聂小凤的面相就笃定人家将来会成江湖一害,至少当时的她是怀着一腔善良而单纯的心思想嫁给自己挚爱的男人,罗玄,然后本分过日子的。她或许从未断绝离开哀劳山的念头,但对罗玄的爱,却足以把那自由放纵的热望封印,不透出半点气味。是罗玄吝惜了自己的爱,然后企图用冷遇将这个火样的女子冻结。这也罢了,最后还想杀人灭口!若非聂小凤怀了孕,她的命肯定完蛋大吉,而即便如此,生下的孩子,又被她们的老爹给抢走,好像她这个亲娘是毒蛇猛兽似的。这一连串作为,的确有失水准。当然,聂小凤的报复之冷酷似乎也在另外一个侧面反映了罗玄对她本质透析的某种准确。能够致残而不致死,罗玄毕竟是罗玄。
  
   有时想想,他和聂小凤,真是彻头彻尾一笔糊涂帐,因非因,果非果。不是因果循环,而是没想到对一个假设结果的种种规避,反而成了促成这个结果的种种原因。有点历史怪圈的意味。人管这叫宿命,其实还不是被罗玄那个自以为是的脾气,和聂小凤那个睚眦必报的脾气给闹的?这其实叫报应。
  
   一个颠狂而无序的世界,绛雪玄霜没来得及抗拒,就被她们那奇异的父母送了来。还以为姐妹要一起倒霉了,想不到不幸仿佛只是狠狠抓住了梅绛雪。亲生母女变身冷面师徒也就罢了,遇见方兆南这个死小子那才真的是绛雪的大不幸。(咦?为什么几乎所有女人不幸的开始都是一个男人?)与IQ超高的梅绛雪相比,方兆南的心智都还不大成熟,骨子里的小男人劲简直能熏着人,患有典型的“女强人恐惧症”。若非梅绛雪太美了,太主动了,让他多靠近一些,那也是不敢的。何来莫名结婚这一说?
  
   月下之盟,原就是绛雪的一厢情愿。其实你累得慌,方兆南也累得慌。想对一个人好也得先看看人家需不需要啊。明明缺怜少爱,空虚的要命,在方兆南面前做做娇态有何不可?让他大男人的保护欲抬抬头,也省得你三天两头反过来照顾他。不过喜欢一个人,真爱一个的时候,那是什么傻都要犯的。聪明有如梅绛雪,什么都会,却不会勾引男人。于是该受的罪受了,不该受的罪也受了。把自己折腾的生不如死。她那个亲妈只认了玄霜,她的丈夫只爱了玄霜。梅绛雪,到头来,一无所有。
  
   杨恭如真的很美,白衣碧箫,茕茕孑立,顾盼一笑,楚楚动人之处,雪中红梅也夺不了她的光彩去。她总会让我想起《魔刀侠情》当中的洪欣,同样的美,同样为了自己的妹子,干脆而彻底的牺牲奉献了自己。只是洪欣始终没有失去过聂抗天的爱,梅绛雪却从未真正拥有过方兆南。
  
   男人啊,其实得到他们的身体很容易,如果你还要一颗心,最好先想想这颗心,是否真有那么珍贵。或许迷惑你的,只是那一圈想急切成全自己命运的理想主义光辉。但在这里,不管对聂小凤,还是梅绛雪,都不那么重要了。彪悍的人生不需要解释,我也从未替梅绛雪嫉妒过陈玄霜,因为那也太抬举了方兆南。好比陈家洛之于霍青桐,好比杨云骢之于飞红巾,根本不在一个档次的男人和女人,有了爱情比没有爱情更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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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篇 轮回——仙侣奇缘
  
   如果没有陈浩南,郑伊健是不是能够带给我更多的惊喜?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十数年前,他所饰演的石生横空出世,那一刻,我的人生,整整多出了一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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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天生就是具有化腐朽为神奇的能力。作为名义上《蜀山奇侠》的续篇,《仙侣奇缘》相对独立却也必须传承下来某些东西,这些东西,好像也就血魔这一个人,而且还是转了世的。但对于当时名不见经传(至少对我而言)的郑伊健来说,炒已经成了经典的关礼杰的剩饭,难度可想而知。每个观众,包括我,都是带了期许与挑剔的双重眼光去试看看的,险恶,但也正常。至今我无法解释,明明不是第一眼帅哥的郑伊健,为什么能够在初始,就轻描淡写的把第二位“血魔”写在了我的心里,或许,真的像《仙侣奇缘》里面说的,存在前世今生,人和人之间才有了这丝丝缕缕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倾盖如故。
  
   石生很善良。尽管在电视剧的形式中,善良相当廉价,大多数人却吃这一套。可惜,绝不包括我。世间诱惑无数,给每个人的机会并不均等,有人几乎一生碌碌,有人却要时时刻刻与魔鬼共舞,前者即使拥有斗士的潜质,却也没有展示斗士的机会,看不出珍贵,后者则随时有可能沦落为小人,矛盾挣扎之处,无论输赢,都动人心魄。这,才是我爱上石生的最大的理由。
  
   无论我变成什么样子,英男,我对你的爱,永远不变。就这一句,从人到魔,从善到恶,从生到死,从今生到来世,石生不曾食言。守住了灵魂上的这一方净土,则无论人魔,皆能立地成佛。
  
   余英男原是一个卫道士,有点美丽,有点单纯,她的身份决定她的立场,她的使命,有时,难免与石生的命运相左,她也需要选择。由此矛盾痛苦丛生。后来才知道,一切根源在于她前世的前世,合不该成了山贼,造了太多的杀孽。于是前世为妓,含冤而死,今生尚要用她和石生的有缘无份继续还债。很无稽,很残酷。但我想每一个在爱情中挣扎到无能为力的人却宁愿相信。因为那样才能对一切苦痛一切不公,做到坦然。
  
   另有英男师叔孙南与天都仙女一节,总记得那张不能打开,却从一开始就注定非要打开不可的七宝金床,也记得他们之间不能发生却从一开始就注定非要发生不可的悲剧爱情。孙南成了石像,我却始终相信他还拥有一颗快乐王子的铅做的心,连并天都仙女永不改变的真情,会一道成为天人两界间最宝贵的东西。与他们一贯的高洁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英男的师兄,同样身处正道的申屠宏却为了崔盈变成了一只猪!
  
   有情生,无始劫。六道轮回。上得天道如何?沦为畜生又如何?只要身在六道之内,便要忍受那无穷无尽的痛苦,却也能享受那不羡鸳鸯不羡仙的幸福。哪管那幸福是真实的存在,还是等在千秋万载以后。当化作画师的石生与身为千金的余英男终于在闹市之间,四目相对,我看到的是真爱的永生,希望的不灭。即便不是佛教信徒的我,也在那一刹那虔诚了起来,仿佛自己的幸福也近在手边。以至于忘了一世太久,无处觅归程。
  
   归程。还有没有人在那里等待,与我回眸擦肩。还有没有一丝快乐,像梦的影子一样虚幻。《仙侣奇缘》归根结底是一个神话,只在纯粹的思绪中留存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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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篇 红消——南帝北丐
  
   再见郑伊健。可惜不管金大师笔下,还是《南帝北丐》之中,段智兴都只是一个二流以下的男人。反倒洪七坦荡豁达,了不得到了极点。魏骏杰在那时即便不至于抢了郑伊健的风头吧,作为后来者,能够和“南帝”平分秋色也够他引以为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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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真心话,这部电视剧给我印象最深刻的其实是女角。相较苗恩恩,刘瑛和穆林的哀婉凄绝,洪七的两个女人程雪芯,水灵真可谓咬人一口,入木三分。单以外貌论,则程雪芯的明艳与刘瑛的妩媚并列居冠,穆林中规中矩,剩下的苗恩恩和水灵就只能用“不堪入目”去形容了。真的是噩梦一般的苗恩恩的鼻子,水灵的眼睛,耳朵,嘴。不过从故事设置,和人物塑造来讲,同一部武侠电视剧当中,能同时拥有这么一群个性超级鲜明,同时反差极大的女性角色堪称不可思议。
  
   由弱到强排个序,依次应是苗恩恩,穆林,程雪芯,刘瑛,水灵。苗相对传统,有完人的意味,作为段智兴的结发妻子,她的品性和地位和长孙无垢相似,当然演员丑多了,塑造的好,倒也需要些力气。穆林是水灵的姐妹,同是杀手,要用“这个杀手不太冷”来形容穆林,根本不给劲,穆林何止是不太冷而已,她都快热的成了一块炭,不仅对段智兴好的要命,连带洪七的闲事都管,结果死的比窦娥还冤,居然是被水灵给杀掉了,这或许就是杀手的终极归宿吧,挺无奈。
  
   程雪芯,不得不说,因为演员的鹤立鸡群,我对她一直另眼相看,只是这个角色本身太不争气:首先,智商极低,看什么事都是被眼前的一坨坨左右,脑子像秀逗了似的,根本舍不得转两下,怀疑起洪七来,脸变的比翻书还快,报复起来,比魔鬼还决绝;其次,情商极低,谁骗她她都信,除了真正爱的洪七是坏人,其他的,都是好人。说真的,见过欠强奸的,没见过这么欠强奸的。一个横吃飞醋的倒霉笨女人,自己找起死来,拦都拦不住。怨谁呢?她那叛徒爹?不错,居然到死还装好人,让闺女为自己报仇什么的,真不明白他哪来的什么仇,人洪七没把你杀死鞭尸已经很便宜你了,明知女儿和洪七的感情,还猛下毒药,这么狠的爹,倒和岳某人有一拼。只可怜了洪七。
  
   刘瑛,她是一个最简单也最复杂的存在。使得段智兴的一切变得不同的,正是刘瑛。说她简单,那是因为,她和段智兴之间的爱,比其他种种都更干净和平淡。那既是一见情钟,又是细水长流,既不掺杂妒恨,也无恩义负担,相爱而已,令人有点小感动。可偏偏就是她,经历了最复杂的一次巨变。段智兴周伯通都是受害者,刘瑛身处期间,成了一个接住所有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的坐标点。一夜白发,亲子死,挚爱断。刘瑛也许并不是最惨的,但她一定是最无辜的。正是因为她的简单,使得她连个逃生的退路也没有,连个选择的岔路也没有,从始至终,她没有做任何不该做的事,因此不是她选择了厄运,而是厄运挑上了她。结果倒没什么区分。
  
   水灵。虽然本人平生阅BT女人无数,但水灵无疑是其中无可取代的佼佼者。她身上的占有欲几乎已经泛滥至正无穷,跟极品阿紫也只在伯仲之间。这是一种了不得的精神状态,这个样子的人无论是下毒药,用毒针,剁手,还是挖眼睛都会做的像完成一件顺理成章的小事似的轻描淡写。倘若对象不是洪七,乔峰这种运气奇佳,本领超强的极品男人,那是根本消受不了几个回合的。要知道她为了得到你,是在与全世界势不两立。任何别的价值都削平为零,包括她自己的,以及你的生命。幸好这样的女人,也不是谁谁都能遇上。
  
   遇上了之后的南帝北丐,终于成了一干倒霉女子的竞技场——谁输谁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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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篇 缘君——蜀山奇侠
  
   紫青双剑其实代表了两个女人,李紫穹,周青云,加上沙艳红,三个妇道人家联手就坐掉了堂堂血魔丁隐。上官警我因何可贵,不是因为他能舍身卫道——那是黄毛童子级的道士也会做的事——而是因为他能把锄魔卫道的伟大事业做大做强,把三个甚是不和,但却各逞机能的女人紧密的团结在了以他为核心的道中央周围,高举阴阳相克的伟大旗帜,坚定不移的在锄魔务尽的道路上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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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咳,开个玩笑。对警我师兄的佩服是发自真心的。谁都看的出来他喜欢李紫穹,可惜周青云也爱他,为了能让二人心无隔阂的双剑合璧,上官警我娶了相对来说对他最无意言情的沙艳红。这位身份超卓的星宿宫宫主,不幸又是龚慈恩饰演的。于是人缘好到崩溃。李紫穹得了上官警我的一切眷宠又如何?周青云令上官警我怜惜不已又如何?沙艳红终成他的真命天女,虽然那场婚礼,最后以沙艳红被丁隐劫走而谢幕。当然,这场假模假式的婚礼只能证明那个男人,是个混蛋!
  
   那时的关礼杰当真迷人,从长相到扮相,毫不客气的颠覆了传统武侠世界的审美观,显得魅力十足,而又时尚前卫,身为女人,不爱上他是没有天理的啊,沙艳红也不例外。但上官警我本人显然受卫道士的身份荼毒太深,他习惯了把个人天性上的满足牺牲在更加宏大的事业当中。所以今天回想起这部电视剧,和仙侣奇缘完全不一样,最深的印象却是那个被勾描的仙气十足的叙事背景——
  
   峨嵋后山的魔界,乾天易元霹雳大阵,封住天地间一切魔气根源,玄阴之气,每隔百年,都有九星连珠,届时魔界入口洞开,无论谁进去,出来就成了血魔。然后“上天下地,唯我血魔独尊”。那会儿我就在想所谓九星连珠是不是太阳系这九大行星,然后还特意考察了一番,看是不是真有九星连珠这样的事。结果可想而知。但这也阻挡不住我对这种大自然不可抗力产生的恐惧,只要成了血魔,力量总是大的惊人,可干嘛就非得是个坏人呢?警我多好啊,他是为了救那个郭富城饰演的小子才掉进去的啊。出来也要六亲不认了。我很是不能理解,与道相对立的“魔”,残忍,无情,邪恶,嗜杀,唯一热衷的只剩权欲。那时还不知道什么叫做“妖魔化”,只是觉得太极端了。在这座巨型的海市蜃楼当中,应该还有别的什么更加宝贵,更值得用生命去捍卫吧。
  
   沙艳红牺牲自己破了丁隐的魔功,做的非常漂亮,非常绝,一下子,令紫青黯然失色。这就是邪派女人和正派女人的不同,以杀止杀,以恶制恶——她们少了很多桎梏,遂不会思前想后,婆婆妈妈。她们经历的多,见识的多,对人生也不会做太多乱七八糟的幻想,或许沙艳红也曾幻想过上官警我,但其实别说那男人从不属于你,即便他爱了,也只不过是多了更深一层的牺牲。
  
   蜀山告诉我们,天道是大道,爱情只是小道。很多人不这么看,于是上善若水的胸襟重不过一滴情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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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篇 倾国——一代皇后大玉儿
  
   我认识大玉儿的时候,还不认识布木布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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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之前并非没有看过有关这段历史的电视剧,在我记忆的起点,分明刻画一个场面——男人骑在马上弯弓射猎,一只暗箭于身后袭来,男人堕马;深宫里的女子伤心欲绝,流了一幅锦帕拭不净的眼泪。是什么剧早就记不清了,总归是大陆拍的。后来很长的一段,我总是被那个画面所左右,一度笃信鼎鼎大名的清孝庄文皇后,博尔济吉特氏布木布泰,为了保住自己儿子顺治帝福临的皇位,不仅委身下嫁于权倾天下的摄政王爷多尔衮,更加亲自派人除掉了他,令其于39岁英年早逝。
  
   这只是一个艺术虚构,也是一个大胆的假设。但在冰凉的历史之外,我早早的把多尔衮爱到了骨头里去。直接的原因便是那部在当时看来相当惊艳的台剧《一代皇后大玉儿》;更核心的原因,是那个饰演爱新觉罗多尔衮的男人,尔东升。
  
   多少多少年以后,我才知道他是秦沛和姜大卫的弟弟。不久以前他导演的电影《新不了情》又成就了刘青云,成就了张柏芝,并成就他自己拿了金像奖最佳导演。我亲眼目睹,竟也迟迟回想不起当初在《一代皇后大玉儿》里面,把他害得九死一生,差点一无所有的八哥皇太极其实正是刘青云所饰演。那时我还小,不太记得那个男人的长相,只咬牙切齿的记住了他的坏。虽然从历史上看,清太宗崇德帝弘才伟略,继往开来,胸怀超卓,奠定大业,确是一位好皇帝。但我还是欣然接受了电视剧对他的“诬蔑”。因为真的太喜欢多尔衮。因此非常感激这位编剧,乃至后来《孝庄秘史》的编剧对多尔衮完全不问是非,不论曲直的“厚爱”。只是还有好多事情,我不明白。
  
   人与人之间的缘分玄妙,徘徘徊徊,真的那么容易就参与了别人的人生。在我的理解当中,大玉儿,多尔衮从来就是两条难有交集的平行线,帝王之家,叔嫂的名份根本不具有任何牵连血缘的意义,一父所生的亲兄弟都可以如此了,何况再往外多加的这一个其他。爱情从来都是牵连陌生男女最好的武器,但在这么聪明的一个男人和这么聪明的一个女人之间,真的只是这样吗?对于多尔衮,他人生第一大惨事,只怕并非失去皇位,更不是什么荒唐的被抢了心爱的女人,而是他最尊敬的父汗,和最深爱的母妃在他14岁的某一天忽然一起离开了他吧。从此以后,要说世上对他最重要的人,除了亲弟多铎,不做第二人想。而英俊潇洒一如多尔衮,文承武德一如多尔衮,天下美女,无论身心,皆唾手可得,他又何必为了一个永远心意叵测的女人如此执着?
  
   费解,于是有了传说。
  
   潘迎紫的大玉儿很爱很爱多尔衮,可能她是第一女主角的缘故吧,从她的立场出发,不要说皇太极,连多尔衮也有点“劣根性”,但她依然比宁静那个角色可爱几分,后者若写实一些,不跟多尔衮谈情倒也能接受,可偏偏要一边嘴上爱的死去活来,一边就像在上演政客和嫖客的戏码。令我深为齿冷。而在我看来,尔东升的诠释和后来口碑听说还算不错的马景涛压根儿无法相提并论,他的儒雅,深沉和谈笑定江山的气概,绝不是一个只会在琼瑶剧中大练狮吼功的男人所能比拟的。然而这部电视剧也有一个大大的败笔,即福临的生身之父问题。只觉人不能信口雌黄到这种地步。当然,后来的所有清宫戏说剧,我根本再也看不得。
  
   大玉儿诚然是一个女强人,但似乎没有人能真正理解清朝甫一入关时,天下就是多尔衮的。因此他在她的人生中,不是一个小配角,他至少一度,是她的主人。他死的早,但至少在死以前,把能还的一切都还给了顺治皇帝。当然,这也没有能够让他逃出死后的一劫。顺治的报复我能够理解,但是大玉儿在他死后的落井下石(或者是袖手旁观),令我很难再被任何他们是青梅竹马的桥段所说服。幸好在看《一代皇后大玉儿》的时候,我还不清楚这段历史。因此,觉得那爱情真可贵,真美。
  
   有了江山做背景,无论什么样子的恋曲都会突然荡气回肠了起来。非独此二人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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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篇 沦落——莲花争霸
  
   大二的时候,第一次看古龙的《流星蝴蝶剑》,读到10页左右,有个念头像只蚂蚱似的从记忆的仓库里面蹦了出来,落在纸上,停也不停,就向远处逃去。我手中被迫不及待翻飞了的书页中活了别的精灵,仙女棒一挥,孟星魂成了沈冲。
  
   幸好之前不曾识得孟星魂,所以对沈冲不曾期待,于是得以领略李南星给我带来的,那么大的慰藉。也就是从他开始吧,才知道杀手不是刽子手,阳光下,有张清水般的脸,暗夜里,性感的像一缕轻烟。略显变态的爱着那踩着刀刃的舞蹈,欣赏他们穿越了生死的界限,独自游走在前世今生的边缘。
  
   可惜我不喜欢小蝶。不管她姓南宫还是姓孙。这个女子除了略显空灵的美丽,找不出任何性格上的华彩。无论高翔,还是沈冲,都是希望通过一份真情来洗尽铅华,好让自己那在地狱中沉沦已久的灵魂插上救赎的羽翼。小蝶适逢其会,隔岸观景,就成了令他们解脱秋老大的一棵稻草。他们本没有想到小蝶身后跟着白玉川这么大一个麻烦,但只要和秋老大无关,和他们的过去无关,他们都会欣然狂奔过去的。只是希望改变些什么。
  
   说起白玉川,很奇异的,这个下三滥至极点的变态“男人”,抑或“女人”,反而成了整部莲花争霸中人气最高的一位——至少在我所见过的评论当中,不吝溢美之词,风头盖了沈冲。也许是演员出类拔萃的身高和个性魅力沾了便宜吧,而那个“南宫蝶”又太过资质平庸,这使得人们彻底忽略了,遗忘了,曲解了白玉川强奸她的事实,只怕还有人觉得是小蝶沾了便宜呢。而对我来说,欣赏东方不败的双性美是后来的事,而且白玉川的阴险恐怖之处又远逊于原著中的律香川,所以对他(她)的感觉始终都是很大的一个负数。只觉他做男人比沈冲失败,做女人又敌不过秋老大,风二娘。
  
   分清这对双胞胎姐妹,不管谁,都必须使出点力气。我也是脑汁缴尽后发现,那个整天跟南宫剑腻在一起的是风二娘,而爱极了沈冲的,才是秋老大。由于眼光的档次决定了本人的档次,所以红衣如血,风骚似足龙门客栈金镶玉的风二娘也不得不屈于秋老大之后,成了美则美矣,却无足轻重的风景。
  
   有关秋老大,主题是沦落,跟随沈冲等,或者说带领沈冲等一起沦落。那是生存的冷酷现实写在人间的悲剧,你要么选择死亡,要么选择出卖——不管是卖给天使还是卖给撒旦。如同溺了水的人,倘若是自己一个,尚存几丝渺茫的生机,但若和旁的人绑在了一起,你拉我,我拽你,盘根错节,谁得脱身?恩情已令彭郎老,何况真爱几万重。如果失去是苦,你还怕不怕付出?从一条鲜活的生命到千疮百孔到干脆永远瞑目,面对这样的付出,真不知道,沈冲是幸还是不幸?
  
   影版《流星蝴蝶剑》有一句歌词,“很多事情总是后来才看清楚,然而我已经找不到来时的路。”白白平添几许惆怅。而听着莲花争霸那首《我走我路》,总会替沈冲扪心自问:人在江湖是否真能潇洒自如?你是否真的能够什么都不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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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篇 白发——塞外奇侠传
  
   雪花飘,飘起了多少爱恋,雪花飞,飞起了多少情缘,莲花开在雪中间。
  
   每当这歌声起,总觉王菲空山灵雨的声音同样飘在雪中间。沁凉芬芳。因此忍了杨云骢的头发,忍了楚昭南的嘴脸,忍了练霓裳的颠覆,忍了哈玛雅的口音,忍了梁羽生的扯淡,忍了新加坡编剧的二次扯淡。一切为了《雪中莲》,为了片中唯一一个能够配的起这歌曲气质的女子——纳兰明慧。
  
   其实相当讨厌原著当中的纳兰明慧,只冲她被梁大师安成了容若的姑姑,我便无法镇静自己全身的三叉神经,要知道,纳兰性德,容若公子可是我除了李煜以外最心仪的词人;而纳兰一族,即叶赫,在与建州争雄的过程中便赢得了我最大限度的尊敬,令我很难想像他们中间会出现一个纳兰秀吉这样的“走狗”,既而生出满洲第一美人纳兰明慧。
  
   我不知道满洲第一美人应该长成什么样儿,但想来绝对无法比郭淑贤给我的满足更大了。只要她一笑,无论何时何地,总觉眼前是江南的春天。忽然就忘记了那些先入为主的恶感。而这个出身贵族的名门闺秀也少了原著里面的不知天高地厚,代以进退适度的永恒的恬静。不知怎地,连她有点做作的吃素习惯,和相当幼稚的用钻天猴许愿也能坦然接受了,既而甚至不去恨她对飞红巾横刀夺爱,明明是后来者,却好像杨云骢本来就该是她的。
  
   真的,在她与杨云骢初次见面,那明显借鉴了咯丝丽与陈家洛的湖边经典段落,绝色美人化作出水芙蓉如何能不乱花迷了少年眼?而散了湿发,披着男人外衣,用破瓦木棍奏出动听乐曲的女孩,火光影红了脸颊,美目流盼,和风般抚过随乐舞剑的男子,是怎样的一种风情?杨云骢焉能不醉?那大漠雄鹰一般的女英雄,飞红巾,他青梅竹马的牵绊,不离不弃的誓言,终于,终于,遭遇了来自这只江南雨燕的最大的诱惑和挑战。
  
   他们的关系比不得霍青桐和陈家洛,事实上,他也从未舍得真的背叛。于是伤了心的明慧离开了,要嫁能保自己父亲仕途平坦的多铎王爷(真的是豫亲王吗?存疑)。此时的杨云骢忽然再也不能忍,一切矜持,一切道义,一切责任,一切承诺,被火舌噬心的嫉妒冲的一点不剩。哈玛雅何其无辜,何其不幸,但那就是她的男人,她从小就深深放在心里的男人。唉,爱情这东西,谁又能说的清呢?
  
   杨云骢纳兰明慧不顾一切相知相属,爱的一如没有明天,有点可鄙,有点可怜。之后令人吃惊的事情发生了,那就是他们并没有如大多数人所想像的,就此比翼双飞,浪迹天涯,而是再次选择了分手。明慧的另一面在此表露无疑:要知道一个爱情至上的纯真少女固然可爱,一个大局为重的王公贵女固然可敬,但这其间的分寸,却极难把握,一个不留神,常使前者看起来像撒野的小女子,后者看起来像冷酷的女政客。明慧,除了善良,她什么也不是,但在她狠狠放开杨云骢的那一瞬,已经注定要令四个人的命运打成一个死结。这其中,恃强强娶的多铎固然咎由自取,但他一片深情,婚后对明慧极尽讨好的尊重,却也未尝不可怜。哈玛雅将得到没得到一个身带瑕疵,背叛过自己的丈夫,她的委屈又向谁说?杨云骢两爱难断,情丝纠缠,最终一无所得,纳兰明慧则必须在无欲的婚姻当中守望孝顺,守望爱情,守望贞节。悲剧,难以名状的悲剧。
  
   三代白发魔女,练霓裳,哈玛雅,易兰珠。她们的一生见证了有关爱情的七宗罪,贪得,执念,怀疑,嫉妒,淫欲,背叛和狂乱。情为何物啊?轻轻重重都是病啊。就这样丢了青春送了命,却不知跟谁问句“为什么?”。已然曲散人终。
  
   因主题不同,怀旧完结,再评《七剑下天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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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篇 同辉——日月神剑
  
   曾经有一个年轻英俊的少年摆在我面前,可是我没有珍惜,等他变成一个恶俗的老头子我才后悔莫及,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如果上天能够给我一个再来一次的机会,我一定会把对他的关照全部收回,并对他说上七个字,你退出娱乐圈吧。如果他非不愿意,我只能给他一个忠告——远离孙悟空,远离王晶。
  
   人小的时候,总会莫明其妙的喜欢一些令自己后来质疑自己精神状况的人。有的还可以用年少懵懂去解释,有的则干脆“沉痛”的难以启齿甚至连回想一下都是折磨。那是一个包着糖衣的钉子,带着诱人的甜味,吞下去,等外面消化光了之后,就有你受的。与我而言,张卫健无疑是两颗最大的钉子之一。尚未走远的这几年里面,他用他夸张恶心的表演一次次给我下猛药,致使我非但没有对他生出视觉免疫力,反而患上严重的幻想症。总以为自己当年看《日月神剑》,爱的不是阿月,而是阿日郭晋安。
  
   那诚然是不对的。就算我忘了阿月,我也不能忘了小蝶,那个既不是赵小蝶,也不是白小蝶,更不是南宫蝶的柳小蝶。对,那只小鸟,那本身就长得很像一只鸟儿的刘玉翠。这个后来演过阿紫,演过建宁,却依然令我记忆温馨的小女孩,连并人到中年却渐入佳境的郭晋安,一起向全人类证明,不正常的那个是张卫健啊。从一个万人迷的翩翩少年变成身形发福,油光满面的中年男子,他用了不足10年。
  
   仔细回想了很久,才勉强搜刮出曾为阿月颠倒的原因。想来是因为他很倒霉——哥哥阿日出身正统,他自己偏偏是一个魔胎;兄弟两个都喜欢青青,但是青青选择的是阿日;好容易有了小蝶,当青青小蝶不能共存的时候,抓阄的结果是要牺牲小蝶……如果你可怜一个人,很难不疼惜,当你疼惜一个人,说不定就是爱这个人了。当然,日中则移,月满则亏,体现在阿日阿月身上,我们所能看到的的确是一个永远留存希望光辉的阿日,和一个几乎每次灾难都是灭顶的阿月。在阿月身上体现的堕落和救赎,挣扎与牺牲是他那一帆风顺,永远明亮有若初升朝日的哥哥不能比拟的。
  
   记忆中的裘青青很动人,杨羚那一脑袋的小辫,两只一笑就弯得像要卷起来的眼睛总是能很轻易的就让人快乐起来。有点小脾气,但也在承受范围之内,虽然比不得小蝶的温柔,听话,逆来顺受,可也是独一无二的裘青青。有一段极其刻骨铭心的情节,青青,小蝶二人的灵魂在彼此躯体之间几度换来换去后,最终集合在了青青一个人的肉身当中,然后吃饭成了最大的问题:小蝶是非素不食,而青青却是一个坚定的肉食主义奉行者,于是一个人拒绝半桌子菜,配合的天衣无缝。阿日阿月面面相觑,最后一个人端给了她一碗白饭。当然饿不是问题,无法负荷两条灵魂的青青的躯体渐渐枯萎,为了生存,为了让至少一个能够生存,阿日阿月竟然开了一把世上最残酷最沉痛的赌局。是空枪,还是子弹?只是一个机会,命运的转盘,停下来就是生和死的截然。
  
   于是挥别了那只自在的鸟儿,不管多么不愿意,当然,也不会有人就此希望挥别的是青青,只是我们想念的总是无法挽留的,我们哭泣的总是已经失去的,留下的无限遐想的空间,会令人夸张那些如果不是这样该有多好的美丽。其实,很久之后,我们知道,稍纵即逝未尝不是一种福气,就像阿月张卫健,如果再不相见,又怎会有如今的厌弃和不堪?可见物有两面,塞翁失马,人,应该看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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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篇 救赎——我本善良
  
   这是一部在90年初风头之劲,一时无两的电视剧。剧中人际关系之复杂,人物群像之立体堪称教科书般的经典,惟其立意之深刻,机心之诡变,冲突之激烈,矛盾之广泛令人咋舌。而幕后制作班底之强大,细节处理之精良更增强电视剧的欣赏性。一句话,真真成全了齐浩男。
  
   这都是套话,实际上,每一部曾获得巨大成功的电视剧几乎都会无一例外的具有以上所说的全部品质。如果说《我本善良》有什么独到之处的话,我想先引入一部电影,一部非常不简单的电影,事实上,那是美国影史上仅次于《公民凯恩》的一座丰碑,有个响当当的名字,叫做《教父》。一部再如雷贯耳不过的黑帮片——贪欲,城市,暴力,和其他所有纠缠在工业文明成长和壮大的过程之中的黑色因素一样,是系统自身生成并且无法修复的破绽——无论美国的意大利黑手党移民,还是香港的殖民崛起史。犯罪与反犯罪,像一对连体双生子,试图在系统中寻找一个相对稳定的平衡,便不得不勾画出无数黑的,白的,灰的面谱。
  
   《教父》告诉我们有关黑帮宿命的轮回,而《我本善良》告诉我们有关人性在这种轮回中寻找救赎的途径。一个悲剧,一个看来强大至从你出生就注定并绝对无力改写的悲剧,究竟应该怎样迷途知返?浪子回头,是更深的水?还是那向往的岸?齐浩男是幸运的。这当然得益于他两重身份的设定。蒋定邦这个警察生父至少在一定程度上冲击了齐乔正这个黑帮养父对于齐浩男的影响,使他内心所谓的“善良”在苏醒之后有了实践的现实可能。Blood Good or Evil?这是《我本善良》的英文译名,是不是很玄妙?
  
   鉴于这部电视剧的人物关系太像一棵地瓜蔓,不管从哪一个人着手,都非得拉出一串不可,我现在要做的是,把我比较喜欢的几个瓜,摘下来。第一个应是齐浩男的前女友,那给他带来无妄牢狱之灾的黛安娜。
  
   相比石一明,这个有点软弱,有点脆弱的女孩子或许不讨巧,但因为她的饰演者黎美娴是我多年的宠儿吧,又或者在她的身上,隐讳了浅显的爱,一切皆在灵魂深处,所以我偏向欣赏她。她对齐浩男的感情也会让我联想《教父》当中的黛安基顿与艾尔帕西诺,那是一种被男人的固执折磨至疲倦至枯死至绝望的爱情,却因为始终铭心刻骨而矛盾丛生,痛苦不堪。她知道自己的理智命令自己结束吧,但是怎么可能?她知道一切非男人所愿,只是他也无力改变,这才格外的凸显其悲剧性质。理想主义的女子在维护自我,维护爱情的道路上总比“随波逐流”的女人来的艰苦,比如在她而言,只要一句“假证”就能救下齐浩男——要知道,在她的心里,真正要了高俊风的命的人,就是齐浩男——但她做不到,这很让我钦佩,我太了解我自己,为了爱情,我绝不惮于向撒旦出卖灵魂。显然黛安娜做不到不是因为她爱齐浩男爱的不够深,不然的话,她又何必去结束自己的生命。自杀真的只是懦弱者所为吗?如果你曾经在生死边缘瞭望,你会发现,拥有跨过那一步力气的人,毕竟是少数。而不做假证的黛安娜,难免不认为自己是杀掉高俊风,毁了齐浩男的罪魁祸首,这让她这样一个完美主义的女子情何以堪?为了对得起两个男人,她自杀以谢。终于成了齐浩男心中永远的痛。
  
   齐浩儿,齐浩男同母妹妹,又是另一出悲剧。石家荣是一个野心家,这样的男人往往比最牙尖爪利的野兽还危险。他会利用小女孩心中对于白马王子的一切幻想去伪装,去欺骗,一旦你陷落在他细细密密,苦心编织的毒网中间,便会万劫不复。谁能幸免呢?那时的齐浩儿,脆弱美丽的像一只蝴蝶。一朵在父母兄长的庇护下,始终健康快乐的成长的太阳花。她何时面对过这充溢着鬼蜮伎俩的险恶的人心。男人的心。她仰慕爱恋的男人的心。如此深不见底,恐怖的好像贞子葬身的井。你永远不知道里面等待着你的是什么,唯一肯定的是,无论是什么,你都将会被彻底毁灭。
  
   石家豪,一个无欲无求的小警察,却冒天下之大不韪地动了齐乔正的禁脔。方菱,有时会想把她和石家荣放在一起如何呢?可惜造化弄人,越是权欲熏心的男人往往会痴心于纯净痴傻的女孩,如苏敏之于石家荣,但越是品性纯良一如石家豪,反而会因为高强度的反叛而妄图在不可能榨取出真情的女人身上要天长地久。何谓螳臂当车?何谓飞蛾扑火?总记得家豪死后,石家荣那张脸。他的眼泪为谁而流?时至今日,家荣还不后悔自己的决定吗?又或者一步错,步步错,他早已不能回头。只是无论如何,亲手杀死自己的弟弟的惩罚,太残酷。
  
   石家荣反而是最值得玩味的角色,只是他,连同以上三个人,四场悲剧追根溯源,答案不免都是一个齐乔正。高俊风死于齐乔正之手,石家荣为了齐乔正而引诱了齐浩儿,并在齐乔正的威胁下欺骗浩儿到底,并杀死了家豪。齐乔正,多么强势又是多么软弱可悲的一个人。或许一切投身黑帮的人物都是这样,金钱,地位,权势换不来一个淡淡的情字,他越是想要保全的,最终都是被他亲手掐死,这就是他的价值准绳偏离道德轨道,我行我素之后,命运还给他的颜色,看谁狠啊!
  
   很长一段里,不能忘记《我本善良》中的每一个人,只是90年的香港工业文明还远胜内地,纯朴善良的中国老百姓只是把它当作一场奇观来欣赏,所以我们只能像刘慧芳一样去善良,却无法丈量齐浩男内心这池“善良”的深浅,不免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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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心动的美丽--追忆老剧(转天涯的一个强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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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篇 博弈——千王之王
  
   前面曾因为张卫健嘲讽过王晶,不可否认是对他最近篡改金古的行径忍无可忍了,但这却并不能抹杀他的赌城江湖曾带给我的种种幻想与满足,更不会令周星驰版《鹿鼎记》的经典地位有一丝的动摇。那是不久以前的事,亲耳听王晶本人讲述自己当编剧的经历,一部作品直接电击了我的大脑皮层。一时间,罗四海,谭小棠,谭升,卓一夫,卓丽这些名字如同溅到油锅里面的水点子,迫不及待的噼里啪啦的跳了出来,连并那虽被尘封却没有删除的记忆,重新主宰我的情绪,久久不能平静。
  
   赌,是人的天性。金钱是毒药,诱惑是魔鬼。诱惑不除,心魔不灭。套用一句我曾经说过的话,在赌场里,人们总会原始的贪婪,疯狂的侥幸,倾情的诈骗,莫名的亢奋,而这样一个融合了最高的智商和最低的追求的地方,最大的好处就是永不令人绝望——不管是不是一种假相,反正足以使投身其中的人很轻易达到不死不休的境界。人的潜能一旦被无止境的激发,后果通常是一场灾难,至少是大多数人的灾难,因为“王”这个级别本就资源有限,而“千王之王”,更是独一无二的了。
  
   因此,既然罗四海做了“南神眼”,卓一夫做了“北千手”,那么他们想不成为宿敌也不可能了。有关这一类型的强强对话,彗星撞地球,在电视剧里面绝对不新鲜,再强也拼不过华山论剑。但赌场的背景却令一切变的不同。相比之下,他们之间的斗法更倾向类似于古龙笔下的高手对决,拼的不是武力,不是智力,而是一种综合实力,天时地利人和,场下的斗争只有比场上更激烈。何况在王晶的概念中,所谓赌术,早就已经不只是局限在赌桌之旁的一种技术,而是弥漫在整个弱肉强食的社会当中,上上下下,个个阶层,为了贪欲,为了复仇,为了个人内心的隐秘,尔虞我诈,无所不用其极,将一个“千术”彻底发扬光大。谁能骗得了所有的人,谁就是真正的千王之王。
  
   于是堂堂“北千手”也不过是被广州的流氓大亨洪彪请来对付罗四海的工具,而风流倜傥如罗四海,也难免因为失散多年的女友突然成了洪彪的三姨太而乱了分寸。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算计人者,人恒算计之。卓一夫,罗四海尚可意识到自己身边的危险,尽管有时也会低估这种危险的系数,但总不会像最开始的谭升,有对千王头衔近乎狂热的崇拜,爱洪盈盈明明是错了,却还一心执着。或许正是他这颗赤子之心太弥足珍贵了吧,被毁灭起来会透支人的悲哀。
  
   卓丽,卓一夫的养女,尽管美,但一开始,我真的没有料到她会毁了一切。从南北两大千王,到不可一世的广州巨擘洪彪,洪豹,再到谭升。她的血海深恨,宏图霸业,一路上染了无数的罪恶和鲜血。作为人,女人,卓丽很努力的利用了可以利用的一切资本,她以柔顺的女儿情态骗过了养父卓一夫,以诱惑的女性魅力勾引了谭升,洪豹,还有后来的霍万亭,一步一步走上权力的巅峰,她果然骗尽世人。于是南神眼瞎了,北千手废了,洪豹死了,谭升变了另外一个人。
  
   当谭升再次出现在她面前,已经是她最强大的对手。这个毛毛躁躁的,曾经经不起卓丽三言两语套问,就说出天大秘密的小伙子,此刻冷酷的像一座冰山,并让卓丽也猜不透那底下的十分之九究竟是什么。卓丽不是没有想过和他继续斗法,看看东风西风究竟哪边压倒哪边,只是当一切覆水难收,无能为力,无计可施的卓丽最后的选择,居然是说真话!多么讽刺啊,一个把骗术发扬光大至极点的“千王之王”最后一道围墙居然是一句真话,一个真相。其实世上总有些什么是无从隐瞒,也无法欺骗的,作为母亲,在世上最强大的母爱面前,卓丽,终于虚弱的不堪一击。
  
   谭升青出于蓝,他看准了儿子是卓丽唯一的破绽。在此之前,他为人子的时间太短,也从未为人父,为了成为千王,六亲不认,连姐姐谭小棠也不放在心上了之后,这世上,似乎再也没有什么可以阻止他实施这场报复。当卓丽哭着喊着对他说,他也是你的儿子。他像听到了世上最大的笑话。是啊,一个骗了一辈子的人,突然说出的真话,反而变成最拙劣的谎言。命运,讽刺了卓丽,又何尝不是讽刺了谭升?
  
   一个清白可爱的男孩儿,身上捆着他亲生父亲亲手绑上去的炸药,跌跌撞撞跑向他的母亲,在他们的注视下一跤倒地,轰然巨响中,化作一片片横飞的血肉。卓丽一定还清楚记得自己是怎么怀上这个孩子的,那是一个赌局,她要对付罗四海,所以要留住谭升,她赢了;谭升这辈子也不会忘记自己是怎么失去这个孩子的,也是一个赌局,他要救出罗四海卓一夫,所以要杀掉卓丽,他也赢了。可是,谁是输家?
  
   那时的任达华还年轻,青涩的像一颗初初成形,表皮还是绿色的果子,谭升给人的感觉也是不确定并且有点怪怪的,更有一旁谢贤饰演的罗四海光芒万丈,但我永远不能忘怀谭升看着卓丽跳崖的那双眼睛,那感觉,好像刹那间,人生再也没有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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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篇 丧乱——霹雳红唇
  
   如果你看的电视剧足够多,那么我想你一定多少意识到或者发现了这个事实,那就是:但凡人缘较差的“好人”,普遍具有啰里巴嗦的特征;但凡人缘较好的“坏人”,普遍拥有倒霉兮兮的共性。啰里巴嗦不是让人变得虚伪,就是变得讨厌,而倒霉兮兮却能在最广泛的群众基础上激起同情。如果你渴望着罗嗦了还被人喜欢,那就要很帅很帅,帅到掉渣,帅到吐血,帅到让其他竞争都失去意义,可是一旦帅到这个程度的是那个倒霉的坏人,那整部电视剧都将变得与众不同。
  
   迄今没有听到任何一个看过《霹雳红唇》的人说他喜欢白道警官帅家明超过黑帮老大戴天。这个事实几乎就和众口一词夸奖“戴天”之帅一样确凿。可见得《霹雳红唇》是一部多么神奇的电视剧。就我本人而言,如果女主角倪婕不是我最欣赏的新加坡演员郑惠玉担纲的话,我一定会因为她拥有“天哥”而嫉妒至死。只是郑惠玉是那种令女人连嫉妒也嫉妒不起来的类型,压倒性的美貌,压倒性的气质,压倒性的演技,似乎永远无懈可击。
  
   照这个逻辑看来,倪婕对帅家明的感情比狐狸看上鸡,狼爱上羊还难以理解。至少鸡和羊还可以满足狐狸和狼的口腹之欲,帅家明能给倪婕什么呢?即使他身上也有零星的光彩,但在戴天面前,还不是萤烛与日月争辉?好了,我还是先脱去偏见的外衣,尽量来正视帅家明与戴天的得失。
  
   所谓女怕嫁错郎,男怕入错行,这一节上,帅家明自是高了戴天一筹。当然我并不是想说做警察就一定比参与黑帮的前途好多少,只是在倪婕看来,父亲的干儿子戴天横竖在事业上只是父亲的臂膀或者说是附庸,虽然她不知道父亲从事黑帮生意,但女孩子不自觉把爱人拿来跟父亲比也是人之常情,因此悄悄然,戴天已经隐藏在父亲的光环之下了;警察是公务员,和做生意的父亲实在不具有可比性,何况倪婕本身有功夫底子又正义感超强,似乎天生就是做警察的料,她跟帅家明几乎是一见钟情,一拍即合的,戴天从一开始,就输的一败涂地,一塌糊涂了。然后不解风情的帅家明也无需费什么力气,既不用像戴天似的给她买个蛋糕也要出趟国,也不用殚精竭虑照顾她的情绪她的冷暖她的喜好,他是她的上司兼男朋友,比之被倪婕视为亲哥的戴天,可谓立于不败之地。
  
   倒霉的戴天为了挽回败局付出的代价是惨重的,想来如果他听义父的话,老老实实把生意转回正路,不要因此连累执意要做警察的倪婕,然后乖乖给倪婕做哥,那么可能什么事情都没了。偏偏一个爱字惊天动地,累人至斯——傻傻的戴天认为只要除掉帅家明,倪婕就会回到自己身边,于是雇来背景强大的杀手,作为交换条件,他必须把黑色的生意继续做下去。贼船一上深似海,戴天从此再无回天之术。
  
   偏偏有倪婕护佑的帅家明运气奇佳,无论如何生命力也和小强一样坚挺,戴天再疯也舍不得把倪婕搭上,何况他发疯的根源还不就是倪婕?屡战屡败后,他也绝望了,只能眼睁睁地看帅家明和倪婕走入教堂。此时为戴天痛苦的人一定很多,这么多的人看到帅家明忽然抽疯,来了一场史上理由最荒唐的逃婚之后,一定既替倪婕不忿,又替戴天暗爽。只是此时,戴天已是身不由己命悬敌手,令我们再也看不到任何不是悲剧的希望。有时甚至会替戴天想,如果他一早聪明些,不是用杀手,而是利用齐馨那样的第三者来破坏倪帅之间的关系会不会更好?要知道,虽然帅家明把自己在婚礼上抛弃倪婕的原因归结为要撇清身份调查倪婕父亲的案子,其实一直暗恋他的齐馨感情曝光也起到了一定作用,那就好比打开了一个后备保险,我难免会这样想,一个多么懦弱而险恶的男人。
  
   倪婕痛苦之下终于委身戴天,但腹中的孩子却被戴天的仇家暗算,由齐馨完成了最后致命一击,宣告流产。帅家明痛悔不已,倪婕却再无回头的可能,她甚至都无从爱恨,帅家明不能爱,戴天不能恨。前者查了父亲的案子,令父亲身败名裂,却是为了正义,后者在走投无路下杀了父亲,却也为她奉献了自己全部的爱和生命。倪婕从来都是一个坚强的女子,甚至有点厉害和刁蛮,只是任何人类,处在这么大的情感漩涡中心,也会濒临崩溃。
  
   最替戴天欣慰的,倪婕留下他给她的戒指,答应做他一世的妻。或许对于活着已经太过痛苦的戴天来说,再也没有比这更好的归宿了,即使这个归宿的名字是坟墓。后来总想为这个记忆中最帅的情圣写点什么,想来想去发现任何语言都是苍白的,正如戴天为倪婕所做的一切,有时爱一个人,又不知道该怎么爱,真的是一种最凄凉的慌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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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六篇 笑容——东京爱情故事
  
   那是一场突如其来的爱情故事,相爱的男女主角最终没有走到天长地久。网不牢的三上的心,吐不出的里美的核,握不住的完治的手。一路泪水氤氲着相伴,世上最美的雾中风景定格在赤茗莉香的笑容,只有半个永恒。
  
   有人说,前世的500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我不信。天晓得只要春运时进一次火车站,那擦肩而过的次数乘以500便足以令我的前世除了扭脖子外,没空再做任何别的运动。有人说,今生念你的名字1000次,就能交换来世早一天的相遇。我不信。因为没有人能向我证明我前世的那些呼唤已在今生兑现。否则,干嘛又晚了好些年?当现实主义的爱情遭遇空想主义的谎言,你唯一能够做的,就是用急急忙忙的,永不超生的态度去享受。如果非要计较结果,岂非选择天天以泪洗面?
  
   下意识里,人们心中童话的国度总排斥着现代城市的熙熙攘攘,纸醉金迷,然后寄望着在截然不同的天地间,有一片远离尘嚣的土地,涂抹着偏远,平静,幽谧的色彩,能够成为为无数疲惫绝望的人类上演终极欢乐的心灵舞台。只是执起摄像机,亮起水银灯,你会发现,冰冷的现实无从逃避,就像你无从逃避这些打着工业文明烙印的机器。于是有人把城市打扮的好似童话里面的城邦,那金钱装门面的王子不再骑着白马,而是开着跑车过量满足一个个穷苦灰姑娘的卑微的愿望。何等“软性”?何等廉价?我不得不说,日本人实在是造梦的高手,单看他们那在全球文化领域的辉煌动漫战绩,游戏战绩,即可知其手段一二了,可偏偏他们又是一个两极分化非常严重的民族,骨子当中的危机意识又总会令他们有着异乎寻常的现实和冷静。在思路清晰,乐观坚强的方面,整日标榜自己的韩国人其实是拍马也赶不上的。因此,关于偶像剧,大多数的韩国出品更像是空中楼阁,而日剧才是真正的世俗童话。
  
   赤茗莉香,永尾完治,非是公主,非是王子, 1991年在东京邂逅。爱情不经意间发生了,代表着一种大城市性作息的莉香开始用她的方式去攻城掠地。爱情战场的对面,正是来自偏远的瑷媛,保守闭锁,似乎永远都在被动的等待接受的永尾完治。如果这个男人具有流水一般的本质,或者相对开阔的心胸,想来一切都会变得异常简单。只是我们低估了某些人类对待陌生的东西那种与生俱来的抗拒性,于永尾完治而言,能够不改变总是好的,至少无限省心和安全。就这样守着自己内心的秘密花园,他似乎永远都在为年少时那份独特的馨香所迷惑,一颗将吐未吐出的樱桃核,关口里美无限温存的羞涩——那含蓄的,内敛的动容,如同莲风吹下的一滴水珠,无需声响,就能激发少年沉默的心湖中一切隐匿的涟漪。来的早了一些,却不由分说把人间无数情愫挡在门外,令赤茗莉香一度一筹莫展。
  
   真正令永尾完治恐慌的,却是东京,那是他无从回避且必须勇敢面对并努力与之适应的生存环境。总不能永远像个乡下人似的不得认同,他也想改变些什么,于是心上的闸门开了一条缝,赤茗莉香终得其门而入。她是第一个接受他的“东京人”,撇开爱情,至少是这个城市给予永尾完治的第一缕温情,她就像是完成他生命转折,性格蜕变的一道阶梯,攀在上面,总让永尾完治摇摇晃晃,患得患失。怯懦的男人一方面憧憬着莉香参与后的人生起伏跌宕,快感连连,一方面又防备着这个绝对无法控制的女人会带给他无力承受的伤害,因此从未完全投入。
  
   莉香诚然是可悲的,拥有这样爱情的女子,通常越是强势,越会在感情上无助到了极点。好比程灵素,好比梅绛雪。会有人质疑她们始终自尊自凛,不肯示弱的选择,认为在爱情中,过度的保有自我可能不是什么好的选择。或许吧,不过你又见着哪个用心去爱的人能做一个成功的戏子呢?除非是用脑子爱上的这个男人。反过来说,面对如此值得珍惜的一颗真心,慧黠无尘玲珑剔透的心,男人尚且不动容,你还能指望他什么呢?只好笑笑。
  
   于是莉香总是笑。这种笑容,与其说是坚强,倒不如说是自嘲。嘲笑自己的愚蠢,嘲笑自己的无力,嘲笑自己痛苦,然后无法可施的把爱继续下去。她之所以前去瑷媛,也许并不是想要改变什么,毕竟把自己的名字刻在他的名字旁边,并不代表提前了他们相遇的时间,或许,只是一个仪式化的终结。因此球场上见到完治,纵然有苦泪想横流,有喜悦想狂叫,她只是回眸笑笑。地崩山摧之前,莉香始终是控制着一切的王者,不经意的,这个笑容就在永尾完治的心里埋下一颗种子,没有人知道会开出什么花朵。多年以后,当完治终于完成了自己的蜕变,也开朗的笑对人生的时候,念及莉香,他会有些许的了悟吧?
  
   把“赤名”写作“赤茗”,我是成心的,因为莉香实在是一个让我时常想起清茶的女子。想起“第一道茶,苦如生命;第二道茶,香如爱情;第三道茶,淡若清风。”有限的时间里,她为永尾完治的东京之旅沏了这三道茶,从接受改造的苦痛,到短暂甜蜜的相属,到两两相忘于江湖。好像从一开始,她就注定是他生命中很重要很重要的过客,但也只是过客。1000次擦肩而过,来世会不会有所不同?不知道。故事已经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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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篇 江南——剑啸江湖
  
   如果说《莲花争霸》是在借用整个《流星蝴蝶剑》的基础上,引入了《笑傲江湖》的部分元素,那么《剑啸江湖》就是浑然天成的整合了《流星》和古龙另一部作品《浣花洗剑录》,杀手之外,添加了“复仇”这一传统桥段,更凸显其天马行空的奇幻色彩。问题是,那叠加了方宝儿,孟星魂两重身份的男主人公还能拥有那一剑动江湖,四海惊绝色的气概吗?还能拥有那流星划过,连最永恒的星座也夺不去的那一瞬的光彩吗?要知道,整合方宝儿和孟星魂,即《剑啸江湖》中的燕孤鸿和白云,简直是一场太过华丽的冒险,好比商场上跨领域的大型并购,要么成为新型的航母,要么成为不伦的怪兽。显然,无论编剧还是演员刘松仁都无力负荷这条重担,联手把堂堂男主人公变成了鸡肋。
  
   然而这也不能抹杀那模仿白袍人的柳生一剑横扫中原武林的霸气;不能抹杀那借鉴伯园和十二飞鹏堡的七星楼,九色旗诡异绝伦的明掐与暗战;更不能抹杀伯园大总管律香川摇身变成的楚江南,一身风流儒雅,倾倒众生。相比与他同宗同源的白玉川,在人缘好的基础上,更添几分诗情画意的长格咏叹和宿命感般的悲剧基调,然后耐人寻味,然后引人遐想,然后感慨为何此类“坏人”会大行其道,进而颠覆了整个武侠世界的伦常?
  
   事实上,《流星蝴蝶剑》并非一个乖逆无序的世界,以孙玉伯为塔灯,清晰折射出敌友之间高下立判的品格与人性,作为外力的万鹏王实际只为这种考验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所谓“仁者无敌”,神化了老伯从一开始就已注定立于不败之地。那以下,是另外一干人的戏台——无论韩棠的忠烈,陆漫天的反噬,叶翔的殉命,孟星魂的回归还是易潜龙的惊奇,红脸白脸,生旦净丑,仿佛只是老伯手中的提线木偶,他们要么在老伯的法则下实现自己最大的价值,要么为了其他而反抗,成为可悲的炮灰。如果老伯不是正义,忠诚,信任等等好的名词的化身,我简直觉得他是魔鬼,并且法力无边。总之,在整个过程中,唯一真正撼动过他的王座的人,只有律香川。
  
   可他诚然是个不折不扣的坏蛋。即使道德准绳再怎么宽限,一个强奸犯,加虐待狂,两个罪名就够他喝一壶的了。更何况除此之外,他还借刀杀了亲妻,理由是为了给自己顶罪,并亲手把七星钉钉在了世上最信任他的老伯的后脊梁背!横看竖看,律香川都活该被舌枪笔刀杀死鞭尸,再杀死再鞭尸!只是可能连古龙自己也没有想到,在他塑造孙玉伯的时候,因为过于夸张了他的力量,而令整个《流星蝴蝶剑》的世界少了一种生气,一种活力,在强大至令人窒息的秩序笼罩下,被扼杀的不仅仅是罪恶,还有可贵的理想和自由。而这,又恰恰是当代文艺青年们最最看重的东西。
  
   老伯太老了,在读者内心难免会变异成为行将就木的保守派,而撇开一切道德的衣衫,律香川反会成为不仅具有挑战勇气,也具有挑战能力的一派生力军的代表,除了智慧,除了抱负,除了恒心,他没有别的,我们也一样,但正是这些,令我们拥有了改变世界的能力。因此,对于大多数被自我实现意识浸染的人群来说,轻易得到认同的角色,下意识的,仿佛就该是律香川,只要忘记不讨好的小蝶,忘记不讨好的老伯,你甚至很难不爱这个人。只是这种无理的厚爱难以言传,倒不如用一句尼采来结语——“他沉沦,他跌倒。你们一再嘲笑,须知,他跌倒在高于你们的上方。他乐极生悲,可他的强光紧接你们的黑暗。”
  
   律香川终于成为被异化的最成功的“斗士”之一,而老伯也成为被异化的最成功的“黑暗势力”之一,这种玄之又玄的感受只存在每个人深层意识当中,连那时的我,也不了解自己为什么明知这个人“坏”,坏到了家,还是不讨厌。扯了这么多,只是想说,在《剑啸江湖》里面,既然有个男人脱胎于律香川,又有过之而无不及,人们当然不会对他吝惜自己的欣赏和褒奖。这个人,还有个好听的名字,叫做楚江南。
  
   “楚人在江南,剑啸满江湖”,那时的甄志强风华正茂,出演《碧血青天杨家将》的展昭时与饰演庞妃的蔡晓仪真是人人称羡的一对,但在这里,他的莫愁却恨不能要了他的命。我自然理解她干嘛放着楚江南不要而去选择刘松仁那个老气横秋的白云,那是律香川和小蝶的宿命。只是稍稍怨怪这演员何必选择的如此令人憋气。当然,待到惊艳的小莲(杨恭如)也垂青白云,并因此废掉了已经成了精的柳生一剑,我便彻底无语了。片子里面还有一位后来被我青眼有加的男演员,永远的“僵尸”尹天照(在我眼里,他简直就是ATV唯一的一棵灵草),在《剑啸江湖》中饰演原型孙剑的秦汨,死的极为悲壮。
  
   如果不是后来有个《策马啸西风》,我还不知道《剑啸江湖》的改编是多么成功,特别七星楼,九色旗之争,几乎可以当作侦探小说的范本了,经典的楚江南更是成为我心里挥之不去的武侠映像。因此加十分,存入记忆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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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篇 水泱——一剪梅
  
  一剪梅花万样娇,斜插梅枝,略点眉梢。轻盈微笑舞低回,何事尊前,拍手相招。
  夜渐寒深酒渐消,袖里时闻,玉钏轻敲。城头谁恁促残更,银漏何如,且慢明朝。
  
   周邦彦的词总是慵懒而柔靡的,纵然傲骨铮铮一如梅花,在他的笔下,也似足了痴缠情郎的小娇娘——我想当你的热情足够融化梅花花瓣上的点点清寒,你就会明白,那不懂迎着骄阳怒放的梅花,其实有着冰雪天里最为低眉顺眼的坚持。这是一个发生在有着几千年农耕历史的大陆国的故事,虽然并不清楚那条“青河”从哪里流过,但是总有太多干涸一如沙河镇的地方,多多少少的,上演着荒芜而痛苦的有关求存的挣扎。在那种原始的欲望当中,任何感情都会被凛然的大义毫不留情的格式化,会不会彻底消失呢?没人能够保证,总之很像中国言情版的《西部往事》。
  
   情为经,串联赵时俊与沈心慈万秋玲一世尘缘,水作纬,冲断情川,嫁接出一干人等错综复杂的生命之旅。人们总说,柔情似水,那么不管沈心慈还是万秋玲都可以用自己的一腔柔情,将赵时俊的人生灌溉的郁郁葱葱。她们还不是白玫瑰和红玫瑰,只有内心极度空虚的男人才会迫不及待的将生命里的女人化作颜色闪烁的图片;赵时俊显然没有这种担心,因为即便没有沈心慈那令他“曾经沧海”的邂逅,没有万秋玲一路风雨无阻的陪伴,也有一个“水”字填满他全部的心胸。无疑的,他是一个精神世界的富翁。
  
   有时想想,他或许并非人们想象中那样不幸。毕竟,世上没有多少人背负值得生死相从的使命,一旦天人交战,便很难去挫败诱发冲动的心魔。同一架天平上,真情,责任不分伯仲。那么,拥有选择的余地往往会比没有选择而显得惨烈的多。我相信,对于赵时俊,联姻万家庄,抛弃沈心慈,他只有不舍,却并没有丝毫的犹豫。那一刻,他一定镇静的好像阵前斩子的将军。即使重复一千次,他还是会把舔拭内心伤口的动作留到所有人看不到之后。那个生在沙河镇,长在沙河镇,已经整个变成沙河镇一部分的赵时俊,忧患之下,无从独善其身,便彻底丧失了成为一个人本主义者的可能。反过来看,虽然人本主义者能轻易成为我们的好朋友,但更多实惠的被泽,反而来自“丢卒保车”的一时权宜。总有无辜者受到伤害,这当然是不公平的,但总要把眼光放的广大,放的长远。赵时俊深谙这做人的道理,牺牲势所难免。
  
   与此同时,万秋玲表面上得到了梦寐以求的男人,内心的隐痛只有更重。从某种意义上讲,她也做出了牺牲,沙河镇原和她没有任何关系,只是因着赵时俊才成为她生活中不可回避的因素,当力保沙河镇水源的责任有一半落在她的肩上,那么赵时俊的选择也就成为她不能拒绝的一种担当。需要强调的是,这其中,沙河镇百姓的生计忧虑所起的作用微乎其微。虽然和赵时俊的初衷有所不同,万秋玲毕竟是对沙河镇布施了无量的恩德,她却仅仅得到一具心有别钟的躯壳。这是她一早就看清的事实,而不管她怎么努力,这都是神也无法改变的事实。是因为伟大而内心满足?还是因为无助而备受煎熬?冷热都是万秋玲自己喝的水,只有她自己清楚。
  
   比之他们夫妻,后来凭借裙带关系做了沙河镇镇长的梁永昌倒活得轻松自在。他是外来者,又对妻子雯音无意言情,找个让他善待沙河镇的理由都欠奉,唯一令他念兹在兹的,只有个沈心慈。要说这爱的方式倒也奇怪,光是欲望和占有的成分就能烧得他五迷三道的,剩下些微的理智也都是出于求生的本能,由此可知人品高下对于一个人行为方式的巨大影响了。但出于对反派心理本能的关注,我有时也会觉得单纯只是欲令智昏倒也难让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斗争持续了一辈子,荷尔蒙的分泌总有回落的时候,再怎么了不得的窝火也有慢慢散去的一天,恐怕唯一令人生生死死放不下的,只有那个蕴含无限可能的“情”吧。
  
   当年对于沈心慈的欣赏持续的时间并不长,寇世勋,张晨光的组合令我移情《情义无价》后,戚美珍瞬间夺了沈海蓉的光彩。后来在《梅花烙》上再见沈海蓉,她做了男主角的母亲。觉得她不但是老了而且脸型也确实是长了点。浑不及后来翻拍之后的蒋勤勤。但有一点,是后来的《青河绝恋》,甚或再翻拍上多少遍也不要妄图想超越的,那就是由费玉清演唱的同名主题曲《一剪梅》,这不是我第一次夸奖一首主题曲,也绝不会是最后一次,但我想《一剪梅》的经典之处,不消多说,众人自有公论。20年前,当“真情像草原广阔,层层风雨不能阻隔”响起的时候,我敢说不醉的人很少。时至今日,R&B大行其道,只是那个旋律一起,我依然恨不得把音箱塞进耳朵。然后,慢慢的,又沉浸在对剧情的追忆当中——
  
   冬天好像永远过不完的样子。赵时俊只能在心里偷偷想念沈心慈。仿佛回到了人类发生的胎儿期,为了水源,一切都值得牺牲。生存,人总要落地生根。相爱,人从此不再漂泊。坚守着,总有云开日出时候,总有春天走向你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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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九篇 天网——包青天
  
   听说有人犯了罪,却能逍遥法外,得以寿终正寝,大家管这个叫做“好人不长命,祸害一万年”;听说有人犯了罪,初始天衣无缝,最终法网难逃,大家管这个叫做“人算不如天算”,并强调“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我信哪个好呢?想来自己毕竟是一介良民,最大的罪恶也不过是偷摘张家两个枣,偷刨李家两只瓜,还是在人家相当有富余的前提下,老天罚我最多让我饿上两顿就到头儿了,因此我宁愿相信“善恶到头终有报,不是不报,时候没到。”
  
   神佛面前一炷香,君王御宇可呈祥,清官堂下三个头,何须侠客泯恩仇?这是我自己瞎编的四句顺口溜,只是无限慈悲所有做着“神仙梦”“明君梦”“清官梦”“侠客梦”的穷苦善良的老百姓。中国封建社会几千年,由于种种经济的,历史的,文化的,政治的原因,作为由大大小小的宗族集合而成的一个诺大的东方封建帝国,我们始终,都在用维护这种体系的伦理道德顶替着法理条文。儒家终究横扫了法家。唯一具有前瞻性的哲学流派的死亡,意味着中国的封建政体只能一步步走向僵化。
  
   判定一个人有罪与否,成了统治者主观意念的事,所谓“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比之“礼不下庶民,刑不上大夫”,始终只是一句空谈。不患寡,患不公,有了冤,有了屈,严刑酷法下人不能活,又该何去何从?海上神山毕竟虚无缥缈,九五之尊总是天高地远,所以千年来我们顶礼膜拜着“包青天”,连并他身边那具有侠客属性的展昭,成为一座值得安慰的精神寓所,更有数不尽的故事在流传。
  
   那是一部总长达236集的电视连续剧,分41个单元。各个单元独立成篇,有的惊天动地(狸猫换太子),有的草芥之微(寸草心),有的唯美如诗(踏雪寻梅),有的凄厉如刀(双钉记)。人世间种种不同,只有那斩不断理还乱的情愫总是生生的迷了人的眼,蒙了人的心,要了人的命!如果少了那一抹燃犀烛照的光辉,奈何桥上,还有几人舍得重生?痛苦没有那么要紧,死亡没有那么要紧,人啊,悲凉的人啊,可怜的人啊,最难放下的,有时反而只是一句说法。否则,不见得有被淤塞的天道,但是一定会有寒透的眼睛——那是会令参天大树的根基断裂的温度。可惜不是每个为官者都像包拯一样深知这一点,而心有余力不足也成了无能者苍白的借口。三口铡刀之下,智慧与邪恶交锋,既体现了包拯对于人道法理的奉行无误,也是他一颗磊落之心,慈悲之心在轻轻的温暖和抚慰不安的魂灵。借以重燃人世希望。借以平息今人心中多多少少总会存在的不平。
  
   可能是因为《铡美案》太过耳熟能详,刘雪华版的演绎又中规中矩,绝无出格,致使那闪亮登场的第一单元在我心里,成了“展昭”一个人的舞台。记忆中,单膝跪地,忽然扬起的那张脸庞,承载着我在特定的年龄阶段,对于异性一切最美好的想像——年轻,英俊,身手不凡且又伶俐十足。从此着了蓝色江海滚边的红色官袍,戴着改良成两条红绳幞头官帽的四品带刀侍卫展昭,成为荧屏上不可替代的人物形相。那是包括何家劲本人之后的所有角色都再难以企及的,不可不谓之经典。但是真正挑动我对于剧情关照的却是那第二单元《真假状元》,就像忘不了又瞎又哑又双手残废的男人用嘴叼着笔杆写下自己的名字“周勤”,就像忘不了包拯公孙策一干人看到“我是状元”四字是脸上那无法描述的表情,就像忘不了小叫化子洗去一身泥垢忽变成千娇百媚的妙龄少女,这是一幕处处皆在意料之外的戏剧,谁能料到同名同姓的结义兄弟之间还能有这样辣手无情的反目?可见“陈世美”遍地,他们舍得出卖的,也不可能仅仅是亲情和爱情。
  
   从此跌进这部迷宫一样的电视剧。一环一环,却是风格迥异。狸猫换太子、探阴山、铡包勉、乌盆记、五鼠闹东京与铡美案一般像是换了程式的戏曲;狄青、雷霆怒、紫金锤、生死恋、鱼美人,血云幡却沾了神怪的气息,呈现出或浪漫,或阴森的诡异气息;报恩亭,寸草心,青龙珠,血云幡,孝子章洛,寻亲记又令人为亲情血缘的无穷力量震撼不已;天下第一庄,鸳鸯蝴蝶梦,踏雪寻梅,贞节牌坊则是一干变奏的恋曲,或许人间最难以索解的就是感情和人性。
  
   那一场场无一例外的悲剧总是鲜明影射着人性当中的“贪嗔痴”三毒,为名利所累,为情欲所累,为俗世所累,法外或有人情,人情却不能宽免任何法内之罪。人们见到恶贯满盈者授首总是快意的,见到情有可原者伏法则成了折磨。这是一种普遍存在,更是人之常情。好比现今刑法当中那些“从轻”或者“从重”的条款,说到底就是为了力求公平,而促使情与法在某种程度上达成结合。包拯那年代肯定是没什么人权的概念的,虽然由于他频繁的捍卫了“大宋律”,而使人产生那是一个相当成熟的“法制社会”的错觉,但等看了他那龙头铡使用之不易,而狗头铡几乎硌钝掉的事实,也便明白了。说到底,你凭什么把人分成龙,虎,狗三等啊?从以前,到现在,这都是我对包大人的开封府感到最滑稽兼最无奈的地方。
  
   1993年,香港TVB掌门人邵逸夫以其火眼金睛般的洞察力和前瞻性,破天荒为无线购入长篇台剧《包青天》,立即引发收视狂潮,他用事实说明了自己是一个可以全始全终的影业大亨,也从侧面说明了那是一段台剧的黄金岁月,至少在某种程度上讲,他们不仅有实力占领当时尚未成熟的内地电视剧市场,也有实力令正值青黄不接的TVB俯首称臣。只是可惜近年来的台剧除了翻拍日本漫画偶有成功,便再无建树了,唯一值得敬佩的仿佛只有一点,那就他们在华语流行音乐方面的成就,20年来从未大权旁落,不论旁的,只说电视剧歌曲,有一首,算一首,艺术成份之高,流传范围之广,总是不堪设想,前有《一剪梅》,这里又有《新鸳鸯蝴蝶梦》。
  
   而我的最爱却是《携手游人间》,那是某一单元忽然换来的片尾曲,本听惯了黄安,只觉张真这首调子平缓的歌曲索然无味。再听了几遍,顿改初衷,因为记住了几句词——“谁说两地缱眷,最是扰人心田,谁说人海沉浮,难有恒久情缘,不管分分合合,也许聚聚散散,只求平平安安,携手同游人间。”突然就从血雨腥风的红尘中全身而退,进入了那不知今夕何夕的,世外桃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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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篇 情戏——戏说乾隆
  
   我不知道别人的童年是不是都像我一样,有着现在想来都觉得自己相当无情,相当无耻,相当无理取闹的固执和任性——动辄扛着大旗党同伐异,暴君似的总想勒令周遭不要有半句和自己意见不一致的话。因为太小,难以触及“人和人原本就该是不同的”这样深刻的哲理,也不明白正是差异的存在才使我们的世界如此洋洋大观,妙趣横生。只知道我喜欢了金无箴,谁挺程淮秀,沈芳,谁就是敌人。
  
   事实上,我也说不清程淮秀沈芳究竟有什么不好,但对于一个从幼年时代便词锋强悍的人来说,正所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吹毛求疵鸡蛋挑骨两副看家本领一抓,直从程淮秀的发型挑到沈芳的衣服,再从沈芳的脾气挑到程淮秀的手段。结论是,一个做大事儿的女人再怎么可爱也是有限的,而一个苦大仇深的女人再怎么可怜也是难以亲近的。只有金无箴,绣绣花,谈谈情,举止动静有度,性格清淡玲珑,无论配什么样子的男人,都一定是调和了阴阳与刚柔。正如当初醉读《楚留香》的时辰,既不喜身当重任的张洁洁(桃花传奇),也不爱为仇断情的新月(新月传奇),只是放不下那个与楚留香一夜风流之后,竟能离开的比谁都决绝的弱女子,石绣云(鬼恋传奇)。表里不一的矛盾着,这女人独有一身与众不同的风骨。
  
   此处的乾隆帝本就是穿了龙袍的盗帅,郑少秋从头到脚,都透着有如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的风流。与其让我把当作一个帝王,还不如让我把他想成一个浑身荷尔蒙分泌旺盛而极度令异性颠倒迷醉的稀有小生。同时兼有金矿和靠山两大作用。反正在平常老百姓眼里,所谓皇帝,无非是一个大到不能再大的“官儿”,拥有挥霍不尽的财富和为所欲为的权力。难道会有人明白他们归根结底只是一个制度的附件吗?戏说剧里面,除了真正做到亦庄亦谐的《宰相刘罗锅》,我绝不拿他们跟爱新觉罗家牵上半点联系。这样才能勉强接受了“答应”春喜,不是皇帝女人,而只是皇帝丫头的事实。
  
   矛盾来了,如果我现在复原当初的心境,一派懵懂,不免流于肤浅的爱憎,可如果用有了岁月积淀的眼光去重温,则我真的不想看到那个样子的皇帝,那个样子的清宫。无奈之下,原谅我干脆只管他叫郑少秋。一个有本事的好男人。他的女人那时的确美的昏天黑地的,因为饰演者正是惊艳了一个时代人们眼球的赵雅芝。江南除霸中她饰演盐帮帮主程淮秀。所谓盐帮,后来才知道,也就是具有黑帮和商业行会双重属性的江湖组织。良莠不齐是一定的,跟地方官府也有一定的勾结,肥了“盐道”这样的红缺,也在某种程度上平了盐市,让老百姓不至于每天为嘴里的一道味而愁云惨雾。因此明明和贩毒一个性质,政府便也来了个默认,甚至和掌管天下漕运的漕帮也有了分庭抗礼的实力。做这样一个帮会的女当家诚然是不容易,比黄蓉身上的担子可是重的多。所谓做人难,做女人难,做漂亮女人更难,做一个漂亮的女强人真不知道是怎么个难法了。
  
   不过这句话我只能同意一半,因为如果她长得丑,只会让她难的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毕竟,凭借美貌,还是能讨来几块垫脚石或者大靠山的。程淮秀手底下当然不乏李进这样的裙下之臣,身边也不乏秋官这来头大的惊死人不偿命的厉害角色。程淮秀比一般同类角色稍可爱之处在于,没有因为义气而迂腐,也没有因为环境而奸狡。当然,下意识里,觉得她的身份其实很难不令她变得那样,或许只是编剧太想美化她了。所以程淮秀简直成了江湖版的姚木兰,奇女子也。意也切,情也真,聚的勇敢,别的辛酸。事业上自然大丰收,感情上,成了精神层面的赢家。至少她是三个一模一样的女人中第一个闯进秋官心里的,占了很大的便宜。
  
   西滇风云,沈芳。时隔多年,同是1991年出品的《戏说乾隆》和《雪山飞狐》我究竟先看的哪一部当真是无从考证,不过如果先看的《雪山飞狐》,那我对沈芳的讨厌则事出有因,她在某些地方与袁紫衣颇有相似,如那一肚子的血泪史,以及火爆的要命的脾气,和一身紫色的衣服。我是个非常容易移情的人,当我委屈了沈芳,同情心让老鼠啃了吧,总之在我的审美观,一个人面对仇恨,要么豁达有如张无忌,要么变态有如白飞飞,处于这个中间状态的人,只能令我产生想抽她一顿的感觉,也不知是为什么,或许拿不起来,放不下去永远不是我所欣赏的人生状态。
  
   宫闱惊变,金无箴。私心认为旗装最美,尤其是橙色蓝色的旗装,两种钻石独有的光辉绕在金无箴身上,哪能不令人目眩神迷?那时仿佛很喜欢金无箴的沉默和纯真,瓷娃娃似的易碎,偏偏勇气大的惊人。总记得她羞涩的问环抱她的男人,会怀孕吗?男人几乎笑了出来,摇头道,不会,抱着不会。明明都是赵雅芝一个人,不知为何,只有金无箴,总觉得跟前面两个界限分明。她的离开,虽早在意料之中,也更令人魂断神伤。岑九是不幸的,他遭遇了太强大的情敌,岑九是幸运的,他遭遇了太善良的女人。她爱上秋官,不是因为他的身份,但离开他,却正是因为他的身份,这和程淮秀,沈芳的原因大致相同。有些男人,是天下的,不是自家的。再好也不能要。
  
   虽不是正经的宫闱,却有一点真的说对了,不管前面怎么你方唱罢我登场,耍的开心和纯粹,到头来,都只是一出不是悲剧的悲剧。殊途同归后,离别成了唯一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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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篇 棠棣——七侠五义
  
   人人心中都有一条捆龙索,一头绑着你,一头绑着你一生中或爱或恨的,总之最最介怀的人儿。那索子生的神奇,解不开,炸不断,烧不毁,劈不烂,你对它无法可想,无计可施,只能慢慢的去习惯。丢失了的自由再也找不回来,但是你也永远不会感到孤单。
  
   从前有一只老鼠,皮毛华贵,嘴长胆肥,伙同另外四只稍有一技之长,而不至于一无是处的同类,占了一座巴掌大的小岛,然后直接剽窃那传说中曾经差点吃了唐僧肉的金鼻白毛老前辈的府邸名称,上陷下空,说出去,倒也威风八面,震了不少缺根少基,无门无派的游散之徒,渐渐的,洞中之鼠也就忘了自己的本份,竟然都开始不把自己的天敌,猫儿放在眼里。尤以那被自身的美丽娇惯到不可一世的小老鼠为最甚。当时天下最有名望的一只猫名叫“御猫”,“御”字乃是皇家独有的标识,岂是等闲可以滥用?但要是你也像那鼠目寸光的鼠儿似的,以为冠个“御”字意思,就是指他跟小布什家的巴尼和比兹丽地位相当,充其量只是国家元首仁宗皇帝豢养的一只宠物,那,那实在,是犯了轻敌的兵家大忌。
  
   这是一场古装真人版的Tom and Jerry,直斗的狼烟滚滚,死死生生。却无意成了视觉的飨筵,从庙堂到江湖,再也找不到比白玉堂更狡黠的笑容,如同找不到比展昭更闪亮的眼睛。他们是双龙一样的人间极品,彼此间有不可避免的珠联璧合,有时甚至会让人觉得出现他们中间的百媚千红都是多余的,白玉堂太跳脱难以为情所缚,展昭太木讷终是情场看客。然而老鼠也并没有爱上猫,只是我同时爱上了猫和老鼠。
  
   于是漫长的12部里面,独爱《捆龙索》。对那见了展昭就眉花眼笑,并向帅哥大揭儿子的短处,最后不由分说把二人捆了一个结实的江宁婆婆,也就是老鼠奶妈,几乎要感激到烧香磕头。天敌连体,你当是随随便便就能看到的景象吗?为了解脱,老鼠伙同其一众鼠兄弟,简直什么招数都想到了,砍啊,烧啊都不成。韩彰眉头一皱,遂推荐了自己挖洞时才使用的科技含量非常高的东东——炸药。那绑在白玉堂左手和展昭右手的捆龙索中间留了不足一米,但是他在底下堆的炸药活像一座小山,至少也有十斤,虽说还知道细心体贴的给他五弟耳朵里面塞俩棉团,并为他解气似的拒绝了展昭也要棉团的请求。可信捻子一燃起来,先前对哥哥点头晃脑信心满满的小老鼠,终于肯和那从一开始就忧心忡忡的猫儿对视了,彼此眼里写着一样的内容——这要炸起来还得了啊?还是……跑吧。
  
   直到那个倒霉的客栈,遇到那可怜的小二,打尖还是住店?一个打尖,一个住店,一个强调打尖,一个强调住店。小二无奈看一眼捆龙索,圆场,先打尖再住店。老鼠仗着右爪自由,左爪只顾给被捆的小猫右爪捣乱,干看就是吃不到嘴里的小猫真的是急了,一个暗脚飞过去,椅子粉碎,老鼠躺在地上四爪朝天。猫儿脸上露出浅笑,那一刻,眼睛亮的好像暗夜里的北极星。谁能不羡慕那被对冤家同时牵肠挂肚的阿敏姑娘呢?何止某家老五,线条迟钝那么多的御猫展昭不也和他一样,腊月里的萝卜,动(冻)了心了!为了她,两个人一同从悬崖上跳下去,沉入水中,捆龙索终于打开,但是他们似乎已经习惯了我的右手边上是你的左手。所以但愿来生,肝胆相照,别管猫还是鼠,可能的话,你总要比我活得久。
  
   义不容情。阿敏的死亡是我所盼望的,纵然代价是见到老鼠的眼泪和猫儿的动容。谁叫俞小凡已经不复婉君的美态,心中更是只有一个太子。私心中,更希望和猫儿好的,是后来那部《公主逃婚》中的赵琳,人都说一身绿衫的龚慈恩和那时的红衣焦恩俊是世上绝美无双的红绿配,只可惜赵琳彻底情有别钟,我们的猫儿,依然乖乖享受独身生活。
  
   说到底,《七侠五义》只是《包青天》的延续,而在何家劲版展昭深入人心,且火到如日中天的时分,焦恩俊饰演了另一个服饰都不曾换过的南侠,挑战难度可想而知。那也是之后再也没有被复制过的记录,从极端的怀疑转到极端的信服,只用了一个照面。率性豁达的孙兴对面,他还真的似足了被白玉堂开玩笑握在手里的那只小黑猫。除了“谦谦君子,温润如玉”八个字,我也寻不出什么新鲜的词汇去描述那个男子,或许,这一身的温暖,反而和那线条硬朗的何家劲走到相反的极端,不再具有可比性。另一方面,孙兴的白玉堂似乎永远都在我的想像之外,如果说猫儿的人缘来自一个“怜”,那他这只老鼠自然是来自一个“逗”,调皮而已,耍的无所谓过不过火,凶或不凶。自大也好,自恋也好,白玉堂自有白玉堂的活法。出于感激他这份快乐,很高兴编剧并没有像内地版《七侠五义》一样尊重原著,让老鼠极尽惨烈的死在了冲霄楼。
  
   最后想说的是,既然叫了《七侠五义》,总让人产生除了猫和五鼠以外的“六侠”究竟何许人也的疑问。一般来说,南侠展昭,北侠欧阳春,双侠丁兆兰、丁兆蕙,小侠艾虎,黑妖狐智化,小诸葛沈仲元是文学界争论下相对统一的“七侠”阵容,不过在这里显然说不通,一度想,难道是把开封府一干人等全算了进去,王马张赵也便罢了,公孙先生只怕也要勉为其难,而包大人则需当仁不让了。然后人数总算对上,却禁不起一敲哦。一个侠字虽单薄,和展昭相映成辉才要紧,这样的组合,唉,连我自己也要皱眉头。
  
   幸好那时我还是个孩子,一切都很简单,就做我想做的,就看我想看的,掀开电视开关,不是想做学术研究,单单只是期待有点什么发生,什么都行——当老鼠遇上猫,整个世界终于变得大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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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二篇 美梦——东京仙履奇缘
  
   午夜起风的时候,从东京铁塔的顶端,会飘降下来不可思议的光,那道光将紧紧地裹住你,使你冻结的心得到温暖。这个城市一定能够带给我幸福的未来,我一直都相信这个梦想。 松井雪子如是说。什么时候起,我不再相信童话的,忘了。可我记得自己曾经相信过,并那么热切的渴望能够一直相信下去的。
  
   原则上讲,我是被《西游记》教大的一代(如果不出什么意外,当我的电视剧怀旧系列完结,一定会用《西游记》压轴)。所以在中国,大部分70后,80前生人的女孩子小时候,对于自己梦中情人的描述最贴近的应该是紫霞仙子的那一套,“我的心上人是一个盖世英雄,有一天他会身披金甲圣衣,脚踏七彩祥云,在一个万众瞩目的场合来娶我。”之后我们的青少年时代慢慢被城市的高楼大厦所束缚,钢筋水泥的冷酷,车水马龙的喧嚣,校园中三点一线枯燥而单调的重复,“神话”的大理想越来越遥不可及,只好“童话”一点吧,“我的心上人是一个翩翩公子,有一天他会身着笔挺的礼服,乘坐高级的轿车,在一个浪漫的场合与我邂逅。”之后明白辛德瑞拉的水晶鞋,天下只有一双,而且早就让那得天独厚并有所准备的女人捷足先“蹬”,走的无影无踪了,大部分洗了脸换了衣服还是“灰”姑娘的女孩子,只剩在自己的煤灰堆里扒拉一个男人的份儿。风光尊荣终于成了梦里的事,即使是白衣胜雪的高贵,回甘无穷的温柔,也只能蹲在内心不为人所知的一隅,等看如铁现实戟着手指,以妙想天开的姿态,时刻点醒那妄自沉湎的不泯春情。喂,醒醒,你已经长大了。
  
   是么?或许吧。怎么努力也无法复制当初和雪子一样虔诚的情怀。只要你相信奇迹会发生,上帝便会赐给你一把红伞,茫茫人海中,那个人缠着一身的幸福扑面而来。30岁的高木雅史,一袭蓝衣,落寞的站在车站月台旁边;30岁的唐泽寿明,笑不留痕,表情千年都是一个平淡,两个男人合而为一之后,有关和久井映见的美梦便隐隐看见了轮廓,并逐渐走向真实和清晰。这个脸型圆嘟嘟,看不出任何出彩的女孩,在片中也被稍嫌鄙视的冠以“清粥小菜”的称呼,她的确是东京这样的大都市中,贫下中农的一族,打工挣钱糊口而已,既没有并吞八荒的野心,更没有沧海横流的能力,人生对她而言,只要不是厄运连连的一场悲剧,仿佛就该心满意足了,但总有人要比一般人幸运,这就像总有人格外倒霉一样的合理。如果你信她,就会得到祝福。于是感同身受,仿佛高木雅史是我的。
  
   多年以后,我已经由衷的忘记了这个疑似愚蠢的念头,而曾被我当作大发花痴的对象的唐泽寿明荧屏再见,居然像被十年岁月神奇点化,他整个的变成了一把犀利坚硬的外科手术刀!《白色巨塔》的里程碑式意义放在这里说既不合适,又的确是想说也说不完,可毕竟直接导致我在今天有意识的重新审视当初,何故为他的白马王子形象倾倒了许久?而我还算好的,家中堂妹愣是在那拮据的少年时期,买下昂贵的全套VCD——可见女人们不分年龄阶层,在这个精神文化市场的消费是相当生猛无敌的,其激烈程度毫不亚于男人为了足球一掷千金——然后与我以罪犯的姿态晚晚守在电视机前,意淫。当然,那时还不知道意淫这个词儿,更不会赤裸裸的把唐泽寿明当作性幻想对象(至少我肯定没有),真实发生了的情况是,每每看完剧集,一切情节难免会在入睡以前清晰的过一次脑子,他还是他,我却变成了和他搭戏的所有对象(除了尽是折磨他的他爸爸),喜怒哀乐轻易被他的一个表情,一句话操控起来,这份走火入魔,与其说是迷恋,倒还不如说是崇拜。本我这个魔鬼一高兴,立即出卖了自我,等把超我也拉了下水,人啊,哪还找得着北?
  
   这种状态持续的周期视乎个人性格,以及当时电视中符合心意的偶像出现的频率。堂妹移情别恋是在两年后,这个脑筋又慢又死的家伙,不喜欢则矣,一旦喜欢了,换也非要换“同类”不可,和唐泽寿明划在一类的只有东瀛出品,而尽管看日剧无数,在她的扬弃之下,唐泽帅锅始终地位不倒,所以两年后,我没法不对那个将我妹心中的常任首座挤至次席的柏原崇另眼相看。既而也迷上了《一吻定情》,只和她不同的是,我的记忆机能与某些荷尔蒙分泌多寡的挂钩并不是那么紧密,任何戏剧,不管过程如何波澜壮阔,总会在高潮过后的结局中死去。任凭每个细节记得准确无疑,情绪将无可比拟。因此可以说我对他的花痴病是在他和“清粥小菜小姐”的红伞大团圆之后立即不药而愈的。被我妹痛斥为凉薄。
  
   我却坚信他没有我对剧情的理解多,她光顾迷她的高木,对于其貌不扬的岸谷五郎恨不得全剪掉才好,以至于事后我们探讨起岸谷饰演的哥哥第一次见到高木,突然跪地求他善待自己的妹妹的情节,还不待我感慨一句兄妹情深,我妹就忿恨的大骂一顿,说是有个丑男人上来把她那温文儒雅的高木君吓坏了。时隔多年,估计她肯定连最后岸谷有没有和高木的妹妹走到一起都会搞不清。但她绝不会忘了一部意境绝佳的偶像剧,让她长长久久的做了一个有关灰姑娘的梦。一个很美满很温馨的梦。
  
   我却苦笑。谁叫老天迟迟不肯给我幸福,我从不说,不代表我比她更少企盼了高木雅史的气息与温度,可正是因为要求太过具体,才会绝望的越快吧。于是自嘲道,遥远虚妄的红伞下面,专属于人家的小世界又与我何干?即便老天瞎了,让我真的被雷劈到,我那光风霁月从此不再的胸怀,又怎知如何留住一双纤尘不染的眼睛?透过雨后的晴空向外瞭望,望断十里长街,惟余空巷,不见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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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七篇 劫数——封神榜
  
   今日有室友涉千山万水返家,昨晚与之并坐楼道畅谈人生。几个钟点吸风饮露,吹牛扯淡,得出结论一个——好死不如赖活着。这,就是当梦想照进现实,我们80一代的可悲而无奈的生存状态。一切光荣与尊严,都成了生存之路上华而不实的负重,甩开去,如同剥开乌龟的壳。游离秩序之外,失魂落魄,回归秩序之中,行尸走肉。然而不得不继续茫然的寻找,在望不到尽头的蜂窝里面寻找那一个属于自己的房孔。
  
   如果世间真的有天道,我们又是应哪一劫而生?这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的一百年,譬如朝露?还是有似恒河?怨不得人类要给自己编织好些无上荒诞的创世神话,原来是看透这一世玩偶般的宿命,想像界中,便有了力量绝对无可撼动的神佛,笃信着,以为云深不知处,或者真有个“西方极乐”。当然《封神榜》不同《西游记》,它是道家的事(佛教的影响也有,但是如来佛毕竟没有亲自披挂上阵),原著当中真正“巨无霸”一级的鸿均老祖,收个大徒弟,也就是三清之首的太上老君,原型便是老子。
  
   所谓“成汤气数已尽,周室天命当兴”,可见商纣即便没有欲令智昏,女娲像前提淫诗,他也注定要被历史的车轮碾成残渣,问题只是死的好看还是难看之别了。何况在我看来,纣王那首诗写的甚是文采斐然,把个女娲赞的活色生香,最后一句“但得妖娆能举动,娶回长乐侍君王”,在文艺学当中也不过是一种通过想像来强调她的美貌给自己造成震撼的修辞格,完全正常的审美心理而已,他虽是皇帝,毕竟还是一凡人,又不能真把你个上古正神怎么样,女娲的假正经和小肚鸡肠从另一个侧面体现了封建传统道德不只戕害人类,居然连神也没放过(孔子,你才是老大啊)。
  
   而后狐狸精有了如此强大的后台撑腰,名正言顺粉墨登场,本来不是自己的基业,败起来就不心疼,不是自己的同类,害起来更不眨眼,她这份工作,还真是爽没边了,人家晴雯不过“撕扇子”就能“千金做一笑”,她活活毁了一座江山,那得等于撕了多少把扇子啊?妲己姐姐做梦难道笑不醒吗?顺带说一句,历史上成为商纣暴君佐证的“炮烙”,的确是冤在了这只狐狸头上,剧中表现也有欠真实,火苗子一窜,人直接化成骷髅焦炭,真要这么痛快,那“炮烙”可以干脆改名“安乐死”了,谁不知道刑法之恐怖在于死的慢而非死的快啊。至于敲骨验髓,剖腹验子,虿盆,挖眼剜心等等,确也片面反映了中华酷刑之妙想天开,源远流长。
  
   话说回商周之战,分了东西两条战线,西面在野的一条,表面说是两军硬撼,其实整个过程完全演变为了截教和阐教的车轮战加群殴。阐教叛徒申公豹本事大的不得了,他自己不过阐教一个二流货色,唉,二流都不见得,但就是有本事把整个截教上下大小一把抓,和姜尚JQKA似的轮番出牌,最后居然连“小王”通天教主都请了来,“万仙阵”一摆,谁都没辙,姜尚使出杀手锏,抬出“大王”元始天尊,此仙绝不含糊,直接抬出“大大王”太上老君……最后的意思是,别管谁谁谁,怎么蹦达你也拗不过“气数”去。至于东面朝歌的一条战线,就是单挑啦,苏妲己一个单挑殷商群臣!女娲灵魂附体,有赢没输。
  
   一边波诡云谲,一边血雨腥风,没得消停,说心里话,最有观赏价值的还是周朝武王以下一干大小帅哥。伯邑考坦荡,姬发儒雅,无与伦比,哪吒哥仨,眉清目秀,更有杨戬,一直被我封为仙界第一帅锅,地位稳如泰山。殷蛟殷洪兄弟刚柔并济,各有千秋,私心觉得殷蛟更英武一点,只是他师父给他的配备,阴阳镜太恐怖,太要命了,什么生化武器也没得比,照一下死翘翘,真不知道殷洪那个傻子怎么会只落得个翻天印,顶多是一威力加三级的“锤子”!虽说原则上讲,这法宝威力远及不上教主级的诛戮灭绝剑,但在整个电视剧版的封神上,第一次赤裸裸的屠杀,就是来自于阴阳镜吧,反正土行孙邓蝉玉夫妻肯定命丧与此——毕竟他俩这段《巴黎圣母院》似的爱情,比之武王青君的《白雪公主》,和殷洪凤珍的《王子复仇记》,反差太大了,因此印象极为深刻。
  
   另外,黄飞虎的儿子黄天化也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帅家伙,充分验证上一代基因优良,下一代品种错不了。唯一出了点问题的是雷震子,想当初他爹文王拣着他的时候,那个小婴儿漂亮的啊,谁看见谁想亲一口,结果上来给他师父云中子抱走了,转个身再出来,就变了一绿脸黄毛长翅膀的怪物,倒啊,云中子,你拿啥把这孩子喂大的?
  
   记得当时看完《封神榜》最郁闷的莫过于看到姜子牙被申公豹一顿狠噎,说什么我作恶多端到底还是封了神,你呢,位极人臣终究只能做个人云云。申公豹其人绝对是《封神》中极品反派:苏妲己谈谈琴,跳跳舞,衣裳半天一换,怎么也能养养眼睛;费大夫与姬发那个弟弟叫什么伯安的,顶多是跳梁小丑,搅搅局而已;一干截教门人或恶形恶状,或仙风道骨,也都各有立场,顶多说他脑筋有点不大好使,算不得大恶。真是令人忍无可忍,无需再忍的,独独申公豹这一个人,别人都封神也就罢了,凭什么他能封?难道元始天尊脑袋给门夹了?后来有精研封神的朋友安慰,申公豹这块料,也是应劫而生,一场劫中间包含多少难那是天定的数,也就是天数,就当他是一陪练吧,也挺不容易,搁今天,凭他的交际兼忽悠的能力,肯定也是人才啊。何况封神什么的,他一堂堂元始天尊门下,不过封了个分水将军,一年四季东海天河的值班,降了好几级……然后心理总算稍稍平衡。
  
   当然,这是年少时最朴素的爱憎了,如今审视,再看不见飘逸的神仙,只剩下铁血的政治。那些相生相克的法宝,那些不幸遭逢“劫数”的一干垫脚石和一干绊脚石,生,非我所愿,死,亦非我所愿。少数人成全了自己,多数人成全了大局。唉,真是似足了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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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八篇 思君——倚天屠龙记
  
   突然有些累了。堪堪码了50000字,忽觉时间重被定格在了眼前。我在做什么?难道忘了自己的初衷,是想写出曾经的感动,那些令每个毛孔都张开,令长长的胡须(如果我有胡须的话)往上卷的通体舒泰?而不是这些摆在手头的,挂在眼皮的需要很努力才能负荷的乱七八糟的东西——活见鬼的现实!想到此节,我毅然拾起了倚天屠龙——这两把金氏兵器谱上如雷贯耳的利器,曾为我真正走进传说中的江湖披荆斩棘——眼见得,我是要豁出去了。
  
   手里面共有郑版梁版马版吴版苏版五张牌:郑少秋版年代久远,没有一睹真颜的机会,不提也罢;梁朝伟版被小鱼儿石破天废掉了光芒,鸡肋一条;吴启华版一样是TVB第三代金庸剧中的水货,跟张智霖版射雕相似;苏版才过去三年,新的还能掐出汁来,与主题相悖。我很无奈的抽出马版,食指中指夹着,祥林似的反复强调,绝对不是因为这是一版“成功”的倚天,我才选它,苍天可鉴,真的是因为我不幸先看得正是这一版!
  
   然而现在,我的意图不是净给自己找不自在。杨佩佩做事,一贯喜欢冒天下之大不韪,我早习惯了。也正是出于这个原因,在她的片子里面,总是会出现无数“垃圾”衬托着为数不多的一些“非垃圾”的情况,当然不是她有意为之,在她自己眼里,这些片子哪哪都是十全十美。打个比方,一个思维再怎么有问题,水平再怎么有限的学生也很难一气把20道选择题全部做错,因为那个概率是0.75的20次方,判断题就更难了,底数是更小一点的0.5,因此一般情况下,如果一部电视剧的人物足够多,那么想把演员全部挑的像任贤齐之于杨过般的“鬼斧神工”,也非常不现实。于是“非垃圾”出现了。即使他们自身素质平淡无奇,但在那些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可谓俯拾即是的“垃圾”们的簇拥下,在他们“风雅颂”,“赋比兴”修辞手段全体总动员的衬托之下,终于绽放出了明珠宝石一般的光彩。
  
   我知道这样说了之后,马上抬出杨逍,有人心里得老大不舒服。他已然成了经典,“非垃圾”三个字对他根本是侮辱。没错,我也这么觉得,所以我先要说的人不是他,而是另外一个人,一个女人——周芷若。小昭被排除在外,只因陈孝萱气质风尘,不可能白璧无邪,更无法超凡入圣。殷离排除在外,一方面因为那个演员毁不毁容也看不出什么区别,一方面托编剧的福,对她大增戏份,竟然不惜动用“失忆”这一无敌法宝,还拉上殷白眉,殷野王一家子婆妈起来没完。害我没法不割舍原著中我恨的最狠的小昭和爱的最狠的殷离,三年不下雨似的“憾”(旱)啊。
  
   好了,先请好恶不一致者高抬贵手饶了我,别棒击我的心理问题,也别追问我讨厌小昭的原因:有人既已“东西永隔如参商”,自此成为人生无头无绪的痛苦之一种,那么缄默未尝不是对她最好的致敬;而那“不识张郎是张郎”的倔强女子,身披幻梦的霞衣,做着旷世的舞者,谁又舍得用爱憎的杂念去招惹她自在的魂灵?私心里还是相对欣赏苏版倚天当中的这两位的,特别陈莎莎版的蛛儿,有爽快利落的眼神,落在心里,是一抹暗色。
  
   此处绝代的妙人却是周芷若,周海媚。虽然她论人缘尚不及邓萃雯,佘诗曼,论美貌又略逊于赵雅芝,黎姿,高圆圆,但托了叶童天大的福,这些问题一下解决了。重复一句自己说了一千遍的话,打从看完《新白娘子传奇》,我就没拿叶童当女人看过!你想那美冠蒙古王庭的绍敏郡主,一个照面便能“灵芙醉客绿柳庄”,盖其智谋,也算得平生稀见了吧,乱明教,擒正道,屠少林,挑武当,更能在众女环伺之下,以异族异志最后成功夺得张无忌那份朝秦暮楚的“金贵”的爱情——横竖弄不明白这样的极品女人和叶童有什么关系?看着她的脸,好像吃饭时菜里面放了二斤盐,咸的发苦发酸。如此,周海媚这一碗清水便来的雪中送炭了。以至于多年仍记,芷若粉纱曳地,长发垂肩,一点“眉”心相映远,纵然欺天瞒地,也是个我见犹怜。
  
   至于那位挎着书包的张无忌同学,从此休提,明教教主做到有丐帮帮主的风范他也算不易。而一个能夺取江山的教会被杨佩佩制作成看上去只有张无忌和杨逍两个人的样子,更是一个穷酸到极致的创举。简言之,这是一部在40集的时候就应该结束的电视剧,后面硬生生抻出的24集完全就是对观众的消化系统,呼吸系统,循环系统,神经系统的世纪考验。我之所以能够存活下来,全指着孙兴的杨逍,这仅有的一枚续命仙丹了。
  
   然而那时孙兴还不是我后来心爱的“老鼠”。“逍遥二仙”不逍遥,义之束缚,情之缧绁,越是英雄盖世,越是泥足深陷。范遥为了黛绮丝,“俊貌玉面甘毁伤”(电视剧里面他毁容相当于整容了),而杨逍却为了纪晓芙一世伤心。孙兴演喜剧惯了,突然悲情,好比缤纷缭乱中冷不丁一计“剑走偏锋”,观者纵有倚天在手,也必不能当。总记得他出场的镜头,手里拿着酒壶,旁若无人的大灌,殷野王怒目瞪去,杨逍缓缓撩开眼皮,用余光打量这个和自己年纪仿佛的“小辈”,真是不可一世的狂傲。后来才知道他还是一个曾经“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浪子,如风不定川流不息中,于人生的某个刹那,忽然凝眸,从此人间春色尽归一株,又是一种何等豪迈的另类风流?纪晓芙何其有幸,又是何其不幸。
  
   问题来了,峨嵋派怎么成了伤心女子发源地的?记得有人这样另解郭襄在此“安家”的初衷:我只是喜欢峨嵋的雾,像十六岁那年绽放的烟花。事实的真相无人知晓,但郭襄确凿是一个习惯祝福和飘泊的豁达女子,如果连她都需要用古佛青灯的苦行来镇定五蕴之痛,则峨嵋不论武功或者佛法先天“左倾”,倒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了。周芷若的悲剧言说了爱情的虚妄和不定,纪晓芙的悲剧控诉了爱情的断裂与分野,归根结底,都是对郭襄骨子中或有的“偏执”一种变相的传承。这就是“流毒”。而那位登峰造极的灭绝师太,身为悲剧却不自知,刚愎自用到死,则是一出悲剧中的悲剧了。
  
   看这部电视剧,眼睛受罪,耳朵真的享福。《随遇而安》,《爱江山更爱美人》,《你给我一片天》,《俩俩相望》,《刀剑如梦》,谁要说他一首没听说过,来找我,我对自己的嗓子很有自信,我亲口唱给你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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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没看到射雕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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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看吉儿就觉的她好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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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射雕,看到这么美的文字我都不愿意叫好,别说我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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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承认这个帖子实在是魅力很大!我自己非常喜欢!也希望回年那些在自己心中有着相似记忆的通,再想想YILING姐姐的MV,就更感觉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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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是高人中的高人啊,文笔真是了得,句句说到心坎里,叫我写可写不出,呵~~~~~~~

看完还是那句话,女生的感情确实要细腻太多,男生看了这些未必有如此感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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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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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過一部分,記得自己在小學時候看<飛燕驚龍>的時候,也曾是看到晚上十二點多才睡,呵呵,對那個若蘭公主很喜歡,不過也就看過施思這一部片子而已,也沒看到太多關於她的什麼資料,結局應該是好的吧,因為若蘭說了她還會找那個姓楊滴。[em05]
愛我所愛,無怨無悔!鼠鼠至爱大米,鼠鼠至爱奥奥!鼠鼠至爱鼠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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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聽了一遍<飛燕驚龍>的歌曲,記得那時一邊看電視一邊在記歌詞,然後再排好順序再學著唱,今天聽了才知道有的調子都跑了,呵呵。[em04][em05]
愛我所愛,無怨無悔!鼠鼠至爱大米,鼠鼠至爱奥奥!鼠鼠至爱鼠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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